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老龄办肖守渊认为,在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六个定位”准确,使我国即将全面推开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机构建设更符合老年人的需求、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名称定位问题。要突破政府投资兴建的原来多称为“敬老院”、“福利院”和“光荣院”的局限,而改称为“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或“老年颐养院”等。称谓更改的好处是:会让有子女的入住老人免除思想负担,也便于民间资金参与管理,还可以增加自费入住人员,入住老人享受晚年服务的社会认可度会更高。二是选址定位问题。要突破以往兴建敬老院等“三院”常常建在偏远、闭塞的乡下、山里,而要首选在宜城宜乡之处。这样选址的好处是:交通便捷、通讯方便,让入住老人既可感受乡村的清新、安静,又便于购物、就医,更利于子女随时探望。三是服务对象定位问题。要突破以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及重点优抚对象为主的传统,而改为面向社会全体老年人,让广大老年人自愿选择养老场所和休闲地方安度晚年。四是服务功能定位问题。要突破过去仅仅针对做好入住人员有饭吃、有衣穿、可看病等最为基本和简单的服务内容,而扩展为向有需要的一切老人提供各种需求性服务。如失能与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型服务、高龄老人的康复性服务、临终前老人的关怀性服务等,由于是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来提供服务内容,也就必定使机构入住率更高、入住老人生活质量更好。五是投资主体定位问题。要突破过去兴建敬老院等“三院”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和建成后人员定编定岗管理等政府包袱越来越大的现实,通过定位为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或民建民营等为民间资金投入带来更大效果和更大效益,也减轻了政府财政投入的负担。六是品牌定位问题。要改变以往敬老院等“三院”管理和运行上不注意品牌效应的做法,通过打造精品、优质服务、积极而为的管理,争得更多的口碑(如老百姓的称赞、老年人的夸奖等),获取更多的荣誉奖牌(来自政府的奖杯、民间的奖励和有识之士的奖助等),带来更多入住者从而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