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红
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 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李志红
2009年以来,广东省在深圳、顺德、珠海、阳江等地推进了以大部门体制改革为重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组织结构逐步优化,部门关系得到理顺,行政成本大大降低,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在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一是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弱化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微观干预,加快从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退出。如深圳市在改革中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194项,精简幅度近1/3。阳江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49项,减幅超过1/4。
二是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转移政府的部分职能。加快实行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大力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发展,将有关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如2009年深圳市民政局公布《各部门不再从事、不再直接办理事项》目录,明确将17个委局原来承担的办理职业培训认证、行业评定等100多项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三是在政府履职重点上,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在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教育、公共医疗、扩大就业、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保护弱势群体等方面的责任。如深圳市增加和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73项。并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将行政资源向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倾斜,实现机构整合和职能调整“有进有退”。
一是部门“同类项合并”。顺德区对党政部门进行全面重组,推进了触及党政各领域的“系统版本整体更新式改革”,原41个党政部门被大幅度压缩为16个,6个党委机构全部与有关政府机构合署办公,精简率达70%。深圳市在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和国土资源、卫生和人口计生、人居环境、文体旅游、市场监管等10个领域实行整合,政府工作部门由46个精简至31个,精简率达33%。珠海、阳江市政府工作部门的精简率也达到30%以上。此外,各地还加大了群团机关和履行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
二是职能“同类项合并”。为避免机构和职能简单机械“物理组合”易导致的旧体制复归问题,在改革中,机构整合不再实行职能随原机构走,而是对分散在各部门的相同、相近和相关的机构职能进行同类项调整、合并和重组,原来一个部门的职能往往被分置到多个部门,一个大部门又几乎囊括了相同相近相关领域的所有职能,形成了大规划、大经济、大建设、大监管、大文化、大保障等大部门格局。如顺德区新组建的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整合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发展规划职能,实现了规划方面的“多规合一”,解决了多种规划相互脱节甚至相互打架问题,为全区的科学规划、科学发展打下了基础;新成立的经济促进局,整合了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第一、二、三产业职能,实现三大产业、内外市场以及科技与产业的融合,加速了该区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新组建的市场安全监管局,实现了市场监管、各类商品质量监管、行政执法、市场准入和对外服务的“五个统一”。
三是内设机构和人员“同类项合并”。在改革中,深圳、顺德等地加大部门内部职能和内设机构的整合力度,组建大处(科)室,较好地解决了机构合并后内外“两张皮”、貌合神离等问题。如在内设机构方面,将原来各部门文秘、综合、纪检监察、党务、执法机构以及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进行合并。深圳市各部门减少内设、下设及派出机构151个,阳江市各部门减少内设机构51个。从事同类工作和相同专业的人员也相应整合,政策制定、行政执行、监督督察等方面的工作合力明显增强。
深圳市将市政府机构统称为工作部门,并根据部门职能定位作出区分。主要承担制订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的大部门,称为“委”;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督职能的机构,称为“局”;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称为“办”。“局”工作中涉及政策、规划、标准等重大决策制定及重要工作部署,须经相应的“委”审核同意;应定期向“委”报告工作,接受“委”的指导、监督;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委”的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需要调整变更的,应及时报告“委”,“委”要及时研究回复。通过合理配置和运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解决某些方面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及执行不力等问题。
顺德区根据基层政府特点,党政联动创新机制。一是创新决策机制。成立区联席会议,负责全局性重大决策;组建区委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委员会,强化决策的民意咨询和专家论证,反映民意和吸纳民智,辅助区联席会议决策。二是创新执行机制。区联席会议作出决策以后,由各大部门集中统一执行。根据县级政府偏重执行而非决策的特点,由区领导直接兼任大部门首长,同时将执行权尽可能下放镇(街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行使,管理层次实现了扁平化。三是创新监督机制。首先,对政务监察和审计职能进行整合,由新组建的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负责对区委、区政府的党务、政务工作进行纪律与绩效监督,解决纪委“有权力缺技术”和审计部门“有技术缺权力”问题。其次,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在每个大部门都派驻监察员或监察组,对各部门的整个决策和执行过程实行独立的全程化监督。此外,强化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健全以党政领导、大部门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
改革前,群众办一件事往往要跑多个地点和多个部门,大部门体制改革后,深圳、顺德等地建设了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超市”,大力推进集中办公和一个窗口对外,优化了公共服务平台,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的实际效果。
一是推行“一站式”服务。深圳、顺德等地改革中大力整合行政资源,推进公共服务“系统集成”,实现从多头服务向集中服务的转变。如顺德区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23个服务点的事务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地点集中办公,群众办事再不用东奔西走挨个“跑部门”了。该区群众普遍反映,现在去政府办事像去“超市”购物一样方便,一个地方就能“采购”到各类需要的东西。
二是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推动“窗口”从“串联分办”到“并联合办”,“窗口”由原来只提供一类服务到可同时提供多类服务,企业和群众可在同一个“窗口”办理多件事情。如顺德区整合8个部门有关职能组建市场安全监管局,实行“窗口”集中受理,一个窗口可以受理以前几个窗口的行政许可。再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的规划、建设、水利、交通等196项业务全部由一个窗口受理,大大提高了服务效能,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圳、顺德等地还明确,凡能交“窗口”办理的事项,全部由“窗口”直接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内部分流处理”的综合受理模式。
三是推行“电子窗口”办事。深圳、顺德等地在改革中还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科技,试行预约服务、网上预审、网上年检、网上申报和审批代码证等服务,尽可能减少企业和市民的往来次数。同时健全“窗口”机构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窗口”服务整体“升级”。
(作者系广东省编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