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莉华
(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1)
浅议电视新闻写作的常见病
郝莉华
(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1)
电视新闻是电视各种新闻性内容和新闻报道形式的总称,是电视台节目的骨干和主体,所以,电视新闻的写作显得尤其重要。电视新闻稿的写作既是一门为“听”而写的艺术,也是一门为“看”而写的艺术,“听”与“看”的结合,使电视新闻稿写作既不同于广播新闻“听”的特点,又不同于报纸新闻“看”的特点,成为有别于其他媒介新闻的独特文体。但是,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有些记者在写作上存在着一些误区,要加以改正,必须从文风和语法两个方面分析目前电视新闻写作中存在的一些常见病,并找出解决的办法。
电视新闻写作;常见病表现;问题根源;创作尺度
电视新闻写作存在着另一个现象是夸大事实。一些记者往往不能正确把握创作尺度,任意拔高新闻事件本身的意义。这既是工作态度的问题,又是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在电视新闻中,对事实不负责任的夸张,缺乏依据的夸大等并不少见。例1:《××市:文化大院成为解决留守老人、儿童问题新方法》。明明是小事却大肆渲染,此提法过于主观,不够科学也不够准确,一个文化大院就能解决留守老人和孩子们的问题?例2:本来只有寥寥无几的人在搞某一活动,场面冷冷清清,而在新闻稿件中却写成人头攒动、如火如荼。某台播放的新闻关于“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的报道,所拍画面明明是××县××乡镇××村的“三小”工程建设的工地,工地上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在施工建设,稿件上却是这样写着:“我县掀起农田水利建设新高潮,建设工地上热火朝天,大家你追我赶,抢时间、抓进度争取早日建设好‘三小’工程”等等。
另外,在一些稿件中记者不加调查,不动脑筋,随意对某一个工程、某一项成果冠之以“亚洲最大”、“中国第一”、“全省之首”等头衔,没有把精力放在新闻事实本身的特征上,而是在表象上做文章,而且消息来源道听途说、捕风捉影,这些都是要不得的。电视新闻遣词造句要尽量通俗化、口语化,少用华丽辞藻、少进行修辞形容、少进行情节过程描述。对所反映的新闻事件要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不能夸大其词、言过其实。
一些电视新闻写作文稿中还有一个常见的毛病是修辞手法匮乏,喜欢模仿一些流行句式。自从一次服装新闻发布会的电视新闻运用了“复古时装闪亮登场”以后,一些电视台的新闻就出现了很多“闪亮登场”。广场上的电视墙“闪亮登场”、新型电脑“闪亮登场”、穿着奇异服装的秧歌队伍“闪亮登场”,其他被反复模仿的句式还有“重拳出击”、“亮丽”等等。
用枯燥的数据来罗列表达新闻内容,也是电视新闻稿件一个常见的问题。电视新闻稿件不是不能用数据,恰恰相反,数据运用得当,运用的精到,数据与数据之间要用一些过渡性词语加以修饰、装点能给文章添彩,数据运用不当、不精就不成新闻稿件了,而只是简单、枯燥、无味的数字罗列,新闻稿件就变成了统计报表或汇报材料。某电视台播过这样一条新闻:“……为使新型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市将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仅2009年就投入800多万元,先后组织实施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百千万’工程,选拔市级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00名、乡镇级1086名,培训农村党员干部8000多人次,4560名农民技术员获得农民技术职称或绿色证书……”这简直就是一篇工作汇报。这些数字指标完全可以压缩或以形象化的文字表现出来。
上述常见病的产生根源笔者认为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二是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三是部分电视台长期形成的“重画面、轻文字”的观念误导;四是部门负责人和编辑审稿不认真;五是电视稍纵即逝的传播特性使出现的错误不易发现和追究。
电视具有视听兼备、声画并茂、快速迅捷的独特传播优势,人们对电视新闻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新闻对于大众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同时,受现代新的传媒观念的影响,受众了解、欣赏电视新闻的水平和取向也越来越高并呈现出多样性,这就要求电视新闻工作者要真正按新闻规律办事,讲究报道的艺术,依据事件本身的新闻性作出客观的报道,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责任编辑:刘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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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341(2011)03-0127-02
电视新闻是电视各种新闻性内容和新闻报道形式的总称,是电视台节目的骨干和主体,所以,电视新闻的写作显得尤其重要。电视新闻稿的写作既是一门为“听”而写的艺术,也是一门为“看”而写的艺术,“听”与“看”的结合,使电视新闻稿写作既不同于广播新闻“听”的特点,又不同于报纸新闻“看”的特点,成为有别于其他媒介新闻的独特文体。但是,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有些记者在写作上存在着一些误区,如不加以改正,会逐步形成一种常见的不好的文风和文体。要加以改正,必须从文风和语法两个方面认真分析目前电视新闻写作中存在的一些常见病,并提出改正的办法。
目前,有些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存在着一种经常使用套话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领导调研等活动通常写成“在百忙中抽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之类的话,对领导即便是即兴的发言也一律称为“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领导看望弱势群体,双方简短几句对话也会写成“详细了解”;领导在视察企业时谈一些意见,则被写为“指出”;领导观看演出和展览,则大多是“兴致勃勃”或“饶有兴致”;只要领导下乡或下基层工作,就会是“轻车简从”、“风尘仆仆”……的确,电视新闻工作者应当在自己的报道中注重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上面说到的一些词汇,如果用在党和国家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的报道上倒也未可厚非。问题是这种写法逐渐影响到各地县电视台,甚至形成电视时政报道一种常见的文风。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重要”是相对于“一般”或“不太重要”而言,如果各级领导同志一开口就是“重要讲话”,那真正的重要讲话就无法突出出来。
有些新闻稿件在语法的运用上也存在着问题。有些记者在稿件中随意把“以……为……”拆开使用。例如一则新闻中这样说道:……接着,一个以查思想,看政治信仰是否坚定;查学习,看目的态度是否端正;查纪律,看执行命令指示是否坚决;查工作,看完成任务是否过硬的等“六查六看”活动在军分区机关展开。这段话“以”字应删去。“接着,一个查思想……的‘六查六看’活动在军分区机关展开。”去掉“以”字,读起来显得很顺当。如果保留“以”字,那么“过硬”之后必须加上“为主要内容”五个字,于是原句则应变为:“接着,一个以……为主要内容的‘六查六看’活动在军分区机关展开。”以……为……,这是汉语句式的一种格式,不能随便打破。只要我们留心,这样的用法在有些电视新闻中会经常出现。我们看下边的一段新闻:“专家认为,造成国内综艺节目原动力不足、阻碍‘中国创造’最核心的问题是,创新和版权得不到相应的保护,是内地电视综艺栏目内容创新止步不前的根本原因。”此长句是由两个短句糅在一起组成的。句中“创新和版权得不到相应的保护”既充当前一句的后半句,又充当后一句的前半句。此长句犯了句子杂糅、主语或谓语缺失等毛病。修改的方法是将长句还原成两个短句,在“创新和版权得不到相应的保护”后改用句号并加“这也”。提倡电视新闻报道多用短句,并不是一味地反对用长句。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长句和短句各有利弊。在新闻报道中多用短句利大于弊。
2011-05-05
郝莉华(1967-),女,黑龙江牡丹江人,外宣分社主任,中级记者,从事新闻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