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庆,刘 丽
(河北金融学院,河北保定 071051)
近代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念是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和等级特权斗争的产物。资产阶级平等要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1.资产阶级要求成为具有自由平等权利的商品所有者,以进行自由平等地交换、贸易。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一切人类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1]2.资产阶级要求有可以被自由雇佣的自由工人,其所谓的自由表现如下:(1)可以自由地出卖劳动力。(2)自由工人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在劳动力市场上,工人和购买劳动力的资本家是平等的。但是这种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平等,只是在商品流通领域里,工人作为劳动力是一种商品和资本家作为一种资本两者进行等价交换,两者是平等的。在生产领域里两者却是不平等的,因为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工人的劳动力和全部剩余价值。对此马克思曾经形象的描绘道:“一个是笑眯眯,雄赳赳,专心于事业;另一个却是畏缩不前,好像把自己的皮运到市场上去,没有什么期待,只期待着刮似的。”[2]3.资产阶级要求所有人的劳动的平等和同等效用。即所有人的劳动作为一种抽象劳动,都是用时间来计算的,惟有如此,才能进行大规模的商品交换。正如恩格斯曾经所说:“所有的人的劳动——因为它们都是人的劳动并且只就这一点而言——的平等和同等效用,不自觉地但最强烈地表现在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价值规律中,根据这一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其中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来计量的。”[1]
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即马克思平等观,不仅在形式上要求彻底消灭阶级特权,而且在实质上要求彻底消灭阶级本身。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建立在最终没有阶级和阶级差别的基础之上,它不仅要求法律形式上的平等口号,而且要求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在内的一切社会权利和地位的平等。恩格斯就曾经深刻地指出:“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就是消灭阶级的要求。”[3]由于无产阶级代表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反映了人类社会要求摆脱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社会化和私人占有制的矛盾,进而最终过渡到消灭阶级和一切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倾向。因此,只有无产阶级要求的平等才是彻底的、真正的、全面的平等。
对于资产阶级平等观,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首先,要肯定资产阶级平等观的合理性和进步意义,其次,更要看透资产阶级平等观的阶级实质,认清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虚伪性和欺骗性。对此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资料与生产的分离,由于劳动力的买卖,在简单商品交换中生成的平等事实上已经异化为了不平等。
我们都知道,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这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所创造出来的价值远远大于其自身的价值,这就是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之间的差额,这一差额被马克思称为剩余价值。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最后要被资本家全部的、无偿的占有和剥夺,因为工人已经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了资本家,所以劳动力的所有权、使用权全部归资本家所有,那么剩余价值最后也要被资本家所占有。总而言之,资本家通过购买劳动力,最终无偿占有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并由此导致以下两个结果:1.工人生产了全部产品,但是不属于工人所有,而属于资本家;2.工人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包含着预付资本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由此可知,剩余价值完全是工人创造的,没有耗费资本家的任何东西,完全要工人耗费劳动,但是最终剩余价值完全被资本家占有和剥夺,成了资本家的“合法”财产。
我们可以将资本家用来购买工人劳动力的资本称作“原有资本”,那么这原有资本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其实,资本家用来购买工人劳动力的原有资本也是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出来的,即: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资本家用来购买工人的劳动力的价值也是工人创造的。对此马克思曾经给予深刻的剖析:资本“一开始就没有一个价值原子不是由别人的无酬劳动产生的”[4],“对过去无酬劳动的所有权,成为现今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占有活的无酬劳动的惟一条件”[5]。在这里,马克思的意思是说:1.劳动者即工人为资本家创造了剩余价值,同时还创造了自身的价值,也就是创造了自己的工资;2.资本家给工人支付工资,究其本质,其实是工人将自己的使用价值预付给了资本家;3.劳动力的买卖似乎完全符合一般商品交换的原则,其实却是资本家对工人使用价值的无偿占有,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
综上所述,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已经转变成了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权利平等事实上已经异化成了权利不平等。在这里马克思所讲的所有权,是指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资本家对自己资本的所有权。在劳动力买卖过程中,这两种权利在形式上是平等的,所以劳动力的所有者与资本的所有者的地位也是平等的。但是,随着劳动力买卖的完成,随着所有权与劳动的分离,这种平等权利便发生了异化,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也因此转变成了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所鼓吹的平等已经异化为事实上的不平等,在资产阶级鼓吹的所谓平等下,掩盖着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剥削和压迫,掩盖着阶级之间的不平等。
