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平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湖北武汉 430070)
中国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及对策思考
汪 平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湖北武汉 430070)
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直接导致贫富差距拉大。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不公具体表现在不同区域 、不同行业和不同阶层的差距逐渐拉大,这会引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方面的危机。长期推行平均主义造成分配政策和指导思想的偏差,一些政策和制度对特权利益的规定和限制不力;市场体系不完善,分配机制扭曲,分配政策不配套、不统一、不一贯;法制不完备、执行不力、税负不公;公共政策存在缺陷,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都是形成当前中国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的原因所在。要解决收入和财富的不均衡,只有加大社会政策和收入政策的作用。
收入分配;不公;成因;对策
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30多个年头,经济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无论是国民生产总值还是人均收入水平,都得到大大的提高,全国人民都从这种发展中得到实惠,生活得到改善,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这30多年里,中国也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扩大速度最快的国家。1978年中国基尼系数仅为0.317,2006年则上升到0.496,超过国际警戒线。[1]这引起了学界和社会一片忧虑之声。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而当前个人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一直是民生之痛,也是一个全民关心的热点话题,并且涉及到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阶层。能否恰当、有效地应对和处理这些问题,不但是国家和政府无法回避的现实经济课题,更将是一项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长远挑战,其成败直接关系到中国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中国国家统计局2006年6月的一次调查显示,占中国人口10%的最富有人群掌握着国家45%的财富,而占人口10%的最贫困人口只拥有国家1.4%的财富。目前全国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的1/5人口只拥有全部收入的2.75%,仅为收入最高的1/5人口所拥有收入的4.6%。各占总人口20%的最高和最低收入两大群体,收入差距已达33倍。[2]近几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远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这些都说明了现阶段收入分配不公已成为中国主要的社会问题之一。
第一,长期推行的平均主义思想继续影响收入分配不公。平均主义这种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在今天还有一定市场,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第二,地区间差异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由于历史、地理位置和国家政策的原因,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行政区、经济特区、东部沿海地区比较发达,一般地区和内地比较落后。2000年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5.39倍,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扩大了6.07倍。另外,城乡差别仍然存在。2005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两者的收入比为3.22∶1。[2]
第三,行业和职业垄断引起收入分配不公。目前由于中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在某些部门之间、企业之间生产要素还不能按市场机制自由流动,因而形成了某些行业和职业的垄断。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披露,目前,电力、电信、金融、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仅从行业角度考察,当前中国的穷人与富人之间的贫富差距已不是几倍、几十倍,而是几千倍、几万倍,并且在一定时期还将继续扩大。数据上的巨大落差,必然导致人们心理的巨大落差。民间甚至流传着社会上存在“十等公民”之说。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学艺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报告》一书,根据职业状况以及所占据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认为当前社会存在着十个不同阶层:(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2)经理人员;(3)私营企业主;(4)专业技术人员;(5)办事人员;(6)个体工商户;(7)商业服务人员;(8)产业工人;(9)农业劳动者;(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而笔者根据对个人收入和消费水平的调查,认为以下几部分人占有了社会的大部分资源和收入分配:(1)享有政治特权者;(2)商业新贵(主要是企业承包者和私营企业主);(3)部分影视明星;(4)利用体制和法制漏洞钻营的暴发户和非法致富者;(5)科技文化精英(主要是专利发明者、院士和一些特殊收入者)。
第四,权力资本化引起收入分配不公。在中国,官本位思想至今不但没有革除,反而愈演愈烈。权力未退出市场,经济行为主体通过游说、疏通、“走后门”、找关系、行贿等合法或非法手段,换取政府特许的优惠,获得准许进入市场的特别通行证或排挤对手的王牌,从而自己垄断市场,获得比付出的资本正常回报更多的收益。在现阶段,这些现象导致的分配不公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最大,引起的民愤也最大。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距的幅度与行业间差距的幅度相比较,就当前来看还不是非常显著,而且应该能够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西部地区的富强,这样的差距将会逐步缩小。故本文主要研究行业间收入差距和权力资本化引起的收入分配不公现象。
