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民族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国际经验探讨

2011-08-15 00:42刘国军
大连民族大学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萨米民族国家

刘国军

(大连民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辽宁大连 116605)

协调民族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若干国际经验探讨

刘国军

(大连民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辽宁大连 116605)

从五个方面概括并阐述了国际社会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坚持民族平等是维护民族关系和谐的关键,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安排是预防民族冲突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民族和谐的坚实基础,制定符合实际的民族政策是实现民族和谐的重要因素,实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实现民族和谐的思想基础。

民族关系;社会和谐;国际经验

在多民族国家中协调好民族关系,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国内外的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没有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正确解决,就没有国家的团结、稳定和统一。”[1]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虽然选择了不同的社会制度,但从总体上看,都十分重视民族问题的解决,并在协调民族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中国在解决民族问题、构建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既要不断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同时也要借鉴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吸取教训,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的正确道路。笔者认为,国际社会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坚持民族平等是维护民族关系和谐的关键,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安排是预防民族冲突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民族和谐的坚实基础,制定符合实际的民族政策是实现民族和谐的重要因素,实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实现民族和谐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民族平等是维护和谐民族关系的关键

2001年在中国举行的关于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香港科技大学的沙伯力先生曾指出:“几乎世界上所有的多民族国家都面临着某种形式的民族冲突。这些冲突部分原因是由于历史上的殖民主义和帝国兼并所造成的世界社会经济的不平衡发展所引起的。然而民族冲突在当代有更多的起因。当今世界是一个很不平等的世界,民族间的不平等亦与日俱增。”[2]12由此可见,能否真正坚持民族平等对维护和谐的民族关系至关重要。可以说,坚持民族平等是解决民族矛盾、维护和谐民族关系的关键。民族平等不仅仅是在政治和法律的层面实现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教育、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一切社会生活领域都要平等。一些国家在这方面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马来西亚是一个有30多个民族和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其中,马来族、华族和印度族是三大主体民族,约占人口总数的90%。由于历史原因,马来西亚各民族之间在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从1957年至今,马来西亚一直是由马来人政党巫统为首的政党联盟国民阵线长期执政。但巫统没有单纯地维护马来族的利益,而是把协调各民族利益、维护全社会政治稳定作为执政目标。在政治上,巫统建立了多元民族的朝野政党联盟,强调各民族平等合作,提出了不少关乎全民利益的政治诉求;在经济上,主张各民族共同发展;在文化上,实行多元主义政策,使马来族和华族“两族子弟同校读书比比皆是,两族人民共同欢庆各族佳节已成惯例,至于标示各自不同宗教文化特征的教堂、寺庙更是遍及马来西亚城镇和乡村。”[3]20世纪90年代初,巫统提出,对各族“一视同仁”,尽量均衡分配国家财富,让各民族共享“经济蛋糕”,取得了很好效果。欧洲的瑞士虽是小国,但也是多民族国家,65%以上的居民讲德语,而讲累托罗曼语的居民只有0.8%。但是,为了体现民族平等,瑞士联邦政府规定国内所有民族的语言都为国语。这一做法,使之成为世界上民族关系和谐的典范[4]197。在新加坡,执政的人民行动党为了促进国内各种族和谐发展,在各族裔政治参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国家意识的确立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实行宪政的多民族国家,尽管将民族平等写入了宪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有时也会出现与平等精神相背离的情况,从而造成民族关系紧张。一些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甚至放弃了民族平等的原则,实行民族歧视政策,激化了民族矛盾。正如沙伯力先生所指出:“许多国家没有严肃地对待民族沙文主义(或大民族主义)。许多国家或明或暗地提倡有些民族是先进的,其他的一些民族是落后的。因此有些民族应当主导国家,另一些民族则处于从属地位。”[2]12例如,在斯里兰卡,僧伽罗族和泰米尔族是最大的两个民族,其中,僧伽罗族占人口多数。1956年,在举行总统大选时,班达拉奈克为了赢得僧伽罗族人的支持,曾提出了“只要僧伽罗”的口号。获得大选胜利后,班达拉奈克立即通过了只要僧伽罗法案,既伤害了泰米尔族的感情,也煽起了僧伽罗人的民族主义烈火,造成了两大民族的仇视,继而引发了两大民族的武装冲突,成为造成斯里兰卡社会不和谐的最重要因素[4]197。