由上述可知,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在本质上是不平等的,无产阶级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最终产生了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即马克思平等观,它不仅要求消灭阶级特权,更要求彻底消灭阶级本身。马克思平等观超越了资产阶级平等观,是最全面、最彻底、最革命的平等观,它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超越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关于人的本质的界定。资产阶级平等观从生物学角度来界定人的本质,将人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作为抽象的生物个体。在他们眼里,人摆脱了一切现实,摆脱了地球上发生的一切民族的、经济的、政治的、宗教的关系,摆脱了任何个人特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留在这种人身上的“除这个光秃秃的概念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了”[3]。其实这也是一切资产阶级学者在研究有关人的问题上的方法论弊端和通病。资产阶级从抽象的人的概念出发,进而把所谓的人的天赋平等当做其平等学说的重要论据和内容加以肯定,并以此为根据导出资产阶级的超历史、超阶级、超种族、超国家的抽象的平等观。
在早期,资产阶级为了取得统治地位,就从抽象的人的概念出发,将不平等归结为先天原因使然,可是当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以后,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并妄图使资本主义制度永恒存在,资产阶级就不再单纯地将不平等归结为先天原因使然,而是归结为个人后天因素的作用。此外,资产阶级还极力将人的自然权利上的平等当做人的平等的全部内容,不但从理论上论证、维护、掩盖资本主义社会事实上的不平等,而且还动用国家机器将其法律化、舆论化、意识形态化,妄图使广大劳动人民普遍地认同、接受社会权利不平等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由此可见,资产阶级以抽象的人的概念为依据,进而推导出其抽象的平等观,这是不科学的,是虚伪的。
马克思平等观则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将人的本质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克思曾经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在这里,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人的本质,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科学的平等观,这无疑是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一大超越。因为只有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人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将人和动物区别开来;才能揭示人的社会性和现实性;才能找到考察人的本质的科学途径;才能找回人的内在规定性,从而以社会关系的变动性、具体性解释清楚人本质的可变性、相对性、多样性、差异性以及人在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性。由此可见,因为理论的出发点不同,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决定了马克思平等观和资产阶级平等观具有不同的本质、内容和真实意义,决定了马克思平等观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超越。
(二)说明世界与改造世界。马克思平等观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不仅用来说明世界,更重要的是用来改造世界。资产阶级平等观单纯从自然属性的角度来界定人的本质,最终结果就是导致人的素质的提升、人的最终解放、平等的发展和最终实现失去了现实性而显得空洞抽象。因为推动人的自然属性发生改变的人的生理构造和特征的变化,是极其缓慢的。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来界定人的本质,这就把人的本质、人的最终解放和现实的社会关系联系了起来。既然人是从社会关系中获得人的本质、表现人的本质,那么人的本质的改变和人的最终解放就和社会关系的变革,尤其是生产关系的变革紧密联系起来。人对平等的不懈追求就与现实的人有了紧密的联系,就成了现实的生活、感受和运动。因此,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人的本质,进而找到了解放全人类和最终实现人的平等的道路。也就是说,人类要想不断地实现和推进平等,就得变革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合理的、平等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从而推动真正平等的实现[5]。
此外,马克思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人的本质,还明确指出了实现人类平等的物质力量及其社会制度,这就是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制度,阶级性和科学性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统一。根据马克思平等观,我们知道,只有无产阶级才能真正承担起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的历史任务,建立起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它从根本上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着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关系,自觉而及时地解决和调整社会基本矛盾,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进而不断地促进人自身的解放,不断的推进人类平等的实现和发展。由上可知,马克思平等观具有说明世界与改造世界的重要功能,这又是对资产阶级平等观的一大超越。
在旧平等观里,平等被看做是正义和理性的体现,是良知的追求与发现,如此一来,就导致平等被看做是一种情感和理性的形式而存在着,导致人们对平等的认识总是徘徊在“正义”与“理性”的王国之中,最终平等成了一个空洞、抽象的概念,例如:空想社会主义者所鼓吹的平均主义、资产阶级平等观等都是抽象的。此外,在旧平等观里,平等这一概念总是带有强烈而浓厚的情感色彩。因此,我们不难发现,所有的旧平等观的思想基础或者理论原则都是历史唯心主义的。马克思则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出发,将平等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联系起来,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高度来审视平等,对平等做出科学的阐释,从而把对平等的认识提升到了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高度。具体如下:
