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辉
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 050016
案例教学法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陈立辉
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 050016
汽车保险与理赔是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是该专业的核心课程。随着汽车保险行业在我国的迅速发展,该课程建设不断加强,已经作为汽车专业中经济类课程的重点课程来学习。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具有内容多、涉及面广、不易掌握等特点,由于汽车专业学生首次接触保险与理赔知识,缺乏有效的学习方法和途径,抽象的解释只能告诉学生字面含义是什么,而他们还需要具备运用保险法基础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做好保险与理赔知识教学。要把这门内容涉及面广、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的课程传授给学生,并使学生在初步掌握保险与理赔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素质,案例教学便成为汽车保险与理赔教学中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案例教学法兴起于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其目的是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从而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后来案例教学法被哈佛商学院运用于MBA教学,取得巨大成功,而后被广泛应用、完善,现已很受教育界的青睐。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线来设定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此在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教学中注重联系实际,通过引入案例,力争做到在教学过程中“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达到学生如同置身现场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效果,最终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按照传统的教学模式进行汽车保险理论课教学,在高职院校教学中效果不尽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汽车保险课程本身具有较强的抽象性和繁杂性,特别是汽车保险的各险种条款内容更不易理解和掌握,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失去学习的兴趣。而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把经过精心准备的案例交给学生,把枯燥乏味的理论转换成具体生动的事例,学生自己通过学习和思考来解决问题,从而帮助学生养成自学习惯,进而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时采用分组讨论方式,让每个小组选出一个代表进行发言,论证本小组的观点。每个学生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同时也接纳其他学生的意见,最后融合成大家的观点。这样在讨论过程中学生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完成共同的任务。
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或模拟的具体情境让学生置身其中,学生凭借案例素材所提供的信息和自身的认知能力,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理论,身临其境地去分析研究,寻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在这种方式的学习中,没有教师更多的参与,学生更多地靠自己动脑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并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决策,从而使学生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由于案例教学耗时较多,并受客观环境的限制,因此多媒体教学手段被引入案例教学,从而实现高效的教学方法与先进的教学手段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有助于加大信息输出量,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率。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从传统的理论灌输者转变为案例讨论思维的启发者、参与者。这种学生作为主角的教学方式,并不是排斥教师的作用,而且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对于学生经过思考得出的结论要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同意学生意见要说出道理,反对学生意见更要论述充分,做到以理服人。教师还应该有较强的课堂组织能力,善于创造自由讨论的气氛,并把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就是鼓励学生主动发表自己的意见,注意激发和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可以借助课上提问及课堂讨论等多种形式,吸引学生参与,努力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使大家都能够参与其中,从中获益。
案例的长短要合理,因为课堂教学受时间限制,所以选择案例不宜太长,应尽可能地在一次讲课中讲完,一方面是为了保持案例的完整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案例过长,学生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同时还要注重所选取的案例能够启发学生思考,加深其对知识点的理解与掌握。
[1]成光琳.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及思考[J].机械职业教育,2004(2):20-22
[2]朱金生,刘耀辉.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理工高教研究,2005,24(6):66-67
作者:陈立辉,硕士,讲师,从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主持完成汽车保险与理赔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10.3969/j.issn.1671-489X.2011.1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