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川,杨宁宁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南宁530006)
论司马迁的孝道及孝道思想
陆 川,杨宁宁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南宁530006)
司马迁在时代、家庭和儒家孝道观念的影响下,对祖上和父亲都有尽孝的表现。而司马迁对孝道的深刻理解,更向世人诠释了他独特的孝道思想,使传统孝道思想得到丰富和升华。
司马迁;孝道;孝道思想
司马迁的思想体现着浓厚的儒家思想,其中儒家的孝道思想在他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和强烈。司马迁不仅是儒家孝道思想的践行者,他还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诠释和丰富了传统的孝道思想,使儒家的孝道思想在传承中得到发展和升华。
司马迁出生在汉代奉行“孝治天下”的社会氛围中。“孝治天下”是汉代第一个公开标榜并全面推行的政策,汉代统治者推崇孝道,并以身作则大力提倡孝道。朝廷在政策上褒奖孝悌、惩罚不孝。汉代自西汉惠帝至东汉明帝皆以“孝”为谥,前无古例。颜师古说:“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以下皆称孝也。”[1]86汉朝统治者以孝为谥,“目的在于更好继承其统治衣钵,维护其政治统治的延续”,[2]63对此,统治者注重以身作则,带头行孝。以孝作谥,开始于汉惠帝。汉惠帝不但在父亲刘邦生前非常孝顺,刘邦去世以后,更是一即位就“令郡诸侯王立高庙”[1]88,以表尽孝,所以《汉书·惠帝纪》赞曰:“孝惠内修亲亲。”[1]92汉代统治者不仅以身作则,汉代皇帝还从政策上对孝道给予倡导和重视。汉代通过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强化“孝”为核心的封建道德的地位,使“孝”成为汉代政治的道德精神支柱,这些对汉代政治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从西汉惠帝开始,设孝悌、三老,举孝廉等政策保证孝道的执行。孝悌,是汉代掌握封建村社中农民伦理道德行为和社会风气的乡官,只有最能体现伦理道德者才能担当孝悌。汉惠帝四年,“举民孝悌力田者复其身”[1]90,从此汉代对孝悌的奖掖更加重视。汉武帝开始推崇儒家思想,孝作为儒家思想一个重要部分,得到更广泛重视。《孝经》为儒家经典,其主题是孝的政治化和泛化,得到统治者重视,从此被儒生推广传习。汉代大儒董仲舒更是将孝道纳入“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中。政策上,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1]160,将孝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孝道纳入国家政策,孝道思想深深地植根于汉代人的内心世界,积淀成民族的文化心理,对人们的生活和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司马迁也不例外。
在汉代社会孝道思想的充分熏陶和影响下,以及来自政治、文化和教育等途径的耳濡目染,使得读书人要遵从孝道来顺应汉代统治需要。司马迁曾师从董仲舒等儒者学习儒家经典,更是深受孝道思想影响。“孝道思想印在了司马迁的心灵深处,使司马迁为父尽孝而著史有了充分的社会基础,也铭刻了汉王朝‘孝治天下’的政治色彩和文化烙印。”[3]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追述了他的显赫家世:
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後,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晋中军随会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
自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其在卫者,相中山。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蒯聩其後也。在秦者名错,与张仪争论,於是惠王使错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错孙靳,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阳。靳与武安君阬赵长平军,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葬於华池。靳孙昌,昌为秦主铁官,当始皇之时。蒯聩玄孙印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诸侯之相王,王印於殷。汉之伐楚,印归汉,以其地为河内郡。昌生无泽,无泽为汉巿长。无泽生喜,喜为五大夫,卒,皆葬高门。喜生谈,谈为太史公。[4]3285-3286
