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世美 杜鑫
中药处方的含义:中药处方是理法方药的结合,是临床辨证论治的终末程序。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一个根本特点,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在辨清证候,申明病因,病机之后,有针对性的采取的治疗方法。治法确立之后,成为遣药组方的原则。方是体现和完成治法的主要手段。所以常说“方以药成”,“方随法出,法随证立”。该过程充分体现了祖国医学“理-法-方-药”的整个过程,无理则无法,无法则无方,无方则无药,缺少任何环节均不成一体。从祖国医学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治法是在积累了相当医学经验的基础上总结而来的,是后于方药形成的一种理论,但是,当治法已由经验总结上升为理论之后,就成为遣药组方和运用组方的指导原则。辨证论治理论指导下的处方思路,要求“理明,法合,方对,药当”,每一张处方的组成,必须根据病情,在辨证辨病立法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药物,在配伍组成方面,还需遵循严格的原则。方剂的组成原则,最早见于《内经》,“君臣佐使”原则亦称为“主辅佐使”原则。君药,即对主病或主症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是处方组成中不可缺少的主药。臣药有两种意义:一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或主症的药物,二是针对兼病或兼症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佐药有三种意义:一是佐助药,即配合君臣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症状的药物。二是佐治药,即用以清除或减弱君臣药的毒性或能制约君臣药峻烈之性的药物。三是反佐药,即病重邪甚可能拒药时,配用与君药性味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使药有两种意义:一是引经药,即能引方中诸药至病所的药物。二是调和药,即具有调和方中诸药作用的药物。在谴药组方时并没有一定的格式,全视病症大小与治疗要求的不同以及所选药物的功用来决定。
处方的目的就是防病、治病,减轻患者的痛苦,恢复身体健康。安全有效是中医处方中两个重要方面。因此,中医对其处方的安全性早有明训。临症处方应遵守对症不伤人,蠲疾不损正,以保证处方的安全性。为此中医通过多年的临床实践和观察,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应用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现代药物学研究表现,十八反中所列药物配伍却又相互影响药效的作用。但对于特殊情况下所用十八反配伍亦可达到治疗目的(海藻玉壶汤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中药十八反虽然不是绝对的配伍禁忌,但在临床应用中仍要谨慎用之。
慎用或不用《药典》中及重要文献中有毒性的药物。中医认为:“是药三分毒”,“药能治病,亦能致病,更能致命”。尤其是近年来,诸多重要中毒事件的曝光,更加引起人们对中药毒性的重视与关注。中药处方中的安全性便成为第一要义。
中药的“量”与疗效有重要关系,医界有“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之说。中药方剂依“君臣佐使”配伍组方,各药剂量变化会导致处方功能,主治发生变化。张仲景的小承气汤和厚朴三物汤因各药用量不同,其所治病症方剂名称都不相同。还有黄连,吴芋汤等等。同一味药的剂量不同,作用各异。以肉桂,黄芪为例,肉桂小剂量有引火归原的作用;大剂量则有补肾之功效。黄茋15 g以上有降压作用,15 g以下有升压作用。有些药物剂量不一,还可导致作用相反,如红花,少量养血,大量破血所以药物剂量的准确性 直接影响着临床疗效,就看怎样去把握去使用了。
中医处方数量繁多,号称十万金方。但是病有千变,方无万能。随着时代的发展疾病的千变万化,创制相应的新颖中医处方就非常必要了,也具有重要的临床实际意义。创制新颖的中医处方不是随意的组合,而是在传统的中医成方不能满足临症需要时,对某些新出现的疾病或过去关注不够的疾病,西医治疗手段尚不足的疾病或阶段,从中医角度进行认真研究,辨证求因,审因论治,立意新颖的中医处方,往往能达到的理想的效果。
一副立意新颖的中医处方,可以是中医成方的加减,但必须赋予新的内涵,即“成方活用”。亦可根据临床实际,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在符合中医处方合理性的基础上,自拟立意新颖的创新方,均可达到中医处方新颖的目的。历代医家在临床实践中,创立了诸多疗效显著而被广泛应用的中医成方,这些成方都是古今医家长期医疗实践的结晶,对中医治疗学做出较大贡献,是我们活用成方,创制新方的资本,对于这些成方虽不能完全领悟掌握,但对于其中较多有代表性的著名成方,可以领悟其组方原意,明其理,师其法,活其用,临床应用既能执守,又能变通,从中挖掘开发其新颖性,充分发挥其效能,适应新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