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纪宣
运用“硬手段” 创优“软环境”
——大同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工作纪实
■同纪宣
背景资料:近年来,大同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崛起”战略部署和打造“三名一强”城市发展规划,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科学谋划新思路,延伸拓展新职能,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精神攻坚克难、履职尽责、争创一流,为创优大同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中央、省市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2011年1月,大同市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标兵单位。
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变化,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头绪繁多、任务繁重、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日益凸显。为了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切实创优发展环境,大同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着力把效能监察工作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与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紧密结合,与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高质量落实,切实推进各项工作。
在全省创新实施“三评四网建设”,力促机关作风转变。“三评”即万人问卷民主评议、“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评比、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四网建设”即建立投诉受理网络,市、县两级全部建立效能投诉受理中心,市直27个执法单位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36个窗口单位普遍设立投诉受理点,选择20个基层社区、80家企业,聘任了100名效能联系人,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效能监测点和效能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市县效能“110”网络,形成投诉快速办理机制;建立社会监督网络,强化专门队伍和舆论监督,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人员经常性地进行明查暗访;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大同日报、大同电视台、大同廉政网等载体,加强舆论监督,形成公开监督机制。这些措施使机关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改变了过去由机关评机关的传统做法,把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好坏、工作效率高低的评判权交给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特别是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30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亮出来,向全社会做出服务承诺,接受公开评议打分,并在新闻媒体刊登播报评议结果,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
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促进转型跨越发展要求,不断拓展效能监察职能。
一是大力推行“三减一线”和网上电子监察,进一步提升政务环境。“三减”即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办事环节,减少职能交叉。市县先后五轮大力削减审批项目,将原有的411项市级审批项目精简为182项,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了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一线”即大力倡导方案在一线形成、问题在一线解决、方法在一线创造、任务在一线完成的“一线工作法”,做到事必躬亲、效率第一。同时坚持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主战场放在企业、服务窗口和机关科室,围绕项目审批、群众诉求、政令执行等环节,切实纠正与发展大局不适应、不和谐、不合拍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8条,下发效能告诫书72份。目前,大同市行政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较好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成为全省首家进行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归并的市。
二是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助推煤焦领域健康发展。加强组织协调,以效能督查为突破口,有力地推动了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全市24家单位和32名个人进行了主动申报,清缴各类资金16.22亿元,立查案件29件。采取约谈县、乡、村主要负责人和煤矿矿主,对钉子矿联合公、检、法派驻工作组等手段,确保15座煤矿限期彻底关闭。通过受理举报投诉、明察暗访查处煤矿违法生产行为,对严重失职、导致违法生产的8名乡科级干部和21名驻矿监察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撤职等其他党政纪处分。
三是动真碰硬,攻坚克难,保障扩内需和工程建设领域工作健康发展。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道路拓宽拆迁安置和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专项督查。围绕中央、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开展重点督查。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建档管理,做到了“六清”即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清,主管单位、投资规模清,工程进度、质量标准清,手续办理、资金拨付清,竣工验收、投入运营清,存在问题、整改效果清。把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提高容积率、偷逃税费行为作为工程领域清理的突破口,集中整治,全力清缴,对2007年以来偷欠税费的165个房地产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清缴各类偷逃欠缴税费6.43亿元。
几年来,效能监察室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风险防控、制度创新作为效能监察工作的治本措施,逐步形成了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长效监督机制。按照“合法、合理、完整”和“有用、有效、好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岗位职责、依法办事、服务承诺、目标责任、奖励惩处等五大制度体系,以及目标责任制、岗位职责制、执法公示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十个方面的制度,同时探索“后评估”机制,逐步把工作要求的定性描述延伸到定量描述,实现了工作行为规范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过程程序化、制度建设系统化。修正完善了《大同市直单位绩效考评办法》和县区考评办法,构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工作业绩考评,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综合考评组集中进行考评;在作风效率评估方面,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县区和基层代表、被评议单位和效能建设评议员分别评议;在维护政令畅通、效能监察评定方面,由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和市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联合考评,实现了考评主体的多元化。对市直单位的绩效考评,以日常考核、集中考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现了考评方式的系统化。结合考评情况向各单位如实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考评结果与经济奖励、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等挂钩,实现了结果运用的公开化。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排查要求,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实行“地毯式”排查,发现8个流程的42个环节存在廉政风险。在此基础上,建立以五项机制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即强化廉洁自律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制度约束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功效;创新科技监督机制,着力构建公共权力透明运行的监督新模式信息化平台;完善市场信用机制,实现以个体守信带动集体守信的良性循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保证有职者必须忠于职守,有权者必须秉公用权,失职者必须受到严格问责,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