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功能分析与路径思考——以伊吾下马崖“清泉节”为例

2011-08-15 00:46张娟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清泉居民民族

张娟

(西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对广大西部农村民族社区来说,其发展不仅包括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且还包括了文化的发展。只有把民族社区的发展建立在文化发展的基础上,才具备民族社区发展的全面性特征。民族社区的节庆文化是民族社区精神文化的载体,也是民族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表征,同时民族社区节庆文化的发展对于加强民族社区成员的社区认同感和凝聚力,走出贫困,实现社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社会学分支学科的民族社会学,是一门从宏观社会系统出发,综合地研究民族地区现实的社会结构、社会过程与社会控制,以探索民族地区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条件与机制的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交叉学科。民族社会学的研究任务之一就是对民族社区的研究,主要涉及民族聚居区、民族自治区的结构特征和变迁规律以及民族社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服务及管理模式等。民族社区的文化属于民族社区研究的一部分,是对某一民族生活方式的考察和研究。通过运用民族社会学的视角对新疆伊吾县下马崖乡“清泉节”进行调查分析,意在探讨农村民族社区文化的社会功能以及进一步探索当前农村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路径。

一、民族社区文化及“清泉节”的基本仪式

在我国许多的民族社区中都存在独特的文化事象,这些不可复制的民族社区文化资源是本民族乃至人类的宝贵资源。民族社区文化是该社区民族的生存载体,是其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标志。它是不同民族社区得以传承的文化密码,主要包括历史传统、风俗习惯、交际语言、生活方式等。它是一定民族社区内的一种具有高度认同感的,共同、一致的社区文化,是有别于其他文化的独特行为系统,有明显的居住形式、特殊的语言、特定的经济体系和社会组织及某种信仰和价值观念,特定的民族社区文化是本社区居民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同时它也强有力地约束着民族社区居民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因此,民族社区文化更应突出其地域性。伊吾县下马崖乡“清泉节”是具有独特地域性的维吾尔族农事文化节日。在“清泉节”上,不但显示出该社区高度一致的认同感,而且他们共同分享了该社区所特有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

“清泉节”(又称团结饭),属于伊吾县下马崖乡民族社区所特有的维吾尔族农事文化,它是每年的6月9日在新疆伊吾县下马崖乡维吾尔族社区中举行的以节水、爱水、增水为主题的民族节日。下马崖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吾县境最东部,距县城48公里,周围多为戈壁、荒漠,交通不便。该乡属温带极干旱区,冬季寒冷,夏季干热,年降水量40毫米左右。该乡辖3个行政村,有218户、770人,其中维吾尔族占93%,属于典型的西部农村民族社区之一。

这一节日在当地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每年的这一天,下马崖乡民族社区的居民都会身着节日盛装,手持铁锨等工具,自发地聚集在沟渠旁,开始清理泉边的淤泥什物,清挖泉眼,疏通渠道,以保证泉水畅流。然后,全体社区居民会在泉眼处一起吃寓意“一家人”的百家饭,演唱木卡姆,跳麦西来甫,祈祷风调雨顺。

二、“清泉节”映射出的民族社区文化的社会功能

社会学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及变迁,大多是以一个具体的、微观的地域性社会为观察视角和切入点。这种地域性社会就是社区。同样的,民族社区的发展研究也可把民族社区文化的发展作为其中的一个切入点,而节庆文化是其中最具典型性的民族社区文化之一。高占祥在《民族文化的盛典》一文中总结说:“节日文化是以文化活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氛围为主要表象,以民族心理、道德伦理、精神气质、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为深层底蕴,以特定时间、特定地域为时空布局,以特定主题为活动内容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支,是观察民族文化的一个窗口,是研究地域文化的一把钥匙。”通过伊吾县下马崖乡维吾尔族社区的“清泉节”,我们可以窥探出该民族社区节庆文化的基本社会功能。

(一)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功能

民族社区文化与社会文化一样,是该民族在长期社会生产生活中保存、积累、传承的文化成果。民族社区文化凝聚着社区居民的集体智慧和创造精神,其中富有特色的优秀部分经过当地居民祖祖辈辈的创造、筛选、加工、充实和发展,成为集中体现社区居民价值观念、情感因素和审美心理的文化精品。“清泉节”上的“清泉麦西来甫”属于新疆维吾尔木卡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传承了新疆维吾尔木卡姆的精髓,而且还借鉴吸收了中原汉民族音乐的元素、其原生态的音乐节奏和当地舒缓典雅的舞蹈。

同时,节庆文化也是民族文化的综合展现。在节庆文化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表现,可以感受到不同经济文化类型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这些都是对民族社区文化的弘扬。而所谓的“经济文化类型”,是指“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之下,并操持相同生计方式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特点的综合体。”具体来讲,“清泉节”所展现的正是下马崖乡所处的生态环境决定的绿洲农业的经济文化类型特点以及用这种形式来教育社区居民增强节水、爱水、增水的意识。通过清泉节这种农事节庆文化的形式,完整地传承和弘扬了绿洲农业文化。

(二)教育和规范社区居民行为的功能

民族节日荟萃了民族歌舞、民间文学、民间工艺品、民族艺术、民族礼俗等多方面的精华,置身其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深受熏陶,自然有传承与教化的作用。这种教育植根于民族社区居民的意识之中,流露于言谈举止间,成为其精神与气质,表现在民族个体成员身上。下马崖乡的民族社区居民阿加尔汗说,在她五六岁的时候,她的家人便在每年6月9日这天,带她到泉眼处一同清理泉眼四周和沟渠中的砂石。大家相约在一起清理泉眼,吃百家饭,演唱木卡姆等,用这种形式来教育人们亲水、爱水、节水。