第一,经济发展方面。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就会挫伤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直接影响到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并会产生攀比效应,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社会稳定方面。一是对社会心理方面的影响。收入分配不公首先会带来人们心理的不平衡,会引发人们的逆反心理和对政策的不信任感,从而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社会学认为,当个人把他的处境与某种标准或参照物相比,觉得其未得到应得的报酬时,就会产生怨恨与不满,这就是著名的相对剥夺理论。心理学家亚当斯也有类似观点,他认为个人对其报酬的满意程度取决于他同别人的比较,若觉得不公平就会影响其工作。当前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加上社会上的种种腐败现象,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近些年,不断有各类政府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就社会形势等内容到民间进行种种调查。在这些调查中,被调查者无一例外地对当前贫富差距过大的现实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8.3%的人感觉和十年前相比,贫富差距变得更大了;84.6%的人认为,目前的这种贫富差距,已经让人不能接受。[2]值得注意的是,民众的这种仇富现象实际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不正当致富的不满。二是对社会风气方面的影响。收入分配不公会诱导某些企业和个人为追逐高额收入而投机取巧,甚至违法乱纪从而诱发经济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的健康风气。
为了解释什么是分配不公,有必要先弄清楚在现实条件下衡量分配的“公”与“不公”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的个体在收入上存在差距是“公”还是“不公”,不分劳动贡献大小“吃大锅饭”是“公”还是“不公”,靠合法的行业垄断和经济优势地位获得高额利润是“公”还是“不公”,或者说分配中允许合理的收入差距存在,只有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才可以被认为是分配不公,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必须靠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要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是当前乃至以后相当长时期内中国收入分配的指导思想,也是在现实条件下衡量公民收入分配的“公”与“不公”的标准。由此观之,分配的“公”与“不公”不是指分配有没有差别,而是指分配符不符合国家的分配原则和制度。凡是符合国家的分配原则和制度的分配,不论有无悬殊,或悬殊大小,都是公正分配;凡是不符合国家的分配原则和制度的分配,都叫做分配不公。[3]在此需要指出的是,通过不法手段获取高额收入,譬如偷税漏税、贪污受贿、走私造假等,其在本质上已经超出了“分配”和“公”与“不公”的范畴,作为经济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它们属于法律讨论的话题。
那收入分配不公的含义是什么?收入分配是指各种不同收入水平的个人或家庭所得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份额,即个人或家庭收入分配。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所决定的收入分配,将直接反映到个人或家庭收入分配上。[4]收入分配的状况受多种因素制约,最基本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合理的分配制度,可对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分配不公,易造成社会矛盾,酿成社会问题。收入分配不公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对按所有权分配个人收入的规则的违背,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第一,不按个人生产的要素所作贡献的比例来衡量其所获取的收入;第二,否认和排斥个人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包括剥夺劳动的权利。收入分配不公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个人收入分配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或者即使经政治权力的干预,个人收入分配的结果没有出现均等化。[5]
关于收入分配不公产生的原因,吴敬琏说,机会的不平等造成当前贫富差距拉得更大。而造成机会不平等的原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垄断性行业形形色色的福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学者分析,垄断拉大贫富差距主要源于三个因素:其一,垄断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其二,垄断企业以向公众转嫁成本等方式,对公众展开掠夺,导致低收入者不堪重负。其三,垄断的存在,剥夺了公众通过公平竞争摆脱贫困的机会。[6]笔者认为产生收入分配不公具体有以下原因:
第一,一些政策和制度对特权利益的规定和限制不力。特别是那些具有合法的垄断地位或经济优势的行业,以及国家投资比较多、给的政策比较好的行业和部门在实现经济效益的起点上高于其他行业和部门,如果它们的员工的工资、福利还是无限制地增长,这对于其他社会成员来说是不合理、不公平的。如果仅仅是由于个人禀赋、先天条件,那么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必然导致个人收入出现差异。但那并不会导致心中的愤愤不平,因为那是市场化的结果,也是每一个处于天然不平等状态的人在平等市场竞争状态下必须要接受的结果。但垄断不一样,尤其是中国行政权力主导下的特殊状态的垄断,并非市场化的结果,而是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资源不合理、不恰当配置的结果。这种由国家政策和行政力量为主导的,非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而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秩序,是一种巨大的不平等,也拉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
第二,市场体系不完善,分配机制扭曲,分配政策不配套、不统一、不一贯。在中国现阶段,宏观调控体系和机制不健全,不能有效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如引起农民不合理低收入的某些政策;土地使用权批租培养了一批暴发户;政策倾斜造成的东西部居民收入悬殊等等。因此,要缩小贫富差距,就要彻底取消政府管制和行政垄断,把资源配置的权力还给市场。
