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翔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贵州 贵阳 55000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城市面积的不断扩大使得房地产开发行业遇到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前景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时,新建成的小区的景观、绿化等都需要大量的水资源来进行维持,而我国的现实却是水资源越来越紧张。如何有效地处理这一问题就成为摆在房地产行业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建设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污水,因此,在住宅小区实施以污水为水源的污水再生利用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同时也解决了房地产项目开发时产生的污水处理问题。但是房地产项目开发中进行污水的再生利用在我国尚处于初始阶段,因此怎样选择合理有效且经济的污水再生利用模式,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将房地产项目开发时所产生的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即进行再生利用,与小区的建设与环境保护很好的进行结合,是当前房地产开发中污水再生利用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集中式污水再生利用系统是通过已建立的集中式管网收集体系对城市污水进行收集并输送至远离城市中心的大型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深度处理,然后利用己经建成的回用水供水管网将再生水输送到城市中,回用于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该系统由以下环节构成,包括从水源保护区取水;原水的净化和输配;排水管道系统收集污水和雨水;将收集的污水输送到城市中心以外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和雨水的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处理污水排入自然水体或进行回用;污泥的处理与处置。
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有着很长的发展历史,是一种相当成熟的污水处理系统,目前许多国家也使用这种污水处理方式。这种污水处理系统有许多的优点,特别是能对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进行可靠且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但是也存在很多的缺点,包括与进行处理系统建设所耗费的费用相比较,其管网的建设费用相当高,因此缺乏进行大规模生产并投入使用的现实;其供给的水中,只有很小部分的用于饮用等,大部分实际上都用于冲厕、绿化等,严重地浪费了水资源;这样一种大型的供水管一旦泄漏将会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形成的污水中所含的磷等成分在处理时一旦受到污染,难以再进行利用。
分散式污水再生模式的关键在于,基于回收利用的出发点来说,在进行污水收集的同时,分离出高污染负荷部分和低污染负荷部分,在分离完之后,进行一定的容易操作的技术处理,将低污染负荷部分的水转变为了可供再利用的回收水。分散式系统由以下环节构成包括排水区域(住宅、公寓、小区、工厂、工业区)产生的不同种类的污水分开收集和处理;就地收集、就地处理、就近回用的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系统;天然或人工水体对处理出水的储存和水质调节。同之前介绍过的集中式的污水处理系统相较而言,分散式污水再生利用模式具有如下的优势,包括与集中式处理系统不同,其并不是通过进行非常大的管网系统的建设来进行对于一个很大区域的服务过程,分散式处理系统仅仅是对特定的一定区域的处理和回收目标进行服务,这样可以避免因庞大的管网建设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即便进行大量的分散式处理系统的建设,也不会造成资金的巨大支出,同时集中利用这些分散式系统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分散式处理系统进行就地处理污水的方式对污水进行再利用处理,如此可以有效的防治因距离过长在传输途中所发生的污水泄漏事故;集中式系统一般采用合流制污水(粪便水和杂排水混合)收集和输送系统,不利于物质的回收和污水的处理;分散式系统提倡的是分流制收集系统,将不同浓度的污染物从源头进行分离,针对不同的污染物有针对性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有了利于污水再生利用和有用物质的回收。
同一个城市中的供水系统不同,对于整个城市来说,再生水的供给是不可能覆盖整个城市区域的。有些小区在建设远离城市的再生水供水区域时,这个时候对其再生水供应难免会出现供水困难情况的发生,除非建设专门的输水管线。专线输水会使得资金投入加大,不是现实的做法。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小区内对污水进行就地的取用和处理,这在技术上也是行得通的。在进行就地处理之后,就可对该小区的再生水利用需要进行满足,这样的分散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系统可作为集中式系统的重要补充。因此,对于以上两种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模式可以进行一个互补性的结合利用,针对小区所处的位置和周边现有的供水状况,选择一个最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的模式,来有效和高效的处理污水。
根据平衡城市再生水供应的现状来进行衡量,对于再生水的需求将会加大,因此应当加大投入,对于污水处理建设进行有力的支持。在制定好标准的情况下,通过多渠道、多门路进行筹资,支持、鼓励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污水再生利用项目,特别是民营资本投资污水再生利用项目。政府应当对于再生水利用的项目进行帮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采用技术革新和进行新建项目,对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换代,增加深度处理单元,新建污水厂建设要以回用作为出水标准。
对于污水的处理来说,政府责任也是义不容辞的,因此政府应当对于有着自主知识产权的再生水利用技术和产品进行推广和应用。用以取代原先的高消耗、低效能的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根据房地产项目中建设小区的实际状况,采用不同的污水再生技术和模式,或者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进行处理。尤其是对于住宅性小区来说,需要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度高、可靠性好、环境影响小的集成技术和组合技术,开发相关的成套设备。
国家建设部和科技部于2006年联合发文指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包括集中型系统、就地(小区)型系统和建筑中水系统,应因地制宜,灵活应用。鼓励不同类型再生水系统的综合应用,优化和保障再生水的生产、输配和供给”。在前面介绍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时本文已经将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的缺点进行介绍,由于投入的巨大使得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难以大规模的投入使用,因此满足不了污水处理的实际状况,因此应当加大对于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这不仅可以有效的降低污水处理成本的投入,而且在污水处理的实际效果方面,也比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有着巨大优势。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住宅小区,其生活配套设施大多都是同城市的市政配套设施相连的。小区居民用的自来水来自城市自来水管网,生活污水也是通过小区内的排水管道排入城市集中排水管网,但是通常这部分的污水都只是经过一系列的简单处理甚至未经处理就被排到了城市的管网之中。因此,水务、市政和环保部门可以联合出台相关的制度或规定,设定住宅小区的自来水用量,对小区的污水总量或出水水质指标进行一定的限制,这样能使住宅小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商自觉地通过实施污水再生利用来满足小区内环境绿化等用水量的需求,同时减少小区排入城市管网的污水总量。
通过对污水处理的再生利用模式,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研究,提出对于房地产开发中的污水处理方式。除了需要对于污水处理模式的建设之外,还需要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毕竟污水的处理不是房开公司一家的事情。因此,需要在政府部门制定的制度保障之下,房地产开发商对于污水处理有清醒和正确的认识,并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积极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公众也要有对于污水处理的重视心态,通过各方综合,才能使得这样一种再生利用的污水处理系统得到有效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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