一些学者认为:国外一些众所周知的少数民族政策模式不会有根本变化,但在某些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则是可能的。因为随着少数民族对自身权益诉求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寻求解决民族问题之路时,现已普遍形成了一种对少数民族要施行“仁政善治”的社会政治大环境。所谓仁政,其核心就是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公正地对待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充分考虑和照顾他们的合理权益;所谓善治,就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施政措施,促进少数民族的繁荣发展,为实现民族关系的和谐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这种对“仁政善治”的追求,可以说是当代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调整和发展的基本趋向[5]。

二、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制度安排是预防民族冲突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保障

无论是在集权制国家还是在联邦制国家,为了保证国家的巩固和人民的团结,在追求各民族和睦相处这一点上可以说基本是一致的。但是,如何实现和保证各民族和睦相处,则因各自不同的国情和不同的民族政策选择而结果不同。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时,都要从本国的国情出发,而不能完全照搬别国的经验。正如一位美国学者所说:“要解决文化分裂的国家面临的各种问题,并不存在什么普遍适用的办法;每一种办法都应当适应该国的特点。”[6]在多民族国家中,由于国情不同,每个国家协调民族关系的制度安排也各异。例如,自治模式作为一种保障少数民族权利、预防和解决民族冲突的机制在世界各地被广泛采用。在西方语境中,“自治”问题往往与“民族自决”的有关问题混淆在一起。但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自治与自决是两个不容混淆的概念,自治是在国家统一的框架下实行的,不具有分离或分立权;自决则是追求全部主权和完全的独立。但在当今世界国家格局基本确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阶段,自决模式不利于民族冲突的解决和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巴尔干半岛民族流血冲突的现实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另外,当今世界有两千多个民族,许多民族的人口分布跨越几个不同的国家,在国际交往和人口流动日趋频繁的今天,每个民族都建立一个国家是不现实的。如果按照传统的民族自决的模式,每个民族建立一个国家,那么世界将会裂变为数百上千个国家,这既不现实也不是人们所向往的,也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与民族自决相比,自治可以使社会避免滑向分离的危险,因而它是进步的,是比自决更积极、更广泛、更人道也更具前瞻性的一种概念。”[2]24因此,不少学者赞同在多民族国家推行“自我管理”或“自治”的模式。但是,自治的内容和方式有所不同。有的强调文化自治,有的强调民族自治,有的强调某一地区的各民族共治;有的是在联邦体制下的自治,有的是在单一国家体制下的自治。文化自治是指一个民族对本民族的教育机构、大众传媒以及各种文化活动的支配,挪威萨米人的自治模式就是这种文化自治的典型。萨米人是居住在斯堪的那维亚北部达数千年之久的游牧民族的后裔,其语言为萨米语。目前,世界上萨米人总数约为6至10万人,分布在斯堪的那维亚诸国如挪威、瑞典、芬兰等国的北部,俄罗斯也有一些萨米人。其中生活在挪威的萨米人最多,是挪威最大的少数民族,约有1.5至2.5万人,拥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萨米人的权利以及萨米人参与自己的文化活动被认为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斯堪的那维亚诸国曾不断地试图同化萨米人,长期以来一直禁止在学校和公共场合使用萨米语。然而从20世纪后半叶起,人们对萨米人的政治态度发生了重大改变,从原来的文化同化政策转变为文化保护和扶持政策。透过在学校中使用萨米语以及保护放牧驯鹿的草原来维持萨米人的传统社会和文化的努力日益受到肯定[7]。

