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就行政审批实施纠错规定

2011-08-15 00:51晋明
支部建设 2011年18期
关键词:监察机关监察违规

我省就行政审批实施纠错规定

为有效监督省直厅(局)行政审批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省下发了《山西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山西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三个实施细则,以进一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山西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于2010年2月初正式开通运行,它是指监察机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监督行政审批行为的网络系统,并利用该系统对行政审批的全过程实施同步监督,开展预警纠错、绩效测评、受理投诉以及提供信息服务等。目前,首批30个厅(局)已被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事前预警,事中督办,事后检查 对行政审批行为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时,进行事前预警提醒、事中督办与纠错、事后开展监督检查,主要纠错内容包括:监察机关在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期限到期前一天,利用短信平台发出预警提示信号;在行政审批项目具体环节超期1天仍未办理的情况下,发出逾期提示信号;对超出办理期限1天仍未办结的行政审批项目,发出黄牌警告;对超过办理期限3天仍未办结的行政审批项目,发出红牌警告。

当月收到3张以上(含3张)黄牌警告,或1张以上(含1张)红牌警告的单位,监察机关要下达《电子监察问询书》,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下达《电子监察整改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并追究行政审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遇到这些行政审批行为,可投诉 在办理行政审批时,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行政审批行为,老百姓可以对此进行投诉呢?《细则》规定,拒绝、推诿、不完全履行法定的行政审批职责;无合法依据以及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实行行政审批;不履行法定的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行政审批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知情权;擅自收费或者不按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在办理行政审批、实施监督检查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服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行政审批申请人;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审批,给行政审批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等违法违规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老百姓都可进行投诉。

依据调查结果,监察机关可视情况作出处理,即:对有违反行政纪律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对有行政过错行为的人员,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改正等。

对工作态度、收费等实施绩效考评 除了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山西省还对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的行为、运转状态、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依据电子监察系统网上采集的数据和统计分析情况、电子监察系统接收到的投诉情况、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政审批绩效问题、现场考评、投诉反馈、网上满意度调查和发放问卷情况,以及电子监察系统现场视频监控情况开展。

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期限合法、收费合理、满意度调查、服务态度、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廉洁行政是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即:是否按规定的公开事项、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将应公开的政务予以真实、准确、及时的公开;在受理、承办、审核、签批工作中是否按规定的依据、步骤、条件、数量及方式等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并答复相关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的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态度如何;办理行政审批的行为是否廉洁等等。

全省各级监察机关还要建立绩效考核测评结果定期公布制度,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公布。

(晋 明)

猜你喜欢
监察机关监察违规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追诉时效问题研究
明代监察逾权对新时代国家监察制度的历史借鉴
监督“裸官”,监察法何时不再缺位?
违规动火作业致9死18伤
监察机关如何与人民检察院相互配合
浅谈监察机关行使留置权的法定性
违规试放存放 爆炸5死1伤
三分钟带你看懂监察委;帮你了解监察委的新知识
信访中涉法涉诉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