民族社区文化的规范功能,主要体现在社区居民对自身思想行为的自我约束上。这种共同的自律行为使民族社区文化得以健康、稳定地发展。下马崖乡的民族社区居民吐尔干亚日老人说:“清泉节,作为一个特殊的节日,我们把它看得像‘肉孜节’、‘古尔邦节’一样重要。‘苏乃孜阿西’是下马崖人的团结饭,在泉边吃了百家饭、喝了清泉水之后,以前有过矛盾的居民会自然和解,所以这也是一种和谐饭,吃了百家饭我们会更团结、更健康、更长寿。”

(三)满足群众的物质与精神需要的功能

民族社区节庆文化同时具有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两方面的特点。从物质文化上来讲,农事类节日直接对农业生产起指导作用,而且多有聚餐享受劳动收获的活动内容,这正是满足社区居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反映。下马崖乡的民族社区居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早就意识到了水在农牧业生产中的重要性。自从他们定居下马崖后,每年初夏都会全体出动来清理他们赖以生存的清泉。每年6月,当地群众自发地捐款捐物,不分长幼,浩浩荡荡地来到坎儿井和泉眼处,清挖泉眼,疏通渠道,以保证泉水畅流。

从精神需要方面来讲,民族社区节庆文化满足了广大社区居民在农闲时放松休息、恢复体力、调节生活的需要。下马崖乡的民族社区居民清理完泉眼和沟渠,吃过百家饭后,民间艺人打起鼓,奏响艾捷克,唱起木卡姆,村民们则尽情地跳起欢快的“清泉麦西莱甫”舞。

(四)繁荣民族地区经济的功能

民族节日活动能够将所有居民,包括许多附近村落居民及慕名而来的外地游人汇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周期性的临时市场,并促使以民俗风情为主的旅游文化产业迅速发展起来,大大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呈现出一派购销两旺的繁荣景象,从而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的繁荣。随着旅游业的日益成熟,以民族社区为单位,以民族文化为依托的民族社区旅游将会成为消费热点。民族社区积极发展旅游业,实现民族社区经济的发展已成为民族社区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民族社区旅游活动的开展不但使当地社区居民能从中获得相应的利益,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整个社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为民族文化复兴提供经济上的支持。2007年,下马崖“清泉节”成功地申报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力地推动了伊吾民族地区“绿色旅游”产业链的蓬勃发展。如今下马崖乡已成为哈密区域一个新的旅游景点,这必将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路径思考

依据对下马崖“清泉节”的田野调查以及对伊吾“清泉节”映射出的民族社区文化社会功能的分析,我们试图探索出一条适合西部农村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路径,以促进民族社区发展,缩小西部地区与全国的差距,实现社区发展的核心理念,促进社会进步,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

(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农村民族社区文化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首先,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地制定有利于保护、继承和创新民族文化的政策,并指导和引导农村民族社区在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影响的情况下保持民族特色文化的工作。其次,在农村民族社区文化的设施设备建设、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以及传统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创新、发展等方面要投入足够的资金。2009年国务院2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地强调:“鼓励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和体育活动,支持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安排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宣传文化发展相关经费时,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民族社区文化发展的运行机制

广大少数民族社区的文化发展,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社区运作、民间组织协作、民众广泛参与的联动协作机制,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民族社区的发展和繁荣。但我们仍需努力探索和创新适合当地社区民族文化发展的运行新机制,比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县、乡镇、村(社区)、文化中心户四级的联动模式。其具体措施是:县委、县政府负责制定规划,组织重大民族文化活动;乡镇负责动员本地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举办有自身特色的文化艺术节;村(社区)是文化发展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队伍,指导文化中心户;文化中心户(民间民族文化的传承人、民族文化的热心人)积极参加并带动群众广泛参与。

(三)充分调动广大农村民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文化的发展

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始终认为,如果不加强地方社区建设、不鼓励人们在规划与维持其基础设施过程中积极参与,发展注定是乏力的,战略注定要失败。我们应组织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活动和节庆活动来充分调动广大农村民族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族文化的积极性,如:组织社区居民参加百姓大舞台、唱民歌、跳民族舞蹈;搞民族特色的织布、绣花饰品的展览、比赛等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这些既可使社区居民在娱乐中陶冶情操,同时也能展现农村社区自身民族文化的特色,增加农村民族社区文化的魅力。

(四)保护和传承民族社区文化,突出其独特性和多元性

民族社区文化的发展不应是一种被动的文化保护,而应该是一种具备文化自觉的常态。所谓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因此,我们应该主动树立和加强民族社区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以实现其生存与发展。

民族地区社区具有以少数民族成员为主体,以民族社会成员的共同的地缘和紧密的日常生活为基础等特点,其本身具有民族性的文化属性。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的社区文化多元性的文化特点就更明显。因此,我们在保护和传承民族社区文化的同时,需要突出其地域性、独特性和多元性的特点。

综上所述,农村民族社区文化的发展是民族社区发展的基础,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农村民族社区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是构建我国文化多元结构的重要任务,也是最终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分析农村民族社区文化的社会功能,探索其发展的路径,对于西部农村民族社区的发展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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