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恩余
(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 中国上海 200433)
对如何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领导干部正确用权的几点思考
刘恩余
(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 中国上海 200433)
近年来,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结果纷纷落马,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无不与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有关。因此,必须加强权力监督机制建设,从根本上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邓小平指出:“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他又强调,“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些重要论述说明,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非常重要,十分必要。一是军队特殊的编制体制要求,必须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军队领导干部往往是同级党组织的成员,主官是本级的最高首长,同时又是同级党组织的正副班长,行政职务与党内职务合二为一,双重身份,双重职责,使得党内监督活动受到行政职务的影响,再加之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冲击,党内相互监督难,下级监督主官更难。因而,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完善监督机制。二是贯彻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要求,必须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党委(支部)统一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少数领导干部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部分主官把行政职务带到党内,决策问题时存在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等现象,导致贯彻根本制度变形走样。如果不及时纠正,就会有改变军队性质的危险。三是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是部队发展的必然要求。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阶段,尤其是在进行新的军事变革的重要时期,一些领导干部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和“洒绿灯红”的影响,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权、权钱、权情等交易,给部队建设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再不及时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权力腐败问题就会更加突出,势必会影响部队的建设。形势要求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
应该看到,过去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权力监督机制在一个时期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在来看,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为此,要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着眼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健全起以纪检部门职能监督为主线,以党内监督为主体,以群众监督为基础的配套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强化纪委的功能,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纪委监督弱化、虚化、软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要改善领导体制。现在的各级纪委接受的是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而实际操作中主要是以同级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为辅,有的实质上只受同级党委领导。这种领导方式,决定了纪委的地位,客观上就存在监督同级党委难、监督主官更难的问题。从近年来领导干部中所发生的大案要案,几乎无一例是首先由同级纪委监督发现出来的。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为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建议纪委还是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必须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或者纪委与同级党委脱钩,自成体系,只受上级领导,其纪委成员直接由上级纪委选派任命、教育管理。二是要适当扩大权力。权力制约权力是监督的普遍法则。现在纪委监督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纪委的责、权、利分离。为此,应重点扩大纪检机关的立案检查权,即军队中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需要有军委纪委报中央军委立案外,其他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一律由相应的纪委决定立案检查,其他任何党组织没有立案检查的权力;扩大党纪处分权,主要指的是除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在报批前应由本人所在的党委研究决定外,其余的党纪处分都应按干部任免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批准,报同级党委备案;扩大人事意见权,以防止党委及其成员乱用职权,随意使用干部,建立使用调配必须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纪委不同意任免调配的干部,同级党委不得上会研究决定。三是要建立相应的法规。为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议制定《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条例》,以规范纪委工作的基本内容、方法、制度和要求,受理检举、控告、立案检查和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
(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的监督作用。首先,加强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党委的工作报告,提出批评、询问和质询,提出和审理罢免案,从而对党委成员和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确保权力使用的正确性。其次,加强党委内部的监督。主要途径是坚持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定期召开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发动成员相互监督,以防止滥用权力、个人专断。再次,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军队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党在军队的营(连)队和相当于营(连)队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根据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过党的双重组织生活、定期汇报思想,接受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直接听取党内的不同意见和建议,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批评。
(三)不断拓宽民主渠道,进一步增强群众监督力度。依靠群众监督是被实践所证明的一种有效方法。搞好群众监督,首先是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权力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观念,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念,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增强民主意识,拓宽民主渠道,改进民主作风,自觉做到主动接受基层群众组织的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士兵的监督,主动接受驻地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能公开的要公开,需用征求群众意见的一定要征求意见,需要向群众解释说明的一定要解释说明,使党委工作和领导用权行为都在“阳光下操作”,走向民主化、公开化、群众化。
搞好权力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具体实施中应把握重点、抓住关键。一是从源头上抓起,选准配强领导干部。选准配强领导干部,是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一般说来,干部没选好,用权出问题的系数就会大。因些,在选拔使用干部时,一定要按照程序,坚持标准;一定要走群众路线,注重政绩和公论;一定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干部。二是注重教育引导,强化自律意识。思想过硬,免疫力就强。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法纪观念,注重党性锻炼,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打牢依法用权、公正用权的思想根基,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三是突出主官这个重点,抓好经常性的考评工作。对领导干部实行定期不定期的考评,是管理监督干部的一种有效途径。上级党委机关要利用半年、年终检查考核部队之机考评领导干部,考核领导干部应重点考评主官。通过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审计审查、谈心谈话、素质考核、定期讲评等方式,真正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官管住、监督好,使考核领导干部变为管理监督和提高能力素质、改进领导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的过程。四是赏罚严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是管好干部带好兵的一条基本要求。对正确用权、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该奖的要奖。同时,对那些乱用职权而导致工作失误,给部队带来严重损失、不良影响的,要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据党纪条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罚,切实形成一种有贤必荐、察人必实、用人必当、监督高效的良好氛围。
刘恩余,男,汉族,(1980—),系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工系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军队政治工作基本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