司马迁追述其远祖为颛顼时的重、黎氏。他们在颛顼时分掌天官和地官。在远古传说时代,天和地的观念在当时极其重要,重和黎分别担任此二职,职掌极为重要,地位非常之高。重、黎之后,程伯休父是司马迁特别提到的。《诗·大雅·常武》中唱道:“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淮浦,省此徐土。’”[5]380程伯休父,周宣王时有平徐之功,赐以官族,为司马氏。西周大司马,是执掌兵事的最高武官。程伯休父之后,随着周王室政权的动荡,司马氏家族分散在不同国家,纷纷建立了令后人骄傲的业绩。有的在卫为相;蒯聩在赵为将,其玄孙司马卬助项羽灭秦、被封殷王;在秦有司马错(秦蜀郡守)、司马靳(事白起)、司马昌(秦铁官)、司马无泽(汉市长)、司马喜(五大夫)、司马谈等众多显赫人物。这些是司马迁的直系祖先。司马错辅佐秦惠王、武王、昭王三朝,曾与张仪辩论伐蜀或伐韩的利害,他以经济的眼光主张伐蜀,秦国采纳其意获实利,后来秦能平六国,他有此一功。司马昌是秦始皇时代铁官,掌管铁矿,对秦朝的经济、军事发挥重大作用。司马无泽是管治千户以上的汉市长。司马喜是司马迁的祖父,得到“五大夫”的九等爵位,意义为“大夫之尊”。父亲司马谈,为汉朝“太史公”。
司马迁将家世追溯到远古时代,浓墨重彩地叙述家世渊源,固然有强调司马氏为史官世家的意思,但更重要的是强调其家族先贤的显赫功业。史官传统和显赫的家世,不但为司马迁崇拜家族先贤、立身扬名奠定了传统家族基础,也是司马迁继志述事并发扬光大的信心。这是司马迁借家族先贤激发志气、树立信心并表示继承先人志业的手法。司马氏是一个历史悠久、屡有建树的家族,司马迁对自己家族充满自豪感,对家族先贤充满崇拜,用先辈的辉煌业绩来激励自己,“树立了弘扬司马氏家族光荣传统的远大理想”[6]316,司马氏的显赫家世为司马迁尽孝继业、发愤著史奠定了厚实的家族基础和心理贮备。
《太史公自序》追述司马迁的家族史,自述为史官后代,以司马氏世典周史而自豪,又显耀自周以来多位司马氏祖先的功绩,以他们对历史的贡献而骄傲。上自唐虞到周代,下自父亲司马谈。司马迁尊重祖先,追述家世其意在于:其一,缅怀祖先,景仰祖先功业;其二,追思先人创业艰辛,自勉及教育后代;其三,从祖先身上传承优秀的文化思想和治史良方。司马迁以祖先世典周史而自豪,以祖先名耀诸侯而自豪,缅怀他们的功绩,特别指出祖先曾为史官的光荣职业。史官,职掌天文地理、记人事之职。古人认为史官是公正无私的,称史官为:中正之德以记事的人。司马迁强调祖先为史官,是对这光荣职业的尊敬和景仰,同时激励自己,发扬祖德,继承祖业,确立光荣修史使命。也教导后代以祖先为榜样,不忘基业。司马氏家族人才济济,军事、政治、经济各有所长,司马迁从祖先那里学习继承了其优秀的思想,对他著《史记》影响巨大。更重要的是,他从祖先,特别是父亲司马谈那里学习了治史的方略,奠定了史家的基础。司马迁的家世对其影响深刻,他详细叙述祖先的业绩,表现出他对祖先极为尊重和敬仰。
1.尊父、敬父、顺父
曾子说过:“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7]1467这是说尊敬父母是尽孝的内在准则。《国语·晋语一》曰“敬顺所安为孝”[8]94,这是指恭敬顺从父亲所安乐的事为孝。司马迁早年尊重父亲的意愿,做父亲的修史助手,力助父亲事业。期间接受父亲的指导和安排,师从董仲舒学习《公羊春秋》,跟随孔安国学习《古文尚书》,又到各地游历。司马迁游历天下,做社会调查,“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这些学习和实践,无不是按照父亲的意愿进行的,他在努力地成为父亲事业的继承者。接受父亲正确的指导和教育,努力做人做事,这是司马迁敬顺父亲的理想和事业,做父亲所想所做,可谓至顺至孝。
2.继承父志
