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劳动观浅析

2011-08-15 00:54胡小伟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体面劳动者同志

胡小伟

(重庆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重庆 401331)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又说:“劳动过程,就我们……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2]劳动作为人的最基本实践活动,是人的社会性的隆重彰显。2010年4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重申了“劳动光荣、劳动者伟大”的思想,喊出了让劳动者“体面劳动”的口号。本文就此次讲话的主要内容,结合胡锦涛同志的其他相关著述,对胡锦涛同志的劳动观作简要的分析。

一、高度重视劳动本身的力量

在马克思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3]以发现、创造新事物为目的的人类运动称之为劳动。劳动不但创造了人,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一切财富,劳动也促进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胡锦涛的劳动观体现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

胡锦涛指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相关成果,都是广大劳动群众团结一心、辛苦劳动的结果。他说:“在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根本力量。实现我们确定的宏伟目标,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力军作用。”[4]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劳动的力量,他认识到“成就任何一项伟业都离不开劳动。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热爱劳动、勤奋劳动。”[5]在社会主义荣辱观中,他提出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他把辛勤劳动当作一种社会美德去大力倡导、发扬光大。他认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道德认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只有科学、正确的劳动观,我们才能拒腐防变,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二、大力倡导提升劳动者素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推动需要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胡锦涛同志大力倡导提升劳动者素质并明确指出:“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至关重要。当今世界的综合国力竞争,归根到底是劳动者素质的竞争。不断提高广大劳动群众的综合素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6]

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一是注重劳动者的知识文化水平的提高。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制度改革,对学生、学校、教师实行了一系列优惠的福利政策。二是注重劳动者职业技能的培训。为了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对广大城乡劳动者进行了在职培训、岗前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大赛,完善国家职业技术鉴定体系等。三是注重广大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发展丰富多彩、昂扬向上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不断满足广大劳动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努力把广大劳动者打造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三、真情呼吁尊重劳动者人权

2008年在中国举办的 “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胡锦涛同志就曾提出过“体面劳动”。他指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再次提出“体面劳动”这一概念。所谓体面劳动,就是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让劳动者有足够的工作岗位,有安全舒适的劳动环境,有公平的劳动报酬,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就是保证广大劳动者在安全、公正的条件下有尊严的工作。

劳动有体力劳动、脑力劳动,有简单劳动、繁杂劳动。但不管哪种劳动都是崇高的,都是值得尊重的,无论是劳动,还是劳动者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由于人们的知识水平、生活环境、思想素质不同,造成了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不同。有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劳动是有高低贵贱的,他们认为那些劳动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简单、粗壮的体力活就是低贱的,他们瞧不起这种劳动,更不会尊重这种劳动。他们视劳动者低人一等,甚至标谤“费力不赚钱,赚钱不费力”。正是由于某些人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的轻视和蔑视,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如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劳动强度与薪酬不符,劳动环境、生活条件恶劣等侵犯劳动者权利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以致劳资关系紧张,最终富士康事件、“黑煤窑”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胡锦涛同志强调必须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

四、认真落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胡锦涛同志说:“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7]为了解决社会生活中各种歧视劳动的丑陋现象,真正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落实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胡锦涛同志明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仅靠员工的努力,企业的自觉,“体面劳动”也只是空口号。要真正实现“体面劳动”必须有法治的有力支撑。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这一系列法律法规,调和了劳资关系,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外,国家建立健全了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调制度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组织职工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劳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

(二)着力解决就业问题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应该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创造劳动者就业和发展机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8]胡锦涛同志又说:“要切实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9]。只有稳定的就业,才有稳定的收入,中国政府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颁布实施了《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促进就业,中央财政加大投入,据报道,2010年预算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比去年增长66.7%。另外,中央政府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如: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给予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到农村基层服务和参军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等。中央政府还想尽一切办法支持自主创业,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总之,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人民的就业问题。实践证明,中央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有效的。在全球出现就业危机的态势下,我国人民通过自上而下的努力,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三)注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胡锦涛同志提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他们的权益,特别是要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收入,实现最大限度的劳动保障。胡锦涛同志强调:切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就业帮扶、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等帮扶制度,着重解决困难劳动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广大劳动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就目前来看,中国政府己构建起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社会安置、社会互助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120元,比上年增长50%,并适当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再提高10%…为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长81亿元,建筑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推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切实维护了人民切身利益。不仅如此,中央政府还加大了三农投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建立健全了城乡户籍制度、进城农民工、失地农民工的社保制度和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实现了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了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了生产安全,扩大了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等,另外还减免了各种农业税收、对五保户、低保人员、老年人实行各种优待政策。各级人民政府正积极努力实现“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者有其屋”的良好局面。

总而言之,在胡锦涛同志看来,“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源泉,劳动创造世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定要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10]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应当尊重劳动者,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者活得体面、活出尊严来,真正实现“体面劳动”,真正懂得并践行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真理。

[1][2][3]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 2 版,201.208.131.

[4][5][6][7][9][10]胡锦涛.在 2010 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EB/OL].人民网,2010-04-27.

[8]胡锦涛.在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的致辞[EB/OL].新华网,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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