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特色农业须规避的五大实践误区

2011-08-15 00:44:32李铜山
中州学刊 2011年2期
关键词:特色农业生产

李铜山

发展特色农业须规避的五大实践误区

李铜山

特色农业是用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特有的名优产品,并将其转化为特色商品的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的关键之点在于“特”,其功能目标特殊,农业资源特殊,产业形式特殊,生产技术特殊,产业效果也特殊,而且只有这“多个特殊”同时“形神兼备”时才是实实在在的特色农业。具体到操作层面,则必须规避要“特”必要“土”,要“特”必要“大”,要“特”必要“学”,要“特”必要“贵”,要“特”必要“富”等五大实践误区。

特色农业;天赋;传统;实践误区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发展特色农业的呼声此起彼伏。一些地方也确确实实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也有不少地方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发展没多久就“特”不下去了,甚至造成劳民伤财的后果。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有些决策者在发展特色农业时只看到了特色农业的附加值很高,但对特色农业的内涵理解不透彻、有偏颇,或实践操作不当,没有抓到点子上,乃至“误入了歧途”。笔者认为,特色农业就是用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特有的名优产品,并将其转化为特色商品的现代农业。作为一个相对概念和一种比较特殊的农业类型,特色农业的关键之点就在于“特”,其功能目标特殊,农业资源特殊,产业形式特殊,生产技术特殊,产业效果也特殊,而且只有这“多个特殊”同时“形神兼备”时才是实实在在的特色农业。要充分展示特色农业固有魅力,保障特色农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在发展特色农业之前,首先必须全力理清发展思路,提早规避一些实践误区。在此,笔者就相关的五个方面进行阐释和解析,以求抛砖引玉。

实践误区之一:要“特”必要“土”

有的地方认为“土产”即为“特产”,在发展特色农业时,一门心思地挖掘“土资源”和“土特产”,认为越“老土”越好,甚至误认为如果做到了“土得掉渣”,就是达到了特色农业发展的较高境界。这种看法和做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却走到了死胡同里,未必能够奏效。

特色农业之“根”是天赋。所谓天赋,就是生来具有的或禀受于天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具体包括地形地貌、自然气候、水文地理,土壤、植被、生物等。对于某一个地方发展特色农业来说,经过祖祖辈辈若干代人的艰辛探索,才一方面使自身适应了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另一方面又根据固有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发现和发展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业产业结构。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自己所在的地方有什么条件,就依靠什么条件生活,以及俗谚“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当地资源可以养活当地的人,讲的都是这方面的道理。对于特色农业发展来说,已经洞察和利用的天赋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没有被发现和发掘的天赋也需要引起注意和重视,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复‘古’”和“挖‘土’”。那种把“土产”、“特产”完全混淆化,认为“只有‘土’起来才能‘特’起来”的看法和做法,更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其根本原因在于:

其一,尽管当地的土特产品具有一定“特质”,但前人留下的品种往往已经老化,单产水平比较低,产品品质不一定与现代市场要求相适应,外观形状也不一定迎合消费者目前的审美情趣,若继续“照搬不误”,不采用现代农业科技进行嫁接改造,很可能市场难以开拓。

其二,虽然一般来说“特色”的都是传统的,但传统的未必都是“特色”的。因为特色农业虽然继承了传统农业精耕细作、注重使用有机投入物、保持传统技术和产品特色等优点,但毕竟不同于传统农业。传统农业是以农民世世代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科技含量低、劳动生产率低、经营方式落后,产品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而特色农业则要使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尤其要依靠现代科技的注入;要采取产业化的经营方式,形成较高的效率;要以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为主要目标,而不是以自足为主。就某一个地区的农业产业来说,既有特色农业,也有传统农业,只有扎实继承和发扬光大真正属于特色农业范畴的特色种植业或特色养殖业,才是在切实发展特色农业。

实践误区之二:要“特”必要“大”

有些地方在特色农业发展上,竞相强调“搞大动作”、“上大规模”,有的地方政府提出要发展“五万亩林果、十万亩蔬菜、百万头牲畜、千万只家禽”,有的地方政府提出了“全省、全国第一”、“最大商品基地”等口号,都是值得商榷的做法。

其实,特色农业之“魂”是唯我独存或唯我独尊。所谓唯我独存,是指只有我这里有这种特色产业形式,别的地方没有,最起码方圆数公里之内还没有;所谓唯我独尊,是指虽然许多地方都存在这种特色产业形式,但只有我这里做的最好——要么特色品种最全,要么产品品质最优,要么产业链最完整,要么圈内名气最大,要么销售市场最火爆。因此,无论是唯我独存或唯我独尊,都显现出了“高人一筹、胜于他人”的鲜明特色。在世界上,一些比较典型的特色农业范例,如荷兰的鲜花、加拿大的小麦、美国的牛肉、日本的红富士苹果、新西兰的牛奶、哥伦比亚的香蕉、澳大利亚的羊毛、韩国的罗州梨、泰国的香米等,之所以能够世界闻名,就是因为这些国家都不仅通过“走自己的路”,因地制宜地创出了特色,而且做到了“独大”的份上。但特色农业要做到“独大”,并不仅仅意味着产业规模最大。仅就发展规模而言,应该是能大则大、该小则小,而绝对不能千篇一律地“求大”。同时,特色农业既具有相对性,又具有动态性,即使一个品种再怎么优良,其种植面积或养殖规模太大了,也就会失去特色,失去市场。如果不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乃至在不具备应有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地无限度地强调“大规模”和“大发展”,则可能是极其有害的。其根本原因在于:

其一,特色农业的核心是“特”,而不是“大”。在很大程度上讲,特色农业之“特”,意味着特色农业的生产比常规农业的生产难度更大,特色农业的形成需要更为严格的条件,不是想“大”就“大”起来的。如果“大字当头”,而忽视了“特”,就可能会重犯“重数量而轻质量”、“萝卜快了不洗泥”等常规性错误。

其二,发展特色农业必须聚集资金、技术、人才、企业等要素,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只有规模上去了,才能较大幅度地降低特色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求取规模效益,但这并不意味着规模越大越好,而应该是适度,即要把握一定的“度”。因为规模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当规模超过一定的市场容量时,尽管这时的成本降低了,但可能市场价格降得更快,利润反而减少。

其三,发展特色农业生产的特殊商品旨在满足特定消费者的某些消费需要,有些特色农业的市场容量是比较大的,但有相当一部分特色农业的市场容量还是比较小的,很容易饱和,“大”了反而难销乃至滞销,而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作为有责任心的地方政府,对于发展特色农业的行政干预千万不要过多,更不要轻易号召广大农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否则,很可能会欲速则不达,乃至事倍功半、劳民伤丧财,招致农民所谓的“形象工程”之嫌。

实践误区之三:要“特”必要“学”

有的地方看到他处通过发展特色农业致富了,也试图通过向他人学习使当地走上“特色致富路”,甚至不假思索地认为,只要学得来,就能“特”起来。于是,今天到南方参观,明天到北方取经。在特色品种引进上,一些人误认为搞一些稀奇的农业项目就是发展特色农业,于是一味地猎奇,专找本地没有的。甚至走到了“特”起来一定要“洋”起来的极端,不考虑种植、养殖品种的地域性和适应性,更不考虑国外相关技术的保密性和知识产权性,挖空心思、不切实际地专门从国外引进洋品种。结果白忙活一场,乃至闹了“东施效颦”的笑话。

其实,特色农业之“本”是传统。所谓传统,是指世代相传的精神、制度、风俗、艺术等。对于某一个地方发展特色农业来说,即我们通常所讲的种植习惯、养殖习惯、加工习惯和消费习惯等,其中种植习惯、养殖习惯和加工习惯,又包含一些发展特色农业的特殊技艺或关键技术。而对于消费习惯来讲,既可以是祖辈流传下来的,也可以是从这辈开始逐步形成的。而且,所有的这些习惯又都是密切相关,乃至相辅相成的。国内外的实践业已证明,只有做到了特色种养和特色加工“结盟”,特色种养、特色加工和特色消费“联姻”,才能真正促成当地特色农业红红火火地持续健康发展。如果当地农民没有什么传统技艺,而仅仅靠“学”,是难以有大的作为的。其根本原因在于:

其一,生产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是特色农业具有的两大基本特征。就生产具有鲜明的地域性而言,是指特色农业所要求的气候、动植物物种、技术水平和生产条件与常规农业大不相同,且通常要高,并不是任何地方都能满足这些条件,同时,特色农业的分布范围不像常规农业那样广,这也使特色农业的地域性特征更加突出。虽然科学技术在不断进步、不断创新和不断提高,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特色农业生产的地域性。就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而言,是指特色农业所生产的农产品,往往要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等独特品质。其中,“人无我有”包括产品品质上的“人无我有”,也包括产品上市时间上的“人无我有”,还包括产品营销服务上的“人无我有”,这些主要体现在“品质差”、“时间差”、“季节差”和“服务差”上;“人有我优”则考虑若竞争对手也有条件生产和提供同种特色产品,必要求自身的特色农产品质量更好、服务更完善。如果从上述特色农业的两大特征来看,发展特色农业就是以资源、气候、场地条件、环境、特殊物种优势为基础,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发展具有鲜明地域生产特征和独特产品品质的市场化、高效化农业。发展特色农业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形成产业竞争优势的过程。如果仅靠“学”来满足鲜明的生产地域性和独特的产品品质等特征,不仅会受到种种限制,同时也意味着“学”即会“慢半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落后就会“挨打”,所以是很难取得成功的。

其二,虽然从道理上讲发展特色农业可以向别人学习,但实际上从很大程度上讲,特色农业是很难学得来的。因为特色农业实质上主要是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和特殊生产方式开发特色产品并将其推向市场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是独特生产技术和特有自然资源有机结合形成的特殊产业。虽然生产技术具有扩散性和重复性等特点,通过学习可以取得并异地使用,但与特色农业发展成败息息相关的先进农业科技,却不是“庄稼活,不用学,人家咋做咱咋做”所能做得到的,也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而“科技兴特”真正靠的就是科技进步,一个技术不过关的特色农业是根本无法振兴的。要切实形成特色农业发展的“本”,不仅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逐步培养过程,而且一定要顺民心、合民意,即农民愿意干、愿意学,有相当一部人成为技术能手。尤其是,独有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有着无可比拟的自然垄断性和不可再生性,是不能异地使用的,也是无法改变或改造的。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自古以来就有所不同,在发展特色农业之前,如果对天赋还没有吃透和拿准,万不可轻举妄动。如果不切实际地盲目模仿别人,“月亮走,我也走”,就可能会犯方向性乃至致命性错误。