第三,法制不完备、执行不力、税负不公。据权威部门统计,1982—1996年国有资产流失达6000~10000亿元,其中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地流入到个人手中,造成个人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拉大。[7]另外,非法性因素也导致个人收入差距拉大。非法性原因在中国目前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灰色经济”,主要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逃避纳税的个体经济,如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小贩、家居装修、私房建筑等;第二种是“黑色经济”,主要是指抗法抗税的犯罪经济,包括走私、贩毒、洗钱、制假、色情业、人口贩卖、坑蒙拐骗等;第三种是“腐败经济”,主要是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8]不合法的高收入会带来反面的示范作用,非法经营、寻租活动带来的高收入会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人们守法经营的理念,诱使更多的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疏通、行贿等寻租活动来增加个人收益,这既阻碍了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也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第四,公共政策存在缺陷,这主要是指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的人群所享受的社会保险也存在较大差别。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国度。当前,中央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步伐,让低收入者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总体措施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这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解决上述分配不公问题,中国不能像美国那样,走靠放贷拉动大多数低收入人口消费水平的路子,唯一的出路是加快改革步伐,下大力气解决收入和财富不均衡问题。当然,实现收入的均衡化,不是要退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也不是要消灭富人,而是要加大社会政策和收入政策的作用。
第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决实行政企分离,杜绝权力“寻租”现象。在当前,应下大力气整治权力部门的行政垄断、地区封锁、以权谋私,这些是形成收入分配不公的因素之一,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民愤极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线”。党和政府应从根源上进行整治,通过政企职能的彻底分离,消除权力经济化的“怪胎”。
第二,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制定符合国情的公正、公平、规范的分配制度。要打破各种垄断、部门封锁和地区分割,建立竞争、开放、统一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作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产资料、劳动力、资金在不同部门之间、不同企业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合理分配与自由流动,形成市场机制下的平均利润率,形成合理流动的就业机制,以消除不平等竞争下形成的不公平的利润差别和收入差别。国家从宏观分配政策上,要加大和扩展制度内收入,缩小以至取消制度外收入,并要限制垄断,遏制权力和投机,打击腐败,从而达到保护合法、限制合理、打击非法的目的。要强化计划指导下的市场分配机制,减少国家的直接行政管理,加强对基础科研教育等领域收入分配的有计划行政调节,增加对落后地区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
第三,加强法制建设,特别是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一方面,靠立法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保障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要尽快修订已经不合时宜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科学严密的个人所得税体制。从严规范个人收入,堵住灰色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包括侵吞国家或公司资产的合法化),并依法实施分配行为全社会全过程的监督,实行收入的透明化。严格申报制度,加大逃税处罚力度,强化管理,由此缩小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的悬殊差距。
第四,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把社会收入的二次再分配的部分主要用于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把社会保障事业纳入市场经济运行轨道,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方式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地将社会各阶层的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险统一地、规范地建立起来,并在经济、财力可能的条件下,适当地提高标准。另外还可以发挥民间的作用,建立扶贫助困基金,主要向高收入阶层 (包括海外人士)募集财物。
第五,扩大中间阶层数量。从社会结构上看,庞大的中间阶层的形成,是防止社会两极分化、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现代发达国家都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间阶层。处理中国贫富分化问题,目前最大的难点也在于如何调整社会结构,使之最终形成以中等收入层为主体的现代社会结构。解决的途径也只有推进市场改革,靠发展来实现。
第六,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和不公,要进行正确的宣传和引导。目前收入分配的差距在拉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里面有正常的、合理的差距,也有不公的、潜在的一系列问题。要客观、深入地剖析。在宣传引导中,更应注意对诸如“差距”、“不公”、“分化”等一类的名词要有明确和准确的理论概念和量化界定,不能渲染,更不能激化,以免产生误导。
