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长治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世钟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 中共长治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世钟
2010年以来,在省、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长治县在科学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廉政风险防控“13355”工作思路,即贯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条主线,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三个法规,构筑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处置三道防线,搭建公开、评议、服务、监督和信息五个平台,抓好清查权力风险点、推行岗位廉政承诺、公开权力流程、引深民主评议、强化考核问责五个环节。建立了“权力阳光运行、监督全程跟踪、风险动态防控、腐败有效预防”的防控机制,初步实现了“苗头性问题提醒招呼在前,倾向性问题监督制约在前,普遍性问题教育预防在前,重点性问题及时纠正在前”的防控目标,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四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长治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在全县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县纪委成立了预防腐败室,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启动;按照“先行试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在县财政局、南宋乡等8个单位先行试点,三个月后,在各乡镇和全县各单位全面推行。权力清理到位。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权力清理、风险查找”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人财物等行政事务管理等12类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全县共清理行政权力1927项。权力审核到位。责成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清理出的权力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各种文件和制度87个;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65个。明确职责到位。将每项行政职权运行划分为若干个必经环节,绘制出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结等“三个事项”,实现了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运作,进一步明晰了每个公职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查找风险,分级防控,做到“四个确保”
运用“五个查找”,确保风险排查不留死角。风险排查过程中,各单位立足管人、管财、管事、管物、管业务等关键环节,突出抓住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其他岗位三个层面查找岗位潜在的廉政风险。
强化“五项监督”,确保防控意识深入人心。一是开展联合监督。成立了县“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县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各单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活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自纠,不断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三是加强重点监督。对工程建设领域、煤炭生产运销领域、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各类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加强专项监督。县纪委建立了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制度,随机抽查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知晓率”和工作进展情况,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五是加强网络监督。针对群众网上举报留言,县防控办及时填写《长治县网上评议党风政风行风留言反馈督办卡》,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
通过“四项措施”,确保防控制度落到实处。一是明确防控责任。高风险点,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一般风险点,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参与,中层负责人具体落实;低风险点,中层负责人参与,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分解表,层层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面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做到了岗位职责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有效落实。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制定具体防控措施、规章制度,编印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每月一自查、一季一评议、一年两公开的方式,做到了廉政党课常态化。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等措施,分类型、分层次进行针对性教育。
建立“三早机制”,确保廉政风险超前化解。一是廉政风险早发现。建立县、乡、村三级廉政风险预警信息中心,及早发现领导干部在作风和廉洁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廉政风险早提醒。建立了“三书”预警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对责任人发放“询问书”、“提醒书”、“警戒书”,及早提醒领导干部防范风险,强化自律;三是轻微问题早纠正。对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分别采取批评教育与调查处理相结合、调离岗位与学习改造相结合、自我反省与组织帮扶相结合等手段,及时予以处理或限期督促整改纠正。
三、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推动“三项落实”
强化督促检查,推动防控责任制落实。各单位每季度按照考核标准,对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科级以上干部每月客观真实地评估自己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县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组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不定期对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运用考核结果,推动各项制度落实。一是将廉政风险防控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二是与领导班子考评和领导干部评优评先相结合,三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中心工作的落实。对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致使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改革措施等难以实施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连带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一、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到位。广大党员干部抓工作不忘抓廉政、抓廉政才能促工作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深入自查、自防、自控、自评、自纠,抓廉政建设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改变纪委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部门各负其责、联动配合的强大合力。三是“一岗双责”细化分解到位。结合业务工作人人查找风险、人人防控风险、人人廉政承诺、人人承担责任,岗位职责和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
二、进一步健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五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了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确保干部正确履职、依法行政。二是建立了民主评议机制,确保干部定期接受“廉政体检”,切实增强“四不敢”意识。三是建立了廉政教育机制,确保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思想,强化了“不查风险就是最大风险”、“不防控风险就是最大失职”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建立作风督查机制,确保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五是建立整改落实机制,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一是推动了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保证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二是规范了基层干部行为。农村干部违纪案件大幅下降。三是加强农村规范管理。规范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中心,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
四、进一步推动了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通过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全县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调动,政府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