司马迁青年时期遵照父亲的安排游历天下,进行社会调查,“网罗天下放失旧闻”,努力学习《公羊春秋》和《古文尚书》等文献典籍及儒学经典,这些都是在为继承父业、发扬祖先修史之德作准备。在准备中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为继承父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父亲司马谈临终前追述祖上功名,嘱托司马迁继承家业。司马谈说:“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4]3295父亲的嘱托使司马迁深感继承祖业责任重大。从此,他谨遵父命,把继承父业当成使命。他说:“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4]3295,“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4]3296,俨然做好修史的决心,不敢怠慢。难能可贵的是,司马迁在身受宫刑、惨遭重挫时,仍然坚持继承父亲的事业。
“继志述事”就是要尊从谨守祖辈留下的伟大事业和修史经验,并坚持他们的志向。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7]2458司马迁继承父志体现于《史记》的写作主旨和结构安排上。他遵照父亲的想法,其一,他修正《史记》的断限,符合司马谈的想法。其二,司马谈修《史记》的宗旨有三:一是效周公“歌文武之德”;二是继《春秋》效孔子“修旧起废”;三是颂“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司马迁都按宗旨一一论载。虽然父子的思想不完全相同,但《史记》的思想及内容能表现出父子相承的特点。以《太史公自序》所载《论六家要旨》为例,张大可认为,“《论六家要旨》是司马氏父子两人的共同宣言。”[9]2178司马迁继承父业,完成《史记》写作,将《史记》命名《太史公书》,《自序》和论赞皆用“太史公”此称,既指司马迁本人,也是尊其父。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10]72表明最高层次的孝道是让别人尊重父母。署名“太史公”为了标明《史记》是父子相承;书称“太史公书”,标明《史记》发凡起例于父亲,自己继承,将父亲事业发扬光大。这些都是为了使父亲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表明父亲事业得以继承。
如果说司马迁继承父业,发扬祖先修史之德是履行父亲的遗志,完成家族的使命;那么他把修史著书上升成历史使命,则表现他作为史官对历史和时代负责的精神。这是“继志述事”的泛化,是司马迁用他的行为诠释了其广泛的意义。他把继承父业,修史著书上升到历史使命的高度,主要发凡于父亲司马谈,父子相承。司马谈临终之际,担忧的是祖先千辛万苦保留下来的,用以显扬功名的史官一职,在自己手上衰落,因此感伤至极,泣不成声。回想先贤们筚路蓝缕的治史之路,想得更多的是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以及力不从心的毕生遗憾。幸而司马迁已经能够肩负起这份责任。司马谈在遗言里说到:
夫天下称诵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幽厉之後,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馀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4]3295
父亲希望司马迁记住史官的责任:记事论史。司马迁一生的行为证明,他记住了这个历史使命,并为之奋斗终生。他受宫刑之后,因为感到耻辱,多次想到自杀,但是想到《史记》没有完成,父亲的遗志没有实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属于这份历史责任,属于一个无尚光荣的使命。因此,他顽强地活下来,决心完成《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史记》以人物为中心,着重写变革的历史,展现了丰富而深邃的历史观。《史记》正如司马迁所言:是“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而“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则体现了司马迁用一颗对历史文化认真负责的心来著述《史记》。
司马迁从继承父业开始,继而完成《史记》,对历史作出巨大贡献,这实际上表现出中国所特有的那种对家庭、对宗族、对祖先、对子孙后代负责,乃至对民族、对国家负责的精神。司马迁把自己看作是祖辈理想志向的实现者,把个人的生命融入历史,贡献给历史。他为历史负责的精神源于“继志述事”的伦理精神,体现了为人类历史文化作贡献的人文精神,这是一种永恒的充满人情和理想的人文精神。
