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中各型农业机械拥有量快速增长,但农机维修服务业的发展却滞后,加之撤区并乡和基层事业单位改革,中心农机站和乡镇农机站不再存在,履行的管理和推广职能部份由当地政府水利农机员承担。配件、维修等转为市场化,这些维修网点设备简陋、技术人员不足、维修技术不精、配件不全,加上一些农机具维修服务收费低,一旦损坏,许多维修网点不愿接修,导致一部份农机具“扒窝”。如何扭转农机维修行业萎缩的被动局面,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1.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工作的强度。严格维修等级的评审和等级评审标准,规范和促进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淘汰维修质量和服务能力低下的摊点。对维修服务质量好、深受农机户欢迎的维修网点从政策上扶持、技术上支持,促进其发展。
2.充分发挥和引导农机大户的先导作用和原乡镇农机站改制下岗技术人员的余热。农机大户和乡镇改制下岗技术人员往往接触机型多,从事农机工作时间长,积累了丰富的维修经验。
3.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劳动保障、就业部门和各种职业培训学校的通力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国家的培训补贴,加大对乡镇水利农机管理人员、农机大户、农机维修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训等。规定维修技术人员在取得一定的维修从业资格证后,才能从事农业机械维修。
4.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与工商部门协调,严格农业机械经销企业(特别是整机销售)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在审核经销商,特别是国家购机补贴整机经销商时,要求每个经销企业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维修从业资格的维修技术人员,以保证售后服务的正常开展。对不具备和不履行售后服务的经销企业取消其经销资格。
5.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结合每年开展的“3·15”和各种护农打假活动、营业执照年审等,严禁使用伪劣假冒农机零配件,净化农机配件市场,保护农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