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段佳
(遵义师范学院马列部,贵州遵义563002)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人民的情感、意志负面现象不断产生。经济上,改革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个体,出现了利益关系的新变化,有人先富,有人后富,以致贫富差距日益加大,有人一时富不起来,而引起了一些人的失落感和不安全感,因而在情感上与改革发生摩擦和抵触,成为自身投入新生活的羁绊;而另一些人在商品生产和交换活动中,情感、意志又完全化为金钱的奴隶。政治上,由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处于进行之中,干部对人民群众疾苦的解决力度和广度不够等及由此而引起的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生活的疏离感,都已经成为人民政治生活的情感、意志课题。伦理生活中,爱情还没有成为我国婚姻关系的普遍基础,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大城市,经济收入、住房、社会地位、文凭等已经成为婚姻关系缔结和破裂的首要原因等,这些负面的情感、意志现象都会影响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进而影响人的活动目标的实现。
人的活动都是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动,人在活动之前都要事先确定活动的目标。活动目标的确立往往是一个经过长期周密思考、反复权衡主客观条件的结果,即使是在短时间之内凭直觉做出的目的,也依然要受到情感、意志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如主观意志的参与、个人情感的渗透等。情感状态影响观念性目标的顺利实现,意志自制力保证认识活动达到主体选定的目标。
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没有一个行为模式(即使是理智的),不含有情感因素作为动机。”[1]所谓动机就是导致主体去从事某种活动并引导活动方向,从而满足一定需要的愿望或意念。情感、意志是主体活动展开的心理基础和心理机制,作为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之一,它们本身就可以转化为主体所追求、所向往的一个相对独立的行动目标和动机,以达到自身精神上的满足和人格上的自我实现。在一定条件下,情感、意志可以转化成驱使、发动、延续、中止主体活动的一种动机和动因。动机是情感和意志的凝结与升华。可以说,人活动的动机是在一定的认知活动基础上,通过人的情感、意志过程而产生的。只有高尚的情感和坚定的意志,才能形成具有深刻社会内容的活动动机。
我们知道,动物也在作用于自然环境。但从根本上说,动物的行为是盲目的,是“无意识地发生的,而且对于动物本身来说是偶然的事情”[2],动物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目的和后果。而人类的活动则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3]。因此,人的活动正是在一定的动机、需要指导下的有目的的活动。在人从事活动之前,活动的结果已经作为活动目标观念地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人以这个目标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并规定其方法,使人的意志从属于这个目标。人们认识到完成活动之后的美好结果,就会增添他们坚持不懈地追求美好前景的勇气和毅力;人们认识到完不成活动会给社会、给个人带来的不良后果,也会增加他们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力量。如此一来,情感、意志就自然而然地转化为了人的活动动机。
人的活动目的是什么?“从表现形式上看,活动目的是人对自己为什么进行活动、怎样进行活动和通过活动最终获得什么的预先设想,是对活动结果的超前意识;从根源和内容上看,活动目的是人对自己的需要及如何满足的自觉意识”[4]。由于情感、意志的不稳定性,可能使得活动目的离实践越来越远,甚至出现脱离实践的可能。因此,活动目的的确立及其变化都不可避免地都会受到情感、意志的影响。主体的情感、意志受主体的立场、观点、生活经历等制约会呈现出差异性;就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地点、气候等条件下,其情感、意志也会发生变化;从情感的主观性、复杂性、变化性等来看,情感也会出现不同。
活动目的从来就是与需要和价值观念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在同一时间内,人往往不只有一种需要,正是同时存在的多种需要和由这些需要派生的多种愿望、情感、动机、意志,决定着人们在同一时间内产生了多种目标。可见,在人的活动中,要确定活动目的,就需要发挥意志功能,即需要依靠意志来排除其它目标的诱惑来做决定。特别是当几个活动目标对人都具有重大意义,而它们又不可兼得时,要确定活动目标就必须依靠以极强的意志来排除困难,解决分歧和干扰。对活动目的的社会价值认识得越全面,情感越深入,在实现目标的活动中的意志就越强劲。简言之,情感、意志的作用就反映在帮助人选择、确定活动目的的态度上,只有一个人有了正确的目标,实现目标的活动才会变得自觉。
总之,情感、意志对活动目的的确立起着两个作用:第一,主体需要通过情感、意志来调节,调节活动主体以最高的效率捕捉新信息;第二,意志直接控制着活动目的确立的发起和终止,强化活动主体对活动目的的理解。为了确立一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活动目的,主体需要通过意志的努力来剖析和比较各种目的实现的可能性,估计活动目的实现的后果,最后确定活动目的。