立身扬名,指使自己立足于社会,名声传扬。《孝经》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7]2545立身扬名即通过自身扬名来显耀父母,可称为孝道的目标。儒家的孝道观比较重视事亲,而《孝经》称“立身扬名”是显耀父母,是孝的终极目标,给予高度的定位。司马迁对“立身扬名”的理解极为深刻,并将“立身扬名”定位为孝道的最高准则。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述祖上常常以“太史”一职“显功名”,又载司马氏名显诸侯,为历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为此,司马迁由衷地敬仰祖先,为之感到自豪。他从显赫的家世里感受到“立身扬名”的分量。在家族影响下,司马迁也认识到立身扬名的重要。他二十五岁就随武帝巡行天下,记载武帝祭祀五帝和泰山封禅事,受宠于武帝,扬名于朝廷,自己在朝廷中地位得以提高。而父亲司马谈因病不能随武帝封禅,失去建功立业的机会,担忧祖业无法继承,感到遗憾终身。在这两件事的鲜明对比中,司马迁深深感受到“立身扬名”对人生的激励作用。父亲司马谈临终时更以“夫孝……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这样的话语激励司马迁著书,立身扬名以尽孝。这不仅是父亲对是司马迁的激励,更是司马迁对“立身扬名”全新的见解,他借父亲之口提出立身扬名是为孝的最高准则。司马迁把“立身扬名”当成他人生的一块激励石,激发他“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形成以立名为核心的荣辱观”[9]55,激发他的人生愤发有为,发愤著书。司马迁受到宫刑后,在消沉中欲死,却能忍辱负重活下来,他说:“所以隐忍苟活,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4]2733这是司马迁将发愤著书与立身扬名结合的宣言。在这样宣言激励下,司马迁激发出坚强的毅力,完成《史记》。
把立身扬名作为孝的最高准则,在司马氏父子之前从未有人提到过,出自司马谈之口,却成于司马迁之心。我们看到了司马迁人生追求的伦理精神之原动力。在司马迁看来,立身扬名,不仅是显耀父母,更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核心动力。他说:“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11]71它体现了司马迁的人生观。立身扬名就是建立在司马迁“三立”精神上的。它强调先立身而后扬名。立身是孝道的基本要求,既要爱惜保护好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又要积善行德,不为恶,不辱父母与祖先,立足于社会。扬名是为孝之目的和动力所在。行道立功,扬名于世,以显父母。立身扬名实际上成了“孝”的衍生意义,即表达立身、处世的观念。这与司马迁“三立”人生观相似,司马迁对立身扬名的理解与新的阐发和他的人生观一脉相承。可以说司马迁人生观下产生立身扬名的荣辱观,来源于司马迁的孝观念。孝观念影响了他的人生观,使他萌生了立身扬名的强烈意识,他又将立身扬名的观念上升为人生进取的精神动力,转化为发愤著书、积极进取的精神。这是司马迁将立身扬名转化成为孝道的一个重要内容,变成孝道精神的动力所在。他丰富了孝道的文化内涵,成为激励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一笔。这是司马迁对中国孝道思想的一个贡献。在司马迁看来,尊父敬祖,继志述事只是为孝的基本准则,立身扬名才是为孝的最高目标。司马迁一生也在努力实践着这一最高目标。他从个人的悲惨命运中解脱出来,发愤著书,完成《史记》写作,留下不朽篇章。他的精神已经上升为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积极进取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在“立身扬名”的孝道思想激励下爆发出来的。
孝道之生命观,是孝道关于人类如何对自身生命的一种态度,是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一种综合体现。孝的实质,在于珍视生命价值的意义;孝之事死在于重视生命的永恒;孝之事生在于重视现实的生命价值。孝道用家庭伦理、宗族伦理的思想来影响人们去珍惜和保护现实的生命。儒家更倾向于重视现实的生命价值。《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7]2545珍惜和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损伤,是为孝的开始。《礼记·祭义》说:“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7]1599指出了为孝者,不能亏损和辱没身体。儒家如此重视生命之躯,因为从生命伦理上来说,身体是父母所给,是祖先生命的延续,为家族延续后代之生命创造条件,这是一个人保护和珍惜现实生命的意义所在,是为孝者的义务。儒家的先贤对生命伦理意义理解非常深刻。曾子生活中很注意不使身体受到损伤,以至于日常生活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曾子临终前让弟子看自己的手足没损伤而感到安心和骄傲。孝之重视生命价值,反映了中国古代重视现实生命的普遍意识,并将其上升为伦理和哲学的层面。
