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转型时期我国的教育公平问题

2011-08-15 00:42
沈阳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年3期
关键词:公平发展教育

孙 蕊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819)

简论转型时期我国的教育公平问题

孙 蕊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819)

分析了教育公平的内涵及教育公平的基本特征和实现教育公平遵循的的原则。指出转型时期,我国教育显失公平主要体现在教育机会不均等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以及学校微观层面的不公平。实现教育公平需要在树立公平价值取向、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完善教育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依法治教、办学主体多元化、健全教育救助制度、改革学生评价制度和加强师德建设等八方面做好工作。

社会转型;教育公平;问题;对策

一、教育公平理论述要

1.教育公平的内涵

早在中国古代,孔子就提出了“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的思想,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教育民主。在西方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主的教育权利。马克思指出:“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正常条件和每个公民的真正利益,教育是每个公民都应拥有的一项平等权利”[1]。《世界人权宣言》更加明确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教育公平是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相同量与质的教育,强调不论民族、性别、社会背景、家庭出身和个人条件,每个社会成员接受教育的机会相等,其实质是在教育领域人们之间利益的分配平等。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其理想是逐步实现三个目标:为更多的人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为所有的人提供基本的教育,为尽可能多的人提供尽可能好的基本教育。

2.教育公平的基本特征

(1)相对性和绝对性。教育公平总是相对某一特定的教育评价标准而言才有意义,由于不同的社会,其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教育公平的内容和侧重点也不同。正如恩格斯所说:“关于永恒的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2]同时,受教育权属于每个公民、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绝对的,不能因社会成员的特殊身份而区别对待。因此,就当时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实现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公平是绝对的。

(2)主观性与客观性。教育公平是人的一种主观价值判断,具有主观性。不同的人对教育公平的感知是不同的,对教育公平的判断与其依据的判断标准有关。尽管教育公平具有主观性的一面,但从它反映的内容来看,它是不能脱离客观事实的,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判断是在客观存在的教育事实基础之上作出的一种判断。人们对教育公平的不同理解并不排斥教育公平的客观性。

(3)现实性与理想性。教育公平的现实性是指每一种教育公平观的产生,都受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条件的影响,体现的是对现实的教育不公平的反映和要求。教育公平的理想性是指教育公平在反映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又存在对社会现实的超越。由于社会现实的不公平现象的存在,使人们从理想状态出发,突破现实推动教育不断发展,实现公平理想。

(4)历史性与继承性。教育公平是对现实社会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反映和要求,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与当时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不可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教育公平的内容也是各不相同的。由于社会历史具有继承性,历史上每一种教育公平观念和认识又都是对前一公平观的辩证发展。

3.实现教育公平的原则

根据教育发展规律和阶段性特征,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可以相应地确立下述三大原则:

(1)基本教育权利完全平等原则。对于义务教育,国家有责任创造条件和机会,让所有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大致相当的教育。

(2)非基本教育权利比例平等原则。对于义务教育之后的非基本教育权利,在保证规则公平、起点公平和过程规范的前提下,以社会成员作出的现实贡献和未来贡献为依据进行分配和享有。

(3)利益补偿原则。罗尔斯提出“:为了平等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3]相对于教育公平而言,政府有责任对弱势群体予以必要的协助和补偿,使其共享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成果。

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任何社会制度的建立与社会发展秩序,都必须也一定具有与之联系的公平机制。公平是制度合法性的基础,是社会效率增长的源泉[4]。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1.教育公平是个体自由发展并获得社会其他领域公平机会的先决条件

现代社会的发展与教育的关系表明,教育状况直接影响着个体的生活和实现自由,教育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有利于消除贫困和贫富差距。“在现代社会,受教育已经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受过教育的公民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其个性、尊严和基本需求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5]教育自身具有的公益性、全局性和延续性特点直接影响到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只有维护和实现了教育公平,才能一方面为个体的自由发展并且为获得社会其他领域的公平机会提供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客观地促进其他社会领域公平的实现。

2.教育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公平正义、民主法制、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括教育公平在内的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首要的内在的基本的内容。构建这样的和谐社会要求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及思想道德素质的普遍提高。和谐社会是一个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的社会,是一个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社会,是一个使全体人民的天然禀赋、聪明才智充分发挥的社会。教育公平发挥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作用。

3.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通过社会的公平正义来实现。公平正义的社会是能够向所有的社会成员平等开放机会和对处境不利人群进行有效补偿的社会。教育的公平正义不仅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一方面,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教育的不公平会严重阻滞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现代教育也是实现个人发展的主要途径。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必须首先造就和谐教育,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途径。

三、转型时期教育显失公平的主要表现

转型时期,我国教育显失公平主要体现在教育机会不均等和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以及学校微观层面的不公正三个方面。

1.教育机会不均等

(1)城乡之间不公平。我国农村的教育文化发展水平与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入学机会上也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现象,而且学历层次越高,城乡之间的教育差异程度越大。

(2)区域之间不公平。东西部教育机会存在严重的不均衡状况,东部地区某些城市的教育水平已接近发达国家,而西部贫困地区却仍在低水平上徘徊。

(3)阶层受教育机会不公平。转型时期,我国社会阶层分化明显,教育领域表现为弱势群体子女入学机会的不平等,城里孩子比农村孩子享有更多的教育机会,家境好的孩子比家境不好的孩子有享有更多教育的机会。

