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东宏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法治环境
□鹤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段东宏
近年来,鹤壁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1年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鹤壁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一抓组织领导。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抓规划落实。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普法学习、检查、监督、考核、总结等制度,坚持做到普法工作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考评、有奖惩,促进了全系统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抓机构建设。2010年,我局积极向市编办争取,单独成立了执法监察科和政策法规与调控监测科2个科室,改变了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科队合一的办公模式,并且做到人员、办公条件、工作任务三分开,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抓普法经费保障。每年均预先落实好普法经费,法制教育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做到优先安排。2006年以来,我局先后共筹集落实普法经费90余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法制培训、全面提高人员素能上狠下工夫。一是走出去学。每年都分批组织人员参加国土资源部、省厅及各级法制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到兄弟省市先进单位考察学习。二是请进来教。我们多次邀请省厅有关领导、专家来我局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对全市国土系统人员进行较全面的培训。2006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0万元,组织了全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10期,参训人员5000余人(次)。三是创新开展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定期学法活动。在全系统要求领导干部每两个月组织1次法律讲座,研讨学法用法心得体会。四是把国土资源法制教育工作列入乡(镇)村干部培训内容。我局多次与组织部门联合,共培训乡(镇)、村领导干部5000余人(次),把基层工作者学法、守法和用法推向了深入。
在法制教育宣传实践中,我局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在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内容、重点活动上扎实开展特色宣传,确保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入普及。一是以提高各级“一把手”依法管地意识为目的,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规宣传。我们及时将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整理成汇报稿或汇编成册送到“四大班子”领导手中,提高各级“一把手”和责任人依法批地、依法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二是以净化国土资源执法环境为目的,抓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宣传。我们通过编印办事指南、印刷宣传图册、深入企业调研等形式,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送上门。同时,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农户活动,以一个企业来影响一个乡(镇),以一个乡(镇)来带动一个县(区),以一个县(区)来影响整个社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06年以来,我们共为服务对象免费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万份。三是以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动力,依托重大节日开展特色宣传活动。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我们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 全国“土地日”、 “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时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每年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都在4次以上,参加宣传人数达600余人(次)。每年投入不低于15万元,在高速公路路口、主要道路沿线及各县(区)、乡(镇)设置了法制宣传标牌,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年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好环境。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明显提升。通过大规模、不间断的集中宣传教育培训,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五年来办理的案件没有被撤销过,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合格率达100%。
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全市建立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预防、制止、发现、报告、问责等长效机制,全市未发生过行政诉讼和群众投诉违法行政的事件,未发生过国土资源重大信访事件。政风行风评议连年在全市位居前列。
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国土资源观念逐渐成熟。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领导在土地出让、土地征收环节、土地综合整治和矿产开采利用等环节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明显下降。五年来,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9起,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12起,申请法院执行23起。从2006~2010年统计的数据情况看,违法案件连年呈明显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