伟大的活动目标产生伟大的毅力,目标越是崇高和伟大,就越能激励人的意志力去克服困难。相反,那种渺小的、无任何意义的目标,则不能动员人的意志,一旦遇到挫折,则会使人放弃达到活动目的的志向。
活动目的在人的情感、意志中起什么作用呢?在一个人实践活动之前,活动的结果最开始就是以一种观念的形态存在于人的头脑之中,并在这一观念的指引下开始行动。只有明确了自己所做工作的意义,才会使人产生极大的热情和动力。在活动过程中,一个人对目标的价值看得越大,预测实现的几率越高,情感、意志所发挥的动力作用就越大。活动目的的明确和适当也是相当重要的。活动目的明确,使主体能比较容易地规划活动的途径及方式,较正确地估计已达到的成果,激励主体进一步的行动。而那种模糊的、不确定性的活动目标,则会妨碍人的进一步行动。目的适当也起着重大作用。所谓适当的目的,是指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它既不是无论怎样努力也达不到的,也不是不经过努力就能轻易达到的。适当的目标既可以焕发人们克服困难的毅力,把行动贯彻到底,又能把人的意志锻炼得更加坚强;相反,如果目标过难或过易,它们就只能削弱人的意志,而不能培养人们与困难做斗争的能力。
活动目的的价值在于目的自身的社会意义。一个人对目的的社会意义认识越明确,他的意志就越坚强,情感就越牢固。活动目的是否明确、适当直接关系到情感、意志的动力功能的发挥,明确而适当的活动目的可以促进积极的情感、意志力量的形成。
作为活动主体的人并非一部金属照相机,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不是麻木不仁的,相反,他们对对象总是有着自己情感上的体验。正如恩格斯所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和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5]对认识目的而言,“认识目的是真善美的统一。……认识的直接目的是获取真理……认识的间接目的是获取价值。”[6]不论是获取真理还是价值,认识目的都会受到情感状态的影响。
情感影响人的认识过程,包括影响认识目的。当人们处于良好心境时,人们注意力能集中,思维敏捷,认识活动进行得顺利,认识目的的实现就比较顺利;反之,当人处于很糟糕的心境时,则注意力变差,思维迟缓,认识活动进行得迟缓,认识目的的实现也就比较困难。可见,当主体确定观念性目标后,作为人的心理活动的情感状态一旦发生变化,则必然会影响到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展乃至目标的实现。积极的情感心理会促使观念性目标的产生和顺利实现,而那种消极无为的情感心理则会给观念性目标的实现造成困难。因此,只有当一个人的情感越坚定,观念性目标的顺利实现才会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过程。
当然,意志可以调整情感的状态和克服反常情绪,使人们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让情感趋于平衡。即意志对认识活动的发展和观念性目标的实现起着支撑作用,以保证主体实现既定目标。
所谓意志自制力,是指善于克制自己的情绪并能有意识地调节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的能力。意志自制力本身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有强与弱的问题。意志自制力强的人相信自己能主宰自己的命运。相反,意志自制力薄弱的人在遇到障碍时,往往放弃个人的主观努力,丢失信心,听天由命。人的意志自制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的实践活动过程中逐渐培养起来的。
认识是一个具有多个环节的过程,而意志力在认识的各个环节上都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没有意志力,任何复杂的认识都不可能实现。意志自制力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善于迫使主体去施行所采取的决定;第二,善于阻止与主体的目标相违背的一切愿望、想法、情绪及行为。目的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但目的明确并不意味着就有了实现目的的决心。因为主体对活动的目的或许持坚信态度,或许持怀疑态度,只有当活动目的转化为信念时,主体才会坚持不懈地去追求,并转化为实际行动。意志自制力促使主体把目标转化为追求不懈的信念。人的意志自制力在活动过程中,能够抑制人对眼前利益的过分计较,从而促使主体去追求更高的活动目标。实际上,在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的活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问题,使人们的愿望不能轻易实现。只有那些能努力克服和战胜一切困难的人,才能充分体现自己的意志力量。如果主体的活动目标合理,且经过他的意志努力,一般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活动目标。
[1] 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 龚振黔.人的活动研究[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6] 杜勋昶.论认识是真善美的统一[J].海南大学学报,19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