此外,有的学者认为坚持教育公平,增加低收入者受教育的机会也是解决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一个途径。教育是各国公认的一种治贫的主要手段,通过提高受教育程度,即给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增加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才能真正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当前中国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就业的压力使得大部分人拼命上硕士、博士,导致大量的人才超过了社会正常需要量,造成了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是在高额学费面前一部分人放弃上学,不接受高等教育,这样,人力资本降低又会导致社会的经济增长能力降低,影响经济发展。当前,这已成为社会上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了。因此,解决个人收入分配不公,必须解决教育不公问题。
总之,现阶段允许收入分配差距存在,但是如果获取收入的途径存在不公就不能容忍,如果再没有调控的话那就更为可怕了。所以,解决收入分配不平衡必须要加强政府在社会收入分配中的作用。政府的调控不是主要用在抓投资上,而是主要用在抓社会调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均衡上。如果政府主要把力气下在GDP增长上,而忽视对社会的收入和财富占有均衡的调节,到头来,就会使经济—社会的平衡支点崩塌,进而引发经济与社会危机。
解决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不公问题,紧迫而又不得不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涉及千头万绪的复杂问题。向一个泱泱大国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人们的传统观念开刀,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真正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哪一项工作都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把平均主义完全排挤出分配领域,确定收入分配的合理差距及其具体标准,在实际分配中实现合理差距的有效控制,有效调整合法不合理的财富积累和合法不合理的极端贫困,这些问题都需要一套科学的能够治标治本的解决办法。当前国家实行“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统一筹划部署,具体问题各个击破”的工作方针,已取得了多方面的重大成就,但还需要加强领导和指挥协调,在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税收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思想教育等方面继续创新、突破、深化、细化,才能最终打赢消灭分配不公的持久攻坚战,从而才能快速稳定地推进和谐社会的创建进程。
[1]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论热点面对面[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7:65.
[2]腾讯新闻说吧.今日话题[EB/OL].(2006-8-9)[2007-4-5].http://view.new s.qq.com/zt/2006/econom istg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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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程若曦.当垄断遭遇收入分配变革 [J].经营者,2006 (9):19.
[7]黄惠青.对个人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思考 [J].当代财经,1999(8):17-18.
[8]刘玉凤.现阶段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6(4):131-134.
[责任编辑:陈可阔]
Analysis of Depth Reasons of Unfair Individual Income Distribution in China and the Counter measures
WANG Ping
(Division of Students’Affairs,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Wuhan,Hubei430070,China)
Unfair individual income distribution directly leads tow idening the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Atpresent,unfair individual income distribution is enlarged gradually in different zones,professions,and social strata,which will cause two crises: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Long-term carrying out egalitarianism created the assignment policy and the guiding principle deviation,causing some policies and systems not work well to limit the privileges.The market system is imperfect,the assignment mechanism is distorted,the assignment policy is not unified and consistent,the legal system is incomplete,the tax burden is not unfair,flaw s exist in the comm unity policy,social insurance system s on retirement,unemployment,in jury on job,medical service are still imperfect,which form the reasons of current phenomenon of unfair individual income distribution in our country.Only by enlarging the function of social policy and income policy can we solve the imbalance between income and wealth.
individual income distribution;unfair;reason;counter measure
C913
A
1673-5595(2011)01-0051-05
2010-11-22
汪平(1977-),女,湖南浏阳人,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