三、促进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民族和谐的坚实基础

在任何社会,经济都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础,是决定人们一切活动的前提条件。经济发展落后、人民生活贫困、贫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严重、社会保障不健全、社会公平缺失、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等,都是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的重要动因。特别是在多民族国家,如果不同民族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势必会滋生不满和抱怨,带来民族关系的紧张,甚至可能爆发民族骚乱,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因此,发展经济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前提,也是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和谐的基础。只有经济发展,消除贫困,才能打牢民族和谐的物质基础。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应对和处理矛盾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一般性的做法是,把发展经济看作是解决这类矛盾的基础,注意经济发展,缩小民族地区之间的差距,同时注重社会公平[8]。

在南非,1994年非国大执政后,政治、经济和社会难题堆积如山,种族对立和仇恨相当严重。1996年,非国大政府实施了“增长、就业与重新分配”战略,努力做大经济“蛋糕”,纠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同时重视改善黑人群体的生活,提高黑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减少黑人的贫困人口,为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创造了条件。

在新加坡,华人与马来人之间存在着相当的贫富差距。据新加坡2000年人口普查报告,华人平均家庭月收入为5219元,马来人平均家庭月收入3 148元,仅占华人平均家庭月收入的60%。而且马来人家庭子女平均比华人多20%,如果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马来人的人均收入比华人更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后,努力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在坚持效率优先和公平原则下,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差距,为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奠定了基础。如修建组屋,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出租或出售给各民族的较低收入者,使各民族“居者有其屋”,使之安居乐业。现在,近90%以上的新加坡公民都有了自己的居室。通过上述措施,使各民族都分享到了新加坡经济发展的成果[5]。

四、制定符合实际的民族政策是实现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

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国家各有其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按照辛普森和英格尔的分类法,主体民族对少数民族有六种可能采取的政策,在程度上逐渐递进:同化政策、多元社会政策,立法限制少数民族的政策、和平或者强制的人口迁移政策,持续镇压的政策、种族灭绝政策。为了回应主体民族的态度和行为,少数民族可能采取的途径则有以下几种:多元论、同化论、分离论和好战论等[2]52。由此可见,不同的民族政策会带来不同的社会效果,因此制定符合实际的民族政策便成为实现民族和谐的重要因素。在民族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第一,要处理好公民的国家属性和民族属性的关系。在多民族国家,每个公民既具有民族属性,也具有国家属性。后者是第一位的,前者是第二位的。如果突出前者,则容易被民族主义者利用,而如果忽视后者,又容易造成民族不满,引发民族纷争[4]198。新加坡在独立以后,人民行动党极力倡导多元文化,与此同时,还把培养和树立国家意识作为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对待。为了培养和树立国家意识,新加坡政府还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成立了国家意识委员会,以加强领导和指导;动员和组织全民开展国家意识大讨论;制定出一套具有不同信仰的各族人民都能接受的国家意识准则,等等。据调查显示,80%以上的新加坡公民以做新加坡人为荣;80%以上的人表示,在国家危难时为国效忠[5]。