(一)把平等和生产力联系起来。生产力是人们取得生产与生活资料,征服与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构成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进而影响着其他社会关系。生产力和平等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和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平等的实现程度和状况,对此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革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1]纵观历史,远古平等观主张恢复到过去那种简单的原始氏族式的平等,这种主张客观上完全脱离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因此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农民阶级的平等观主张平均分配财产,是平均主义的一种,很显然这不符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甚至对生产力的发展有破坏作用。空想社会主义的平等建立在一种假设的非现实的自然状态基础上,空想社会主义者在这种假定的基础上来描述他们美好的平等理想,这种平等也只能是一种脱离了现实的空想。由此可见,只有将平等与生产力相联系,从生产力的高度来看待平等,才能找到平等追求的价值基础和价值评判标准,才能找到平等追求与历史发展的一致性,否则平等永远只能是一个理性问题,而不是一个实践问题。马克思就曾经深刻地写道:“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由此可知,只有和特定的社会生产力紧密相连,平等要求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才能得到科学地论证。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平等权利的获得与实现,决定着平等权利的扩大和提高。
(二)把平等和生产关系联系起来。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其中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不论哪种平等要求,都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和与之相适应的阶级利益关系的反映;平等问题的探讨,只有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相关联才能予以说明,才能有意义。就比如说:出于反对封建特权的需要,新兴资产阶级把平等说成是永恒正义的原则,是超越一切利益关系的“最高理性”原则。新兴资产阶级为了取得统治地位,进而还把自己的利益描述成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化的形式。然而当资产阶级最终取得统治地位后,为了掩盖资产阶级平等观下所包含的纯粹资产阶级性质的狭隘性,资产阶级则试图将平等原则与他们的阶级统治分割开来,它们将平等原则独立化、社会化和普遍化,最终出现了资产阶级所宣扬的超历史、超阶级、超种族、超国家的抽象平等观,即资产阶级平等观适用于一切阶级、一切种族、一切国家,是永恒的真理,不会受到历史发展的制约。很显然,资产阶级平等观是不科学的,如果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就会发现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是从资产阶级平等要求中独立出来,并与资产阶级平等要求根本对立的。总而言之,只有将平等与生产关系联系起来,才能精确地把握各种平等要求的内在本质,清楚地认识各种平等与不平等关系中的利益主体,科学地分析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彻底地揭露笼罩在平等原则之上的一切虚假性。
(三)把平等和生产方式联系起来。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生产方式内在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正是由于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动,才导致了原始平等状态的终结,导致了人类不平等的产生与发展。正是由于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动,最终导致了封建制度的解体,使得资产阶级平等得以实现。同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运动,也必将会导致资本主义平等的消灭,社会主义平等的产生。社会主义平等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它使得平等第一次作为一种真实而全面的平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并为平等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主义平等仍然受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制约,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能真正实现平等。
马克思把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革命转变时期即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起点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终点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二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列宁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第三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列宁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按照这一划分方法,那么我国目前处在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还不是平等的王国,只是人类平等发展的一个阶段,第三阶段所要实现的平等“将是古代民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6]因此,目前的平等与第三阶段所要达到的平等还有巨大的差距,处于平等发展的第二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7]。总而言之,平等的具体性质和状况,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生产方式的具体状况,包含着平等要求的合理性证明,还包含着不平等存在的合理性证明。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动,产生出了不同的平等要求,任何一种平等与不平等的矛盾运动,本质上都是生产方式内在矛盾运动的一种现实表现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讲,平等的发展表现为生产方式的进步。
综上所述,只有马克思平等观才是真正全面彻底的平等观,它不仅超越了资产阶级平等观,更是对人类历史上一切旧平等观的根本改造。马克思平等观是人类平等思想、平等理论发展之集大成者。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4,445,447,448,425,12.
[2]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88.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16,108.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38,63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1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79.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