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讯 今后,德阳市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将严禁犬只进入。近年来德阳市犬患严重,为整治犬患,《德阳市狂犬病防控和犬只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德阳市狂犬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场所禁止养狗、遛狗,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市民个人可将犬只限制拴养在犬主户籍所在的户内,限养区携观赏犬外出,可在户外50米以内范围活动。单位则需拴(圈)养在本单位划定的守护区内。”同时,驾车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犬只可待在车内,但不能敞放到公共场所。《办法》的出台,也给执法部门处理犬只扰人、犬只随处大小便等问题提供了依据。市民发现前述违章现象,可拨打电话举报。据了解,德阳限狗令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违反规定的,在城市(城镇)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其它地方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4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