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山东东平县注重抓好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发挥好倒查结果评价、警示、整改三个作用,加强了干部队伍廉政建设,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倒查评价,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广角镜”。坚持实行“三必审一规定”,即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必审,没有审计结论的不任命;资金使用量大的单位领导干部调整前必审,没有审计结论的不调动;后备干部必审,凡列为副县级后备干部的予以重点审计。
倒查警示,把审计结果作为遏制干部违纪的“防火墙”。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对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问题较多,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由纪委、组织部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打招呼,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倒查整改,把审计结果作为促进干部依法行政的“助推器”。县里每年都安排对一些单位和需要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同时,及时抓住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在审计报告中专门对内部管理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通过审计促使领导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遵章办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