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文成(河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河南省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全省总面积16.7万km2,其中山区丘陵区占总面积的46.8%。全省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达到493条,水能资源比较丰富。根据最新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504.5万kW,技术可开发量320.7万kW,其中适宜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达100.2万kW。主要分布在豫北太行山区、豫西及豫西南伏牛山区、豫南桐柏和大别山区。全省有农村水电的县共60多个,其中不少是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革命老区和贫困山区。
建国以来河南省农村水电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站发电到联网运行逐步发展。1950年,全省电站只有西峡莲花水电站一座,装机仅有48kW。五、六十年代,随着一批大型水库的建成,配套建起了水库电站,70年代后期,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水电的投入,建成了一大批水电项目,1980年底前全省农村水电装机容量已超过20万kW。从1985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在农村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电气化,通过全国第一批、第二批电气化县建设,经过近10年的努力,截至1995年全省农村水电装机容量25.06万kW,年发电量5.98亿kW·h。
通过60年的农村水电建设,至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运行的农村水电站545座,装机容量36.84万kW,年发电量78377万kW·h。这些水电站的建成,不仅促进中小河流治理及农村水电事业的发展,改善贫困山区的电网结构,而且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节能减排,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了应急供电,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一,农村水电增效减排改造项目大都处在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地方自筹能力有限,加之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银行贷款难以落实,部分市县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增效减排改造工程资金缺口大,不能按时开工建设;第二,我省农村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普遍较低,部分地区还存在电网企业限制水电上网、压低上网电价、长期拖欠电费等现象,影响了水电企业的良性发展;第三,部分农村水电站水工建筑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电站不能正常安全运行,难以发挥应有经济效益;第四,电站技术人员观念陈旧,缺乏培训,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济实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得不到很好的推广应用;第五,“小水电应缴纳6%的增值税”等国家制定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优惠政策,在部分地区未能很好地执行;第六,20世纪70-80年代建成的农村水电站设备老化严重,机组效率低,运行管理技术、方法落后,监控、操作、记录等均需人工进行,自动化管理程度低。
根据《河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规划》,2011-2016年,全省计划对158座1995年之前投产的农村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总装机18.79万kW,年实际发电量46503万kW·h。扩容增效工程实施后,新增装机1.72万kW,新增年发电量1.56亿kW·h,共需投资7.42亿元。
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15%左右,目前我国非化石能源的比重还不到9%。河南省作为一个煤炭资源大省和电力大省,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中的比重远远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发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农村水电技术成熟,开发成本和电能质量均优于风能、太阳能等同类能源。全面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建设,可使水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既巩固现有水电发电能力,还可新增水电发电量。
通过增效扩容,可消除电站水工建筑物和主要机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河南省1995年之前建设的农村水电站,大部分是在国家资金扶持下,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投资投劳修建的,是当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收入来源和农村公益事业的主要支撑。农村集体所有制电站如能在国家的支持下实施增效扩容,将直接惠及当地农民,并对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重要意义。
农村水电具有“分布分散、就地开发、就近供电、启闭迅速”等特点,在应急救灾中具有重要作用。河南省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大都属于偏远山区,地处电网末梢,山洪等自然灾害频繁。通过实施增效扩容工程,提高农村水电站应急救灾能力,对减少灾害损失,迅速恢复生活生产用电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实施增效扩容工程,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河流最小生态流量,减少对河流生态和下游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是全面推进水利新发展、改善民生、促进节能减排、实现人水和谐的有效措施,是关系到“两型社会”建设、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为保证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顺利开展,建议在以下方面加强对这项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管理。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各级水利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头戏”抓紧、抓实、抓好,对建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工作任务及时间期限,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和生态建设的大事来抓,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
建议中央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保障和推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的发展,真正落实有关农村水电优惠政策,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明确产权和受益权,拓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资金的渠道,全面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建设。
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现代化技术指导意见》的要求,适当超前和优先选用系列化国产化设备的原则,达到技术先进、设备可靠、实用方便、经济合理。建议推进,在政策引导的基础上,鼓励自主经营管理,增收节支,减员增效,增强农村水电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加快自身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完善前期工作,严格项目审批。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针对工程现状,依据设计规范,科学比选改造方案,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所需投资和建设工期,扎实做好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批;三是把工程质量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和资金安全。建立检查和巡视制度,对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建设过程实施有效监管,防止擅自变更设计、降低标准、改变规模的行为。严格资金监管,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等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
通过实施增效扩容工程,河南省农村水电的发电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消除,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