司马迁人生中遭受了宫刑这么残酷的事件,让他对生命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我们能从《报任安书》中感受到他的痛苦。在生与死的斗争中,他曾痛苦的说:“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1]2727又说:“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1]2736他认为受宫刑最为耻辱,感到自己辱没祖先名声,因此多次想到自杀。这些想法显然是受到传统世俗观念和孝观念的影响。传统世俗观念认为,受刑罚是耻辱的事,受宫刑更是最耻辱的。当人们对“身体发肤,不敢毁伤”的理解绝对化时,就会产生伤害身体就不能尽孝的看法。司马迁基于传统世俗观念和绝对化的孝观念,曾痛苦而无奈地说道:“身毁不用矣”。然而,司马迁并没有在世俗面前低头,也不拿“身毁不用”当挡箭牌,毅然顽强地活下来,去完成他未实现的事业。他用“立身扬名”的信念,用立德、立功、立言的奋发精神激励自己,他深深地感到“《史记》还没有完成,父亲的遗愿没有实现,他的身躯属于《史记》的,属于父亲和自己的理想”。[9]2200司马迁将理想和信念看得高于生命肉体的价值,或者说他看待生命的精神价值超过肉体的价值。它体现了司马迁生命的精神价值高于孝道的生命观。他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1]2732。人的生命固然宝贵,但不是不可牺牲,要让生命闪光,使其精神价值最大化,这样死才有价值。司马迁的生命观超越了儒家传统的孝道对生命价值的诠释。实际上,儒家对孝的生命价值的理解并不绝对化,常常将道德价值看得高于生命价值。“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思想都宏扬了其献身精神,体现其道德价值高于生命价值。许多仁人志士为民族、为国家尽忠,为父母尽孝而奋不顾身。司马迁对“身体发肤,不敢毁伤”的理解并不绝对化。他身残志不残,用精神抒写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世俗观念看来,司马迁身体受宫刑遭到如此大的侮辱,已经不能尽孝了。然而正是从这个受辱的生命躯体中迸发出一种不屈不挠、奋发向上的生命精神,激励着司马迁去完成《史记》写作,铸就理想,实现父亲的遗愿,以此尽大孝。他以立身扬名,完成父志来弥补身残之缺憾。他诠释了身毁亦可尽孝,也可让生命闪光,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这是一种源于孝道又高于一般孝道的生命观和价值观。
《史记》记述了许多激烈悲壮的复仇故事,塑造了许多鲜活感人的复仇人物形象。许多学者认为,司马迁发愤著《史记》,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复仇。在文化复仇的心理驱使下,司马迁记述了许多复仇事件,肯定那些复仇行为,包括血亲复仇。
血亲复仇是一种早期的复仇观念,与原始社会遗传下来的不屈抗争意识和宗族血缘观念有关。陈桐生说:“中华民族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对侵略与凌辱表现了不屈的抗争精神,形成了有冤必报、有仇必复的文化传统。”[12]124中国早期社会就开始重视宗族血缘关系,并形成宗族自我保护意识,也产生了为血亲复仇的观念。
随着伦理思想的逐渐形成,血亲复仇的观念又受到伦理思想的影响。有学者认为:“孝道思想提倡复仇,肯定复仇。”[13]234孟子说:“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7]2774既是对复仇状况的真实描述,也是古代社会和儒家孝道思想普遍认可的血亲复仇观念。随着五伦思想慢慢形成,人们就有意识加强了对父母、妻儿、兄弟等血亲的保护。因此当父母、妻儿、兄弟等亲属被杀害或遭到污辱后,往往引发复仇事件。如果家族中长辈被杀害或污辱,而子孙不为之报仇,将被世人所不耻,指为不孝。正如《公羊传·定公四年》所云:“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7]2337子为父报仇,乃孝道观念所使。可以说,血亲复仇的伦理思想根源于孝道思想。
