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规则
GB/T 3259—1992《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拼写规则为:(1)中文书刊名称拼写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每个词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因设计需要,也可以全用大写。(2)结合紧密的双音节和三音节的结构(不论词或词组)连写。(3)四音节以上的表示一个整体概念的名称按词(或语节)分开写,不能按词或语节划分的,全部连写。(4)名词与单音节前加成分和单音节后加成分,连写。(5)虚词与其他语词分写,小写。因设计需要,也可以大写。(6)并列结构、缩略语等可以用短横。(7)汉语人名按姓和名分写,姓和名的开头字母大写。笔名、别名等,按姓名写法处理。(8)汉语地名专名和通名分写,每一分写部分的第一个字母大写。(9)某些地名可用中国地名委员会认可的特殊拼法。(10)书刊名称中的中国少数民族和外国的人名、地名可以按原文的拉丁字母拼法拼写,也可以按汉字注音拼写。(11)数词十一到九十九之间的整数,连写。(12)“百”“千”“亿”与前面的个位数,连写;“万”“亿”与前面的十位以上的数,分写。(13)表示序数的“第”与后面的数词中间,加短横。(14)数词和量词分写。(15)阿拉伯数字和外文字母照写。(16)中文书刊的汉语拼音名称一律横写。(摘自《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二版)(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