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1-08-15 00:48普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665000赖云芝
云南农业 2011年12期
关键词:普洱产地农产品

□普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665000 赖云芝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近年来,普洱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取得一定的成效,具备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是由于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等因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阻碍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

1 发展现状

1.1 产地认定面积不断扩大

2002年全市仅有3家企业、认定产地3个,面积180.87hm2。截至2010年,全市十县(区)已有29家企业、事业单位的39个产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累计认定面积138 457.14hm2(含景东县、镇沅县、思茅区整体推进认定面积),其中,种植业类产地33个,认定面积136 846.04hm2,占认定总面积的98.8%;水产养殖类产地2个,认定面积1 611.1hm2,占认定总面积的1.16%;畜禽养殖类产地4个,占认定产地总数的10.25%,认定养殖规模34.6908万头(只、羽),其中,猪3.6952万头、牛0.2861万头、鸡29.9265万羽、羊0.783万只。2010年持有效证书的有21家企业、事业单位的产地30个,面积134 897.44hm2,占总认定面积的97.4%。获得产地证书的企业和单位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集中连片的地块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志牌。

1.2 产品认证数量增加、认证产品种类从单一化逐步向多样化发展

2002年只有3家企业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3个,产品种类为2种(2个茶叶、1个酱油)。经几年的发展,至2010年底,普洱市累计认证产品有67个,其中,种植业类产品62个,占认证产品总个数的92.5%,实物总量199 110.15 t,产品涉及茶叶、蔬菜、粮油、干果4大类;酱油类产品1个,占认证产品个数的1.5%,实物总量1 500t;养殖类产品4个,占认证产品总数的5.97%,实物总量890t,产品涉及活鸡、鸡蛋、生猪、羊 4类。获得产地证书的单位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建立了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记录台账,配备了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

1.3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的实施

景东县、镇沅县、思茅区已通过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实施,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土壤、农灌水、养殖用水全面进行了环境监测评价,并均取得了无公害粮油蔬菜(粮经作物)产地、无公害茶叶产地、无公害水果干果产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5种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景谷县、宁洱县目前正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项目。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是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必备的主要条件之一。整体推进项目的实施,为辖区内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创造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条件,对推进普洱市农业标准化进程,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

1.4 普洱市生态茶园建设及组建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项目的实施

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茶产业的发展,把茶产业定为普洱市五大支柱“茶、林、电、矿、文化旅游养生”产业之一,积极打造中国著名、世界闻名、世人瞩目的普洱国际品牌和“妙曼普洱、养生天堂”的城市品牌,打响“茶林里长出的城市—普洱”这一国际名片,使茶产业真正成为兴边富民的优势特色产业,为构建“生态普洱、绿色普洱、和谐普洱”发挥重要作用。自2010年以来,普洱市委市政府、企业、科研部门、茶农共同行动,开始了大规模的生态茶园改造建设。计划从2010年起,三年的时间将全市9.06万hm2(136万亩)现代茶园全部改造成生物多样性立体生态茶园,为打造普洱茶的品牌优势打牢原料产地基础。普洱市、县两级均成立了茶叶协会。2008年开始开展组建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市推广。2011年全市十县(区)开展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工作。茶叶协会的成立、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不仅有利于茶园的科学管理和茶叶产品的市场对接,也为普洱茶的“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申报、打造品牌优势奠定了基础。

2 制约因素

2.1 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广大群众的无公害意识淡薄

由于宣传不到位,广大群众对无公害农产品了解不多,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知程度浅,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21世纪人们对环境、健康的必然要求,只是粗浅的认识到施用化肥的蔬菜味道不好,刚喷施过农药的蔬菜不能吃。还有一部分人误认为只要认定了产地,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该产地的产品就是无公害农产品,并不知道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有着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标准和规程。

2.2 生产者整体素质低、滥用农业投入品现象普遍存在

一是由于普洱市地处边疆,农产品生产者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等缺乏了解。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偏低,部分生产者缺乏安全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在选用农业投入品上不按标准规范操作,片面追求效果和价格,只要价格低、效果好就用,不管是不是高毒高残留农药,也不管生产的农产品是否危害大众身体健康。尽管国家已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但在高利益的驱使下,仍然使用禁用农药,且操作极不规范,不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操作,凭感觉盲目加大用药量和喷施次数,致使农产品中农药、化肥以及其他药物的残留量超标,制约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二是由于普洱市独特的山地丘陵条件,种植的作物品种丰富、分散,病、虫、草害种类多、繁殖快、发生频繁、危害严重,用药次数增加,致使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增加,阻碍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2.3 投入不足、发展缓慢

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及其产品认证工作未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政府没有充分组织引导农户和生产企业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打造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加之有的农户和涉农企业认识不到位,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理念难以推广普及。

2.4 生产经营分散、产业化程度低

当前,我市大部分种植和养殖的主体以家庭个人为单位,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分户经营,加大了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难度,难以满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单家独户的种、养方式,由于生产和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低,生产者难以承受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过程中的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费和产品检验费,制约了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2.5 监督检测体系不完善,检测力度不够

目前,我市思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和澜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正在建设中。景东、景谷、镇沅、墨江、思茅、澜沧六个县(区)虽建立了上市蔬菜农药残留速测点,但由于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是公益性事业,经费不足,检测运转难度较大,使监督检测难以规范化,无法满足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的需要,产品不能及时得到检测化验,残留是否超标,消费者不得而知,也不能得到社会认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得不到快速发展。

2.6 无公害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尚未体现

无公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但产品在外观上与普通农产品差别不大,加上目前我市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率较低,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消费者不能完全认识和接受。在市场上无公害农产品价格无明显优势,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制约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3 发展对策

3.1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无公害意识

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纳入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和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优越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无公害意识,调动生产者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积极性,引导消费者积极购买无公害农产品,自觉抵制有安全隐患的农产品,营造有利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生产者的公德意识,不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不乱施滥用农药,在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时,优先考虑社会效益。同时,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全面搞好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生产者的农业科技素质和生产水平,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操作,让农户熟练掌握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促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3.2 规范农资市场,遏制违禁农药进入市场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行政执法监管,取缔违法经营,净化农产品生产源头。培植农业投入品经营大户,推进农资连锁店经营,建立农资购买台账,做好生产记录,全面把握限用农业投入品的流向。杜绝违禁农药和无“三证”农药产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以及厂商勾结“套证”、“冒证”、“一证多用”等违法行为。

3.3 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正确引导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奖励补贴机制,出台奖励补贴政策,对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认证主体给予资金奖励补贴,对已用标的企业和管理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带动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

3.4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展行业协会、组建专业合经济组织

要有组织地统一农业生产行为,并通过培育、扶持一批龙头企业来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政策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组织带动作用,把一家一户的种植、养殖户组织起来,建立“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模式,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的销售网络,让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要通过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培育个体私营大户等措施,提高生产者的组织化程度。

3.5 建立健全监督检测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以满足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需要,通过监督检测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监管,保障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

3.6 加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标志使用率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无公害农产品的身份证明和形象特征,获证单位通过在认证产品包装上印刷或粘贴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来提升产品品牌形象,突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可以在市场上与普通农产品相区别,体现自身的价值,使消费者能认识和接受,促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快速发展。

[1]思茅地区土壤普查办公室,思茅地区土壤肥料工作站.思茅地区土壤[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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