《史记》中记载的血亲复仇事件不少,从这些事件的叙述中,可以看到司马迁是肯定血亲复仇的,而且对血亲复仇有自己的见解。
《伍子胥列传》可谓一篇血亲复仇人物的合传,记载了伍子胥、伯嚭、夫差、白公胜和郧公弟为血亲复仇的故事。伍子胥的复仇最为突出。伍子胥的父亲伍奢被楚平王所杀,伍子胥逃到吴国借阖庐三次伐楚,向楚报杀父之仇。司马迁赞美伍子胥为父复仇的行为,论赞中说伍子胥:“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4]2183是为父复仇的信念一直支撑着伍子胥生存下来,不懈的努力奋斗,最终复仇成功。从《史记》记载的时间来看,从楚平王十七年(公元前522年)父亲被杀,到楚昭王十年(公元前506年)伍子胥鞭尸楚平王,复仇之路经历了十六年漫长岁月,期间伍子胥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种种苦难。司马迁详细记述伍子胥的经历,对他的信念和经历给予肯定和赞扬,称赞他“隐忍就功名,非烈丈夫孰能致此哉!”[4]2183
伍子胥复仇一事,涉及到父子伦理与君臣伦理孰轻孰重的问题。显然司马迁将父子亲情看得比君臣之义高。《公羊传》认为“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而《左传·定公四年》则说:“君讨臣,谁敢仇之?君命,天也。”[7]2136司马迁接受的是前者的观点,因此赞赏伍子胥的行为。白公胜为家族向楚的复仇,类似伍子胥的做法。司马迁说:“白公如不自立为君者,其功谋亦不可胜道哉!”[4]2183对于白公胜自立为君的乱国行为给予否定,但对其为父复仇则肯定。像伍子胥和伯嚭借外来之兵,几乎颠覆楚国,这种乱国行为没有受到司马迁的批评,说明司马迁思想观念中把血亲复仇看成天经地义的事,而对复仇的方式正确与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史记》中为父复仇的人物还有《秦本纪》中的世父、《晋世家》中的邳豹、《李将军列传》中的李敢等。复仇的方式和结果有同有异,初衷却是相同的。司马迁肯定他们的复仇行为,肯定的是父子血缘关系高于一切,以及子孝于父的观念。司马迁肯定复仇还与他的文化复仇心理有关,另当别论。
通过上面论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司马迁的孝道及其思想是受到时代、家庭和前人孝道理论的影响,了解到司马迁是一个“孝子”,同时认识了司马迁孝道思想的精髓所在。司马迁不仅表现出浓厚的孝道行为,他自己还有着独到的孝道思想,加上他特殊的人生经历,使他的孝道思想对他的人生和《史记》著述都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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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Sima Qian’s Filial Piety and Filial Piety Thought
LU Chuan,YANG Ning-ning
(Literary Academy,Guangxi Nationality University,Nanning 530006,China)
Sima Qian performed filial piety to the ancestor and the fathers for the influence of his times,his family and the Confucianist filial piety idea.But Sima Qian’s profound understanding to the filial piety has annotated his unique filial piety thought to the world,which has enriched the traditional filial piety thought.
Sima Qian;filial piety;filial piety thought
I206
A
1009—5128(2011)05—0032—06
2011—04—01
陆川(1984—),男(壮族),广西贵港人,广西民族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杨宁宁(1960— ),女(纳西族),云南丽江人,广西民族大学中国古代文学教授,主要从事史记、先秦两汉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 詹歆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