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改草 周 粤
西安市老龄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 李改草 周 粤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西安是全国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较早的城市之一,早在2000年,该市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在全市总人口中的比重就已超过10%,达到了国际通行的人口老龄化社会标准。截至2009年底,该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5.6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4.9%,并且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期,预计2040年达到高峰,届时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将达到30%。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生活、健康及参与社会发展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六个老有”的目标,西安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3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委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老龄委每年都要召开全委会议,研究老龄工作的重大问题,总结部署全市老龄工作。全市13个区县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市176个乡镇(街道)中有162个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占总数的92%;全市3161个行政村中有2788个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占总数的88.2%;657个城镇社区中有641个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占总数98%。全市已基本构成了市、区(县)、乡镇(街办)、行政村(社区)四级老龄工作组织机构网络,已经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机制。市老龄委办公室连续三年被评为陕西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2010年老年学学会组织网络建设先进单位和陕西省孝老爱亲模范单位;2009年,该市未央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和灞桥区被评为陕西省老龄工作先进区县,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和市委老干局被评为陕西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未央区和莲湖区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市老年学学会和碑林区老年学学会被中国老年学学会评为先进集体,市老年学学会荣获第二届中国老年学学术成果奖。
(二)多策并举,宣传教育扎实。要让全市每一位老人享受到应有的优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就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使老年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一是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制度化。将涉老的法律法规列入该市全民普法教育计划,组织30余万老年人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召开老年法律维权进村(社区)报告会23场,10余万老年人得到法律援助,把尊老敬老列入中小学德育教育计划,在全市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二是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经常化。定期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在主要街道和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立老年人法律咨询点。在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宣传涉老政策和制度,向老年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余万册,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媒体宣传多样化。通过“两台”(西安电视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两网”(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网、西安市老年福利协会网)、“三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西安市老龄工作简报)、“一刊”(老年周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全市老龄工作动态,通过开设“老龄新闻”、“老年优待政策”、“老年维权专栏”,对涉老侵权案件进行曝光,宣传先进典型,有力地促进了尊老敬老助老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引起了全社会对老龄事业的关注。
(三)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完善。一是积极研究制定涉老政策。早在2002年市政府就以7号令颁布了《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精神慰藉、老年优待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全国也是对老年人实行优待较早的城市之一。2008年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层面上调动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服务老人的积极性。2009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各区县也相应制定出台了落实《意见》的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二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08年以来全市新建养老机构18家,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29%;建成了11个爱心护理工程基地,其中国家级爱心护理示范基地8个,建设数量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建成4个县级五保供养中心、19个乡镇五保集中供养中心,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了36.5%。目前,全市已运营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63家,床位7218张。建成了3个区县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现有657个社区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照料试点的有165个,其中65个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站,老年餐桌、日托养老、家政照料、志愿者助老等形式被广泛推广,连接老年人和各种养老服务机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三是大力加强老年卫生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底,全市社区中89%的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达到了300平米的建设标准,有1018个村建成了村级文化广场,有73个街道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9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卫生院,72个社区和700个村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级卫生室,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经过不断努力,全市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全市加快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一是不断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11年4月底,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达20833户,城镇企业职工参保144.67万人,今年已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21亿元。今年3月,市政府正式批准将10个区县列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区县。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连续六年上调,目前月人均达到1625元,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纳入养老保险。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4个试点区县有105.25万人登记参保,19万余农村老年人领取了每月80元的基础养老金。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体制改革。自2007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城镇老年居民参保人数不断增加,截止2011年4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92.39万人。在农村基本普及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人数394.85万人,参合率达到97.79%,农村老年人成为主要受益对象。与此同时,老年人医疗费用支付水平也不断提高,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不断提高。三是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先后3次修订了城乡低保政策,制定了《西安市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暂行实施细则》、《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在城乡医疗救助、廉租住房救助和救灾救济中,将特困老年人列为重点,给予特别照顾。目前,全市有4.86万贫困老年人纳入低保,其中城市贫困老人2.13万人,每月享受330~360元的低保金;农村贫困老人2.73万,每年享受1680~1800元低保金;4502名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义务扶养人的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达到了应保尽保;对城镇三无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中老年人,给予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目前,已累计资助了10.8万名老年人参保参合,共有372户城市贫困老年人住上了廉租房,7515名老年人享受了租金补偿,累计发放资金497.6万。在近年的“敬老月”活动中,资助了3万名贫困高龄老年人,开展了万名老人心脏专科免费体检和千名白内障老人免费复明工程。四是老年优待不断延伸。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48万份,不断提高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去年将发放范围由90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今年该市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市居民每人每月发放106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为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和公交IC卡,老年人可免费乘坐的公车辆线路由原来的54条扩展到97条。65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或半费游览市、区县旅游景点。一些民办或股份制企业,如大唐芙蓉园、曲江海洋馆、西安野生动物园、大明宫遗址公园等,都推出敬老举措,对老年人实行减免费用优惠政策,西安世园会也对老年人实行优待。该市为城乡48.9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全市各医疗机构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除了挂号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五免”惠老政策,对所有就医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肌肉注射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费。由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在公共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为老年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五是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各级老龄办、公检法等部门,加大了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市和区县都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部”,设立了老年信访接待中心(站)和老年维权咨询服务中心(站),老年人信访工作接访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80%以上。各级司法部门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对涉老案件和纠纷的处理力度,及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为贫困老年人减免了诉讼费。全市的2788个基层老年人协会承担了大量的老年人维权工作,已成为老年人维权工作的基础力量,他们与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一道,疏理、调解了大量的涉老纠纷,解决了大量的涉老侵权隐患。
(五)措施得力,群团作用明显。西安市采取多种措施,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目前全市有各类老年大学300余所,在校学员15余万人,常年举办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市老年学学会等一大批老龄工作社会团体,在该市老龄事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级老年学学会扎实开展老龄问题调研活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建议。老年人协会在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老年体协三年来组织各类比赛81次,老年人参加人数达7万余人次。每年老年节期间,该市都要组织举办老年艺术节、老年书画展、老年体育运动会等“敬老月”系列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今年开展了“关爱百万老人、共建和谐社区”电影进村(社区)巡映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宣传了老龄政策,深受老年人欢迎。
(六)职责明确,奖惩制度规范。每年市老龄委主任与各区县老龄委主任通过签订《老龄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夯实老龄工作责任,明确老龄工作考核目标。制定了《西安市老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考核表和考核办法》,在年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老年维权示范岗”、“敬老模范村”、孝亲敬老之星、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和评选老年温馨家庭等活动。每年由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老年优待政策和老年维权工作大检查,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区县和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并落实整改。为改善西安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三年来市财政累计支出奖励资金646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福利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陕西省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