第二,要处理好民族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关系。在这方面,南斯拉夫留下了深刻教训。南斯拉夫是欧洲的一个多民族国家,1945年成立时实行了联邦制,由6个共和国组成。在铁托时期,推行了“各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的政策,曾被誉为欧洲成功解决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的典型。但是,为了防止大塞尔维亚民族主义的复活,在民族政策上,他采取了若干压制塞族的政策。在对待科索沃问题上,这一政策表现的尤为明显,严重地伤害了塞族人的感情,使塞族和阿族的矛盾进一步激化。1989年塞族人米洛舍维奇担任了塞尔维亚共和国主席团主席,他认为,1974年的联邦宪法和塞尔维亚宪法实际上把塞尔维亚分成分割成三部分。塞尔维亚的重大决策自治省不赞成就行不通,致使塞尔维亚丧失主权,与其他共和国相比处于不平等地位。1989年后两次通过修改宪法收回了科索沃的绝大部分自治权,最后连科索沃阿族人应享有的文化平等权利也被剥夺。这一偏激做法客观上使塞族和阿族的矛盾继续扩大和激化[4]197。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制定相应的符合实际的民族政策。民族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无法否认的客观存在,有其自身规律,既不能人为地阻止其发展,也不能人为地加速其消亡。因此在制定民族政策时,就要从每个民族国家的客观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每个民族特点,制定相应的符合实际的民族政策。前苏联在这一问题上就有过深刻的教训。《俄罗斯的民族分离主义》一书对此作了深入分析。勃列日涅夫时期,一度认为各民族的历史性共同体——苏联人民已经形成,各民族的利益已经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苏联的民族问题“已经彻底和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对苏联出现的各种民族问题不作具体分析,忽视民族特点,漠视民族差别,特别是仍然坚持民族矛盾的实质是阶级矛盾的观点,将国内的民族主义视为“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对此进行严厉打击和镇压,加深了民族矛盾。在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当政时期,民族危机日益显露,在一些城市先后出现过民族主义示威游行,有时参加者超过几万人,示威者要求恢复民族国家,或者要求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或者要求使用民族语言,或者要求允许出国定居。这种危机的不断发展最终导致十几年之后民族危机的大爆发,教训十分深刻。

第四,注意搭建各民族相互交流的平台,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理解。在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要建立和谐的关系,彼此加强联系与交流,增进相互认同和理解至关重要。为此,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要注意搭建各民族相互联系与交流的平台,以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与理解。在这方面,新加坡政府做得较好。首先,借开发都市之机,拆除各民族原有的聚居区,打破地域界限,使各民族高度聚居的分布变为各民族散居、杂居,使各民族的交流与交往变得密切、方便和自然。其次,普建民众联络所,动员民众到联络所聆听李光耀和其他政府领袖、国会议员对重要课题的分析和讲解,或是参加各种康乐活动,促使人民聚集一起,了解彼此,增强了各民族的凝聚力。再次,搭建文艺舞台,汇聚各民族人民,促进民族团结。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和政府利用人民协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带领人民协会文工团进行“巡回文娱表演”。文娱演出的节目刻意表现出多元性,安排不同民族的演员表演其他民族的舞蹈,使各族人民都能欣赏到彼此的歌曲、舞蹈等,这对于消除民族间的文化歧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5]。

