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琴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92)
浅析制度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
○许琴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昆明 650092)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看作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技术进步对现代经济增长,尤其是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而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制度投资和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 区域 经济发展
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增长和国家发展得益于资本、劳务投入以及技术创新。1970年和1971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史专家、新制度派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和美国另外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罗伯特·托马斯合作在《经济时评论》上发表《西方世界成长的经济理论》和《庄园制度的兴衰:一个理论模式》两篇论文,指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制度,这对传统的观点提出了挑战。他们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制度安排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没有制度的保证和提供个人经营的刺激,近代工业就发展不起来。所谓的制度创新,是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它实际上指的是对现有制度安排的变革。因为,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有什么样的人类行为,有什么样的人类行为就有什么样的经济结果。
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始,古典经济学家们就试图发现经济进步的根源,并分析经济变化的过程,提出了劳动、资本和土地数量决定一国的总产出。新古典区域经济增长模型把区域经济增长看作是劳动力(L)、资本(K)和技术进步(T)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罗默、卢卡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增长理论通过人力资源(H)概念的引入,把外生的技术进步内化了。新制度经济学继续向前走了一步,把制度看作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统计资料表明,技术进步对现代经济增长,尤其是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越来越大,而技术进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制度投资和制度创新。通过界定产权,以高效率的经济组织替代低效率的经济组织,建立分担外部性风险的制度,即使在生产要素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也能提高生产率和实现经济增长。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制度变迁的过程,是制度创新主体为获得潜在收益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对制度创新研究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成果是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一个核心观点就是“制度是重要的”。“制度”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最终决定力量。
诺斯的两大“历史发现”:一个是对1600—1850年世界海洋运输业生产率变化原因的考察;另一个就是对西方世界兴起原因的考察,提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并由此确立了自己的理论地位。在1600—1850年的250年间,世界海洋运输业中并没有出现用轮船代替帆船之类的重要技术进步,但是,这期间海洋运输的生产率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也就是说,用生产要素和技术的变化,根本解释不了这种现象。诺斯认为,出现解释不了的“剩余因素”的原因,是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型,忽视了在专业化和劳动分工发展的情况下,生产要素交易所产生的费用,而这交易费用是制度建立的基础。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发展会降低费用,减少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差异,激励个人和组织从事生产性活动,最终致使经济增长。1973年,他与托马斯合作发表的《西方世界的兴起》则在对欧洲经济史重新考察的基础上,指出了那种把近代欧洲经济增长的原因归结为是产业革命结果的传统观点是错误的,他认为,产业革命所包含的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发展和资本积累等等现象,本身就是经济增长,或者说,产业革命并不是近代欧洲经济增长的原因,而恰恰是其结果;而近代欧洲经济增长的真正的决定性的原因,是私有产权制度的确立。
D·诺斯认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制度构成了人类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工具”或“社会资本”,这种工具的好坏,这种资本的多少,直接决定着人类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中进行的制度所建立的基本规则支配着社会中所有公共和私人的行动,即从个人财产权到社会处理公共物品的方式以及影响着收入的分配、资源配置的效率和人力资源的发展。从资源开发到资本积累,再到技术创新,无不受制度安排的支配。有效的制度安排,鼓励并促进着社会的资源开发、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因此,制度决定着一种经济的激励结构、决策结构、信息结构及其运行方式,从而决定着经济变化的走向是增长、停滞还是衰退。
制度创新之所以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就在于:一个效率较高的制度的建立,能够减少交易成本,减少个人收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差异,激励个人和组织从事生产性活动,使劳动、资本、技术等因素得以发挥其功能,从而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经济增长。
