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 冬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 100022 )
2011年是新中国航空工业创建60周年,集团公司党组决定以贯彻落实《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三个机制”为主题,以标本兼治为主旨,以注重实效为主张,开展“2011中航工业质量年”活动。忠于“质量是航空工业的生命”的誓词,践行“质量第一的品牌价值,体系规范的现代组织,严慎细实的职业素质,用户满意的改进机制”的方针,巩固航空武器装备质量整顿的成果,增强质量管理的执行力,全面提升集团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
2010年9月30 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保证武器装备质量为核心,确定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基本任务以及武器装备全寿命周期各阶段质量管理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界定了政府、军队、中央管理的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以及武器装备论证、科研、生产、试验、维修的质量职责、行为、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强调订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和服务合同时双方的质量责任以及总体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质量责任、外购和外协质量责任,规范武器装备质量管理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为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成员单位基于“业务谁主管、质量谁主抓、责任谁承担”原则(以下简称“三谁”原则),健全和完善质量责任体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考核手段提供了法规依据。
结合《条例》要求,健全和完善“三谁”责任机制,需要重点把握以下3个方面。
以保证航空武器装备专用特性和通用特性、满足规定或者预期要求为核心,系统确定航空武器装备质量特性形成、保持和恢复在全寿命周期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各阶段质量管理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切实落实各单位行政正职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将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原材料交付质量,纳入经营考核指标并加大权重。
完善规章制度,界定集团公司总部履行监督考核、直属单位履行组织管理、成员单位和各级型号组织履行责任主体的质量职责和权力。健全质量激励机制,对发现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解决质量问题的组织或个人给予奖励;制定具有普适性和强制力的质量责任追究的形式和方式,对质量意识不强、践职履责不力、导致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加大技术质量问题的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技术质量问题“双五归零”要求,确保问题不解决不转阶段、不交付。实现奖罚分明,确保有效履行质量使命,完成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和保障服务任务。
准确划分武器装备总体单位、总承包单位与配套单位、外购和外协单位各级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和接口关系,系统梳理单位内部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形成完整的型号质量目标责任链。落实型号“两总”系统在型号“抓总”和质量基础能力建设中的职责,统筹规划型号质量保证工作,合理配置质量与可靠性基础能力建设资源,加大产品试验条件投入,确保试验验证充分,控制质量风险。
《条例》丰富了质量管理的内涵范围,拓展了质量管理的深度广度,健全了质量管理的技术体系,完善了质量管理的运行机制,体现了“全特性、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质量管理的特点,强调了“过程跟踪、节点把关、里程碑考核”的系统工程管理思想,为集团公司基于“组织调整、人员调整、流程调整” (以下简称“三调”),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将持续改进理念落到实处提供了理论依据。
准确理解《条例》的特点和内涵,建立“三调”改进机制,应注重以下几点。
针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过程中总体与局部脱节,人、机、料、法、环、测失衡,以及厂所分离、板块分家、专业分割等或多或少存在的情况,对组织机构调整和改革,理顺各级组织的质量职能,形成行政系统、技术系统和质量系统齐抓共管质量的格局,实现技术质量问题闭环管理,确保各项质量工作的顺利开展。
航空武器装备质量工作是一项基础而精细的工作,需要全体参研人员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委屈,担得起责任,经得起考验。解决航空武器装备质量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对人员进行调整:一方面,全面提升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主动意识和精品意识,通过高素质的员工确保工作无差错、过程无偏差、产品无缺陷。另一方面,要健全人员的任用和考核机制,将管理不善者、工作失职者、不具备资质者调离原岗位,调整到更适合其发展的位置,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经验代替规程、救急代替流程、感性代替理性、人治代替法治,根治质量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浮躁、工作标准不高、制度执行不严等制约质量工作的顽疾。
航空武器装备质量工作涉及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等诸多特性,以及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各阶段诸多环节,必须理顺各项工作流程,加强对质量形成、保持和恢复过程有密切影响的环节控制。针对引发质量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坚持“设计可靠、系统安全、工艺稳定、验证充分、更改审慎、逐级把关、问题归零”的28字方针,调整工作流程,补充完善和进一步明确输入、过程和输出的要求,围绕技术成熟度管理、CMMI认证、RMS集成应用等开展管理和流程创新,有重点地对设计、工艺、生产、试验、服务、采购等各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严格各类文件签署,用操作性强的程序文件固定下来,精细化管理,确保质量工作不断改进。
