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便透露”是续写的“无可奉告”

2011-08-15 00:43张永琪
浙江人大 2011年9期
关键词:双井北京地铁公共安全

■张永琪

“不便透露”是续写的“无可奉告”

■张永琪

7月31日晚8时53分,网友在微博上登载北京地铁10号线双井站电梯梯级翘起的照片,很快被转发1万余次。双井站站长事后承认,该站电梯出现故障,同时表示“故障原因不便透露”。

近年来,全国各地电梯事故不断,造成多人伤亡。国家质检总局的数据显示,从2005年开始,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约40起、死亡人数为30人左右。截至7月底,各地质监部门共检查电梯231306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11896台,平均每19台就有1台存在安全隐患。如今北京地铁电梯再现安全隐患,不能不引起民众的担忧。

任何产品都会发生故障,电梯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真相告诉民众,提醒民众注意防范,以免受到或继续受到伤害。这是接受民众监督的需要,也是对自身的制约。当然,有的安全隐患或事故原因一时难以查清,需待时日才能对外透露,但若已经知道原因,还以“不便透露”为由拒绝对外公布,就是在拒绝民众监督,剥夺民众知情权,是在为自己逃脱责任。

“不便透露”是“无可奉告”的续写版,其危害不亚于“无可奉告”。此前,不知被使用多少年的“无可奉告”,由于成为相关责任人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而遭到民众的唾弃。也因此,近几年不仅全国“两会”上没人再说“无可奉告”,各地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报会上“无可奉告”也已悄然退场。2011年5月,武汉市出台对外宣传新政,规定发言人不可再说“无可奉告”,使信息公开条例在执行层面进一步得到细化。在这一背景下,双井站电梯出现故障后,站长还以“故障原因不便透露”为由拒绝社会监督,就是对信息公开条例的漠视。

公共安全面前,没有“不便透露”之事,只有尚未掌握真相的事实。公共安全高于一切,任何“不便透露”在其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在“无可奉告”退出市场后,“不便透露”也亟须被取缔。对待地铁电梯安全隐患要这样,对待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也应如此。只有让“不便透露”不再成为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掩盖事实真相的借口,民众的安全感才会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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