五、实行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是实现民族和谐的思想基础

文化差异及文化冲突是造成民族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文化领域的矛盾不仅属于思想意识方面的矛盾,表现为意识形态的冲突、宗教信仰的对立、舆论宣传的纷争、社情民意的向背等。而且一些错误舆论和极端思潮通过传媒的蛊惑、煽动,往往引发社会动荡,甚至导致暴力冲突。为消除不同文化间的冲突,在一些多民族国家,执政党实行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保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早在20世纪初年,美国学者霍拉斯·卡伦便在《民主对熔炉》等书中提出了多元主义理论。他认为,多元文化并存符合美国《独立宣言》以及宪法的平等思想,即各个民族与社会群体有保持差别的权利;在民主社会的框架内,保持各民族文化和它们的相互作用,对整个国家来说具有积极价值;各族体可将他们的文化遗产直接地贡献给总的国民文化,从而使之更加丰富多彩[9]。但是,这种理论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并于60年代出现了新术语“多元文化主义”[4]186。西方学者认为:“多元主义是对同化主义和熔炉主义观念的回应。它是这样一种思想,即它不仅假定少数民族具有权利而且也把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看成是合法的、甚至是需要的参与社会的方式。多元主义的理论是要赞颂人类群体之间的差异,反对现存的少数民族在地位及待遇方面存在的不平等。多元主义使少数民族能宣称它们可以组成一个特殊的社会秩序结构,从而抵御被同化的引力。从同化论者的观点看,少数民族被看成是从属群体,应尽快放弃自身的内部认同感。多元主义理论则认为少数民族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整体的和谐依赖于部分的和谐。”[10]总之,多元主义反对同化,禁止种族歧视,主张在统一国家和社会里,允许存在文化的多样性,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应得到肯定与尊重。目标是建成统一的多民族多文化的社会,在多样性中发展一致性。目前,世界上不少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时实行了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新加坡作为一个多种语言、多种宗教共存的多民族国家,在客观上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民族和谐的因素。如何处理多元文化的关系?“新加坡的经验就是在倡导多元社会和树立国家意识之间维持一种平衡,厚此而不薄彼。在‘新加坡是一个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的国家’的指导思想和意识理念指引下,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和政府在法律、政策、措施等各方面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倡导和维护多元的特性,尤其是在体现民族特点的语言、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给与了平等对待和充分保障,坚决杜绝华人这个多数民族的语言文化优势和优越感,从而使其他人口较少的民族感受和享受在新加坡这个多民族国家里的平等地位和自尊、自在与自得,为民族和谐夯实了心理和文化基石。如在语言方面,新加坡3个主要民族的语言,即华语、马来语、泰米尔语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地位,均被列为官方语言,其中马来语是国语和军队用语。”[5]

多元主义文化理论强调,每个民族都有其对自己民族文化的感情,因此必须给予尊重。但同时也要注意防止其走向极端民族主义,正如一位中国学者所言:“在悉心辨析民族和民族主义的同时,对民族、民族感情应给予必要的尊重。……对于这种依恋与需要,我们既应该承认其存在的正当性,又必须认识到此类情感既可能激发近乎神圣的集体认同,成为推动构建民族国家的积极动力,也可能走火入魔,将民族推入仇恨与征战的漩涡。不同的引导,内外的压力,失败的悲情,胜利的骄傲都可能是民族情感或内聚为良性的爱国主义,或外现为极端的民族主义。过分压抑民族情感会导致反弹,过分宣泄民族认同则会诱发仇恨。要引导民族精神走向宽容、饱含、和平和具有建设性,应该给予民族情感必要的理解和尊重,正视其位置,承认其重要性。”[11]中国著名作家韩少功先生认为:“超越狭隘的民族情绪和培养国际责任意识,实为当今日益重要的课题。”他说,“无论过去和现在,人类对自身共同体的认识,都不止‘民族’这一个剖面。这种叙事在一时一地的适用,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效,更不意味着应该永远成为我们画地为牢的神咒,成为我们思想与情感的囚笼。”[12]韩少功先生的观点虽然主要是针对不同国家之间的民族关系而言的,但对于处理统一国家内部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关系也是具有深刻启发意义的。总之,在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彼此包容是极为重要的,它是民族和谐的思想基础。只有做到这一点,各民族才能抛弃一切前嫌,精诚团结,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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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on the Coordination of Ethnic Relations and the Promotion of Social Harmony

LIU Guo-jun
(Dept.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ing and Study,Dali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Dalian Liaoning 116605,China)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describes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 solving ethnic problems from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adhering to national equality is the key to maintaining harmonious ethnic relations;selecting appropriate institution suited to their national conditions helps prevent ethnic conflict and solving ethnic problems;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narrowing wealth gap is a solid foundation for achieving national harmony;formulating realistic national policy is an important factor in achieving national harmony;the implementation of multiculturalism policy is an ideological basis for national harmony.

ethnic relations;social harmony;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C95

A

1009-315X(2011)04-0349-06

2011-05-11;最后

2011-05-17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05BMZ013)。

刘国军(1962-),男,黑龙江哈尔滨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代思想史及中共党史研究。

(责任编辑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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