其三,既然从某种意义上说特色农业是与生俱来的,那么,如果说在发展特色农业方面能够从他人那里学些什么的话,那只能是学习他人是如何发掘和充分利用本地独特资源及先进技术发展特色农业的开拓创新精神,即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找寻当地发展特色农业的“本钱”,或者说脚踏实地找寻当地最具优势的特别之处,应是当地发展特色农业的首选。

实践误区之四:要“特”必要“贵”

特色农业能够发展壮大的市场基础,是满足人们更高的、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按照消费规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基本需求更会向多样化、个性化转变。尤其是城市里那些“有钱人”,“口味”会越来越刁。只要把握住他们的心里,适时推出特色产品,就可能会“大赚特赚”。

有的人误认为,特色农业生产出来的特色产品价格一定要“高起来”,只有“贵”了才能显示出“特”,才会吸引城市人的眼球。于是,把特色农产品的价格定的很高,想尽快发财,发大财,结果不少消费者望价却步,不愿意买或根本承受不起,导致市场销售遇阻,难以见到大的成效,久而久之,欲进不能,欲罢不忍,使特色农业成了“鸡肋”。殊不知,即使是特色农业生产的特色农产品,其价格也不一定都必须是昂贵的。其原因在于:

其一,特色农业产品种类繁多,既有稀有名贵产品,也有普通特色产品,而且会随着时空的推移而发生演变,在制定特色农产品价格时,必须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如果武断地决定要“特起来”就要“贵起来”,既不理性,又过于牵强附会。

其二,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即我们大家都熟知的物以稀为贵,制定特色农产品价格时,是稀有名贵产品的价格相对可以高点,是普通特色产品的价格自然就可以低点,若因为所生产的是稀有名贵产品而故意大涨价,或生产的仅仅是普通特色产品而盲目定高价,自然会影响市场销路,同时也影响到整个特色农业的拓展。

其三,发展特色农业时,既要关注稀有名贵产品,也不要忽视普通特色产品。因为从各地发展特色农业的真实情况来看,无论是生产价格相对高些的稀有名贵产品,还是生产价格相对低些的普通特色产品,都会获得较好的效益;如果把价格高低看得过重,仅认可种养稀有名贵产品的产业才是特色农业,而把种养普通特色产品的产业拒之于特色农业之外,就会把特色农业的发展局限在极其狭小的范围内,从而对整个特色农业发展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实践误区之五:要“特”必要“富”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效益。一般说来,推动特色农业发展的驱动力量,就是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而且这种效益与常规农业相比有一个“势差”,即通常高于常规农业的投资回报,否则,生产者就不愿意由常规农业生产转型为特色农业开发。或者说,高效源于特色毋庸置疑。

也正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特色农业投资的回报率较为丰厚,从一定意义上讲发展特色农业确实能使一部分农民致富,一些人头脑中便产生了“只要发展特色农业就能致富,只有发展特色农业才能致富”的片面认识。殊不知,发展特色农业能够致富,但不等于只要发展特色农业就一定能够致富。其原因在于:

其一,特色农业并不是效益农业的全部。特色农业是“三高”农业即“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具体化和深化,能通过特色资源的适度规模开发,获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是效益农业的一个重要的实现途径。效益农业主要强调农业的投入产出比,而不是单纯追求农产品产量的提高,通过现代农业科技的推广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因此,效益农业不一定非要通过发展特色农业的途径,通过发展规模农业、创汇农业、高科技农业等方式也能取得较满意的经济效益。

其二,特色农业虽然是高收入的产业,但往往同时也是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产业,特色必须与天赋、传统、市场、科技、管理等有效结合在一起才可能产生高效益,若无这些作支撑,再有特色也很可能是低效的。

其三,作为农村的一个特殊产业,特色农业生产的产品是市场容量有限的特殊农产品,特色农业始终只能是一部分人从事并最终靠其致富的产业。如果全部农户都来发展特色农业了,产品供给超过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就会急剧下降,乃至使生产者得不偿失,更别说靠其致富了,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望“特”兴叹。

[1]李铜山.特色农业如何永葆活力[J].农民日报,2003—03—29.

[2]葛承群.发展“特色农业”的几个认识误区[J].农业经济问题,1998,(11):53—55.

[3]李铜山.不要误读“零资源现象”[N].经济日报,2003—09—25.

[4]张克俊.特色农业的理论与实践思考[A].全国特色农业研讨会论文集,2010—10—23.

责任编辑:晓立

F321

A

1003—0751(2011)02—0048—04

2010—12—09

李铜山,男,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郑州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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