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军区司令部动员部 李海涛 周 涛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机遇,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和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趋势,坚持以国家核心安全需要为导向,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加快转变动员能力生成模式,促进国防动员建设的科学发展。
坚持以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任务为牵引。要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切实搞清军事斗争准备任务需求,以任务需求牵引建设,增强国防动员建设的针对性、可行性和科学性。要弄清国家安全发展战略对动员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人民武装、通信信息、气象水文等动员准备,按照战略决策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国家战略目标的圆满实现;要弄清军事斗争准备对动员的需求,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作战行动样式、规模等级等,由上而下逐级分解落实动员任务,作为优化配置国防资源的重要依据,纳入国防动员建设规划落实;要弄清社会安全发展对国防动员的需求,结合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援等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实际,落实动员保障需求,健全军地联合指挥机制,提高军地联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能力。
坚持以多样化应急力量体系建设为重点。平战衔接的应急力量体系,是遂行多样化动员任务的可靠基础,是“十二五”时期国防动员建设的重点。要把国防动员应急力量作为拳头来建,以应战准备牵引平时应急建设,以应急使用检验应战准备水平。完善应急交通保障体系,重点组建大型平板拖车、客车以及道路抢修等应急力量,加强重要交通干线、自然灾害频繁、道路易毁难修、保障任务繁重地区的交通保障队伍建设,满足应急应战交通保障需要。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在通信管理部门和电信、网络、邮政运营企业全面落实国防动员制度,加强通信保障预案、应急指挥手段建设和应急通信物资储备,建强无线电管理、通信保障、网络控制、邮政等应急通信力量。完善应急医疗卫生体系,依托地方医疗卫生行业系统,组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卫生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等专业保障队伍,预编野战医疗器械装备,为战时医疗卫生保障和平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服务。完善应急城市人防体系,按城市人口总数规定比例编组各类人防专业队伍,定期组织专业训练和防空演练,积极参与公共突发事件救援,提高防空防灾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运体系,依托地方物流等相关行业系统和社会资源,编组应急物资筹措、野战油料供应、野战炊事、野营保障等专业队伍,建立采购、仓储、运输、配送一体的应急应战物流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科研装备体系,积极推进军民两用产品生产和技术标准的统一,加强对军民通用装备人才、技术、企业的掌控,搞好军地双方的平战对口衔接,提高军民通用装备生产、加(改)装和维修动员保障能力。完善应急舆论宣传体系,在宣传、文化、广电、网络传媒和移动通信等行业系统,建立健全应急应战兼顾的舆论宣传、管制、监督和引导机制,为战时快速凝聚全民意志服务。
坚持以军民融合式发展为途径。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是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的通行做法和政策取向。要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高度,深入贯彻胡主席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思想,着力推进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一要科学统筹。要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国防动员与经济建设中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控,处理好军民融合式发展中的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统筹国防动员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国防动员建设转型与军事斗争动员准备、统筹平时应急与战时应战,科学制定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举措。二要主动纳入。国防动员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省军区系统和各级国防动员部门,要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把国防动员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规范纳入内容、完善纳入机制、制定纳入措施,力争国防动员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发展。三要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在统筹城乡建设试点、交通枢纽建设等发展中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在国防教育中普及公共应急避险知识,建立完善经济社会重大基础设施落实国防需求目录体系、审核体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军民结合项目验收评估体系等,提高军事需求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的质量水平。
坚持以党对国防动员建设的领导为根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有绝对领导权。国防动员建设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进一步完善领导制度,创新领导方法,确保各项举措符合党的意志、符合国家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符合国防动员建设内在要求。要完善国动委第一主任、主任领导制度,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落实地方党委书记任国动委第一主任、政府主要领导任国动委主任的规定,明确领导内容、方法和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国防动员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要完善国动委领导成员任免制度,规范委员会组成及领导成员任免程序,明确领导成员岗位职责,增强国防动员工作权威性、严肃性;要完善国动委会议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军地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要完善第一主任、主任述职制度,规范述职内容、形式和方法,增强履职尽责意识;要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将国防动员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和部门工作考核范围,规范军地联合考核的内容、程序和标准,建立完善国防动员建设领导责任制;要完善军事机关主官参加地方党委常委制度,认真履行常委职责,积极向地方党委提出国防动员建设意见建议,切实发挥好军事委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