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森 姜正林
近年来,乡镇规划不断调整,乡镇机构经过多次改革,政府职能逐年扩大和转变,尤其是乡镇民政工作日益增多,使之形成了乡镇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不断增多与民政机构逐渐削弱、队伍日趋萎缩的强烈反差。乡镇基层民政工作的薄弱,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基层民政工作比较粗放,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开展民政工作缺钱少人。笔者认为,解决乡镇民政工作薄弱带来的民生保障掣肘问题,需从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和投入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乡镇民政工作,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立足构建“民生之政”强化民政工作地位。民政部门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民政工作是保障民生的基础性工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民政工作是构建“民生之政”的前沿阵地。因此,要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重视做好乡镇民政工作,强化民政职能在保障民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将民政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规划,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和考核,努力推进基层民政工作的精细化建设与管理。
二是进一步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事务工作机构,协调解决民政干部身份和性质,争取乡镇增编增员计划,按每一万名户籍人口配一名民政工作人员的要求,每个乡镇根据人口规模和服务对象至少配备5名专职干部和工作人员,并设立好民政专门机构,如民政所,以从根本上解决有人办事和有机构办事的问题。同时,加大对基层民政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力度,使他们感到工作有价值、服务有盼头、前景有奔头,推进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的知识化、年轻化、专职化。
三是不断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乡镇民政工作经费,将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确定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以不断提高乡镇民政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同时,建立民政干部双向流动机制,既注重选拔任用能力强、口碑好、实绩优的民政干部到领导岗位担任要职,又注重将年轻有为的后备干部及时充实进民政工作队伍,以确保基层民政工作环环紧扣,高效运转,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政策,努力为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多办实事、好事,不断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身感受到和谐社会建设带来的可喜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