(4)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现行的制度采取的是按区域划线录取的办法,各地都优先照顾城市考生,突出表现是大城市“低分数线、高录取率”,欠发达地区“高分数线、低录取率”。

2.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

(1)基础教育阶段资源分配不公平。长期国家的财力、物力和优质的人力都流向了城市,从而导致城乡学生在教育资源的享有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不同区域,教师队伍的素质存在着巨大的差距。重点学校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重点,不论在师资、仪器设备、校舍、体育运动设施等方面,都享有着优越于普通学校的教育资源,形成基础教育阶段资源校际配置不公平。

(2)高等教育阶段高校空间布局不公平。许多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城市比一般地方过多地享有了高等教育资源。在高校数量上,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集中了大量的高等院校,而西部高校数量较少。

3.学校微观层面的不公正

(1)实验班(重点班)与普通班,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学校对快慢班的教育、教学管理侧重点不同,对快班是抓学习成绩、培养优等生,学校安排任课教师优先考虑快班;对慢班是抓纪律,保证学生在校不出事。

(2)扩大学校自主权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导致一些学校的行为扭曲,不择手段地追求经济利益,出现了“条子生”“缴费生”“假保送生”,等等。

(3)在师生交往和座次安排上,常常把那些学习成绩好,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学生安排在靠近讲台的座位,把那些成绩较差和教师心目中所谓不听话的学生放在后排,在课堂教学和交往中更多照顾成绩较好的学生。这样,学生座次就代表着学生在班级中的地位和身份,和教师的交往程度就成为隐形的评价标准,蕴含着明显的歧视、不公平现象。

四、实现教育公平的对策

1.确立公平教育的价值取向

教育是一个社会的先导性、基础性的部门,为社会各行业、各系统提供智力支持,培养专业人才。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是重城市轻农村、重高等教育轻基础教育、面向少数人的精英教育模式,这导致了中国教育资源配置在地域上的巨大差异,造成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受教育机会获取的不公平。因此,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首先要改变的就是过去的精英教育价值取向,切实保障每个人应享有的教育权利。

2.统筹城乡教育发展

正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现实,从教育着手切实缩小城乡之间不合理落差造成的教育不公。在继续发展城市教育的同时,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资,确保农民后代的受教育权。切实纠正资源配置的城市偏向,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并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在教材建设和教育内容的选择上,考虑城乡、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在的差距,使农村义务教育的课程体系适合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改革现有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保证不同地区学生,特别是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落后偏远地区的学生有均等的入学机会。

3.完善教育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增加教育投入

教育投入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起码条件。各级政府应加大公共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的比例,增加教育总量。继续重视农村教育的发展,继续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教育投入。根据中国人口多的国情,调整三级教育投资比例,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4.全面落实依法治教

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实现教育公平必须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教不仅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的教育公平,而且可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中民主法制观念的培育和完善。全面落实依法治教,重点要抓好和落实完善教育立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使教育问题的解决走上法制化轨道。要逐步完善我国的教育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惩罚教育腐败的力度。

5.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

中国特殊的国情需要多元化的办学主体。政府和社会给与不同办学主体同等的地位和待遇,统一教育政策以促进办学形式多样化,努力改善民办学校的办学环境。转变政府角色,确保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应给予民办学校切实的鼓励、扶植和优惠政策,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办学环境及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6.健全教育救助制度扶助社会弱势群体

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补偿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条件。教育救助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赖于政府、社会和学校等多方合力。要逐步形成政策到位,职责明确,协调有序的教育救助管理体系。同时,在对弱势学生群体尤其是贫困学生进行经济救助时,应当密切关注他们的特殊社会心理需要和精神生活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弱势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7.改革学生评价制度

教育评价能否切实地促进学生的成长是衡量评价公平与否的重要原则。改革学生评价制度应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的面向未来的价值取向,淡化不公正的终结性评价,强化准备性责任。在各级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中,“让每一个孩子都抬起头来走路”比考试竞争、评优论劣、选拔淘汰将更有利于人才成长,更有利于与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宗旨一致起来。

8.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确的学生观

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使每一位教师都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科学的教育理念,如民主、公平、尊重;相信人人有才,人人都能成才;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和谐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充分发挥自身潜能,激发学习成长的主动性,实现全面发展。

[1] 马克思恩格斯论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127.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2.

[3] 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96.

[4] 瞿蕉奎,马骥雄.教育学文集:美国教育改革[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617.

[5] 张维平.维护教育的公益性[J].求是,2005(14):48-50.

China’s Educational Equity in Transition Period

SUN Rui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Law,Northeastern University,Shenyang 110004,China)

The content,the basic features of educational equity are analyzed,as well as the principles to achieve educational equity.It points out that,in the transition period,China’s educational inequity is mainly reflected in unequal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and unfair distribution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and micro-level in school.To achieve educational equity,eight aspects should be strengthened:establishing a fair value orientation,developing urban and rural education,improving the education expenditure management system,insisting on governing education according to law,promoting diversification in the school system,establishing a sound educational assistance system,reforming the student evaluation system and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ethics of teacher.

social transformation;educational equity;problem;countermeasure

G 52

A

2011-05-19

孙 蕊(1978-),女,辽宁抚顺人,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

1008-9225(2011)03-0060-04

【责任编辑:王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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