《条例》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方法和先进标准,要求采用风险分析与控制、软件工程化、统计技术、试验评价等技术方法优化设计方案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强调运用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和安全性技术确保武器装备满足作战和使用需要,明确实施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用基础产品认证、测试和校准试验室认可、质量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一系列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和措施,为集团公司推进基于“技术质量基础、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质量素质和质量问题归零”四个关键质量绩效(以下简称“四关”)评价机制的管理创新,提供了制度保证。
贯彻《条例》的政策和措施,推进“四关”评价机制,应抓住以下4个着力点。
基于“型号需求牵引,技术引领型号”的原则,开展武器装备质量形成、保持和恢复全过程的标准化、计量、过程控制、试验验证、产品检测(含元器件筛选、无损检测、失效分析、软件测试)、产品质量检验、质量信息化、质量工程技术研究与应用等技术基础条件,以及武器装备功能和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等全特性基础能力的质量监督评价。通过对评价结果的分析,梳理制约航空武器装备质量发展的关键点、问题点、矛盾点和着力点,提出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检测、试验、产品搬运和贮存等设备、设施技术改造措施,加强质量与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等试验验证条件建设,推进RMS集成应用,确定需要资金投入的项目和优先次序,纳入质量技术改造计划和武器装备科研发展计划,加大人才队伍、技术体系、基础数据平台等质量保障条件建设力度。
航空工业属于典型的离散型生产,航空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交付、维修、使用等一系列活动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严重影响最终产品的形成。航空工业质量管理体系是一切有形产品和无形过程的质量提升和持续改进的基石。贯彻“预防为主”思想和《条例》的要求,针对供应商控制、软/硬件研制、生产及服务、科研项目、试验/试飞等过程,开展航空工业质量管理体系(AVIC—QMS)达标评价,将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由定性描述转为定量评价,将质量体系的范围从实物质量拓展到工作质量,将质量责任和质量要求渗透到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使之成为每个人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以工作质量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做到“凡事有规范、凡事有人管、凡事可追溯、凡事有监督、凡事可考核”,实现标本兼治。
质量产品要靠高质量的工作保证,高质量的工作需要靠高素质的人员实现。针对集团公司人员质量意识、岗位技能、能力素质、质量资质等制约航空武器装备质量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以人为本,强化人员质量资质管理。以学习《条例》为契机,以贯彻中央领导、军委首长关于武器装备质量建设指示精神为动力,深化航空武器装备质量整顿成果,结合空军“三项整治”要求,落实好员工的岗位技能、能力素质和质量资质标准,开展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能人员、质量从业人员的质量资质管理评价,本着“谁任命、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建立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各级各类人员质量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质量法规教育、质量知识培训,实施人员质量资质管理,全面考核、评价各级各类人员质量资质,夯实航空武器装备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
发挥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和成员单位质量职责,按照“分级组织、主机牵头、各方配合”的原则,按照 “四个必须”(必须查明原因、必须用试验证明、必须故障复现、必须数据说话)、“六个落实”(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计划落实、资源落实、报告制度落实)和“双五归零”(技术归零:定位准确、机理清楚、问题复现、措施有效、举一反三;管理归零:过程清楚、责任明确、措施落实、严肃处理、完善规章)要求,注重实效,解决质量问题,开展拉条挂账问题归零完成率评价,将重大质量问题、严重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的发生率,以及军方拉条挂账项目、集团级拉条挂账项目、直属公司级拉条挂账项目、成员单位级拉条挂账项目的归零完成率,与产品交付合格率(飞机一次试飞合格率、导弹一次例/靶试合格率、航空发动机检验试车一次合格率、机载设备一次定检/例试合格率等)一起,纳入考核指标。
航空工业强烈的政治、军事职能和使命,决定了集团公司必须始终把提供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优质的航空武器装备作为最高原则,《条例》的公布施行为规范航空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方法指引和严谨的法规依据。我们要把握好利用好这一有利时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开展“2011中航工业质量年”活动的要求,把贯彻落实《条例》同建立健全“三谁”责任机制、“三调”改进机制和“四关”评价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集团公司质量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