制度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增长,是因为制度的变化具有改变区域经济结构、收入分配结构,以及改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当引入一种新的制度后,就为每一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规定了约束条件,制度的变迁也意味着约束条件的改变。因此,制度创新正是通过改变交易规则来为区域经济增长创造条件。1873年3月,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鼓励西部草原植树法案》规定,任何人只要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40英亩树并保持10年以上,就可获得160英亩土地;1877年3月颁布的《沙漠土地法》规定,如果移民在产权申请登记后3年内灌溉了土地,即可按每英亩25美分的价格购得640英亩土地。这两项法案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拓荒者的积极性,推进了开发进程。制度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是非均衡的,由最初的“极化”向“扩散”转化构成了经济增长的过程。正如佩鲁指出的那样,“增长并不是同时在任何地方出现,它以不同强度最先出现在增长点或增长极,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扩散,而且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终极影响”。
第一,制度创新可以改变激励机制。制度创新通过改变激励机制促进经济增长。激励机制一方面反映了个人工作努力程度和报酬的关系,另一方面反映了个人目标与社会目标的关系。不同制度安排形成不同的激励机制,好的激励机制能够把个体的努力程度与报酬、个人目标与社会目标紧密结合,在增进个体福利的同时增进社会福利;而差的激励机制要么使报酬与努力程度脱节,要么使个人目标与社会目标脱节。经济增长绩效的差异就来自于不同制度设定的不同的激励机制。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指出,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定产权以便成一种激励,使得个人收益率接近于社会收益率。刘易斯说,“制度促进或者限制经济增长取决于制度对努力的保护,为专业所提供的机会,以及所允许的活动的自由”,指出制度对经济努力所起的激励作用。
第二,制度创新可以提高资源配置。制度创新把资源从非生产性或生产效率低的部门转移到生产性或生产效率高的部门。制度创新的意义在于通过设定新规则,把人们的努力及资源引导到生产性的创造财富的部门,这种创新虽然不能改变资源禀赋的状态,但却能向外移动生产可能性曲线,在不改变资源总量的情况下,增加产出与积累。创新的作用是把人们的努力从争夺既定财富分配的斗争引领到争相创造财富的有序竞争中,这种过程可以看成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制度创新孕育出新的社会生活秩序。通过制度创新可以挖掘制度的效率潜能,使社会制度体系不断接纳新的变化,从而使其更具有弹性和活力,促进社会各领域的共同进步和经济的增长。
第三,制度创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制度创新可以减少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优化交易行为来提高产出增长率。新制度经济学修正了新古典理论关于理性经济人和零交易费用的假定:一是采用了西蒙“有限理性人”的假定,有限理性人的行为特征是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二是提出了正交易费用的假定,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由于信息的不完全,现实交易活动中获得信息的成本是巨大的,因此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交易成本包括事前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该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它们区别于生产成本为执行合同本身而发生的成本,交易成本由于经济体制的不同而会随之不同。通过制度创新可以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节省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有效地促进产出和经济增长,即交易费用是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由于交易费用主要用于交易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交易行为的协调,不用于直接生产过程,因而在产出既定的条件下,交易费用的大小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活动的效率。落后国家法律制度不健全,政治制度不稳定,交易风险增加,机会主义盛行,无形中增加交易费用,使人们没有动力去寻求有效的产出。因此,对于落后国家来说,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减少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能够有效地促进产出和增长。
知识和技术存量规定了人们活动的上限,但它们本身并不能决定在这种限度内人类如何取得成功。政治和经济组织的结构决定着一个经济的实绩及知识和技术存量的增长率。人类发展中的合作与竞争形式以及组织人类活动的规则引导和确定了经济活动的激励与非激励。17世纪欧洲各国出现不同的经济增长率,从每个国家建立的产权性质中可以找到答案。
区域开发的制度结构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区域开发的法律制度;二是区域开发的激励制度;三是区域开展的约束制度。法律制度涵盖了区域开发的目标、程序、路径、产权保护、市场秩序、交易规则等;激励制度则包含了各种优惠政策和激励的机制;约束制度包括了区域开发中的一些限制性行为和开发的条件。
一种制度的确立并非永恒不变的,制度能刺激经济发展,也能阻碍经济发展。因此,经济要不断发展,就必须不断地促进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诺斯和托马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建立了一个制度变迁模式的分析框架,即在现行制度结构下,当外部性、规模经济、不确定性等因素使得收入的潜在增加不能内在化时,一种新的制度创新可能应运而生。所以,区域经济发展是在创造性破坏中推进的。
[1]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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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