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昕[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 重庆 400067]
英汉对比视角下的培根《论美》译文解析
⊙李 昕[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 重庆 400067]
《论美》是培根的经典小品文之一,分析比较它的三个中文译本有利于认识英汉两种语言的特点,并了解不同译者在此基础上采取的相应翻译技巧。
《论美》 英汉对比 翻译技巧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是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他那简短精悍的小品文与义理精深的哲学著作一样闻名于世,《论美》(Of Beauty)是其代表作之一,它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王佐良、曹明伦、何新等学者都曾翻译过此文,对比分析三种译本有助于加深对英汉两种语言特征及英汉翻译技巧的认识。
《论美》的精华在于开篇导入与结尾点睛,这两处翻译最能体现英汉语言的不同特点及译者对语言的驾驭能力。从三个中文译本来看,王佐良的译文在语言风格上颇与原文契合,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培根使用的英语具有半文半白的特征,王译以同样半文半白的汉语来翻译,徐徐品评之际古雅之风扑面而来;其语言节奏的把握也恰到好处,时缓时急的语速犹如汉语古文的骈散结合,尽可能实现译语节奏与原语节奏合拍;而地道的汉语行文乃译者吃透原作后的精心处理,在文白相间的归化译法中避免使用过于生涩的词藻,把握好了语言运用的“度”。曹明伦的译文干净利落、庄重严肃,在神似的基础上追求最大限度的形似以传达原作之风韵;遣词用句准确贴切,在近代英语与古今汉语间游刃有余,原本疑难之处均得以悉心处理,再现了灵活简洁、秀丽隽永的英国散文文风。王译与曹译在整体风格上可谓相映成趣,有利于强化读者对真“美”的感知。何新的译文则采用了标准的现代汉语,语体与原作的差异不可避免地导致典雅古朴韵味的丧失;其译品气势逊于原文且有译述之嫌,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再现原文精妙义理。尽管译品面貌各异,译者却无时不在从事英汉对比与转换的工作,在此仅以首尾两处为例分析说明。
Virtue is like a rich stone,best plain set;and surely virtue is best in a body that is comely,though not of delicate features;and that hath rather dignity of presence than beauty of aspect.Neither is it almost seen,that very beautiful persons are otherwise of great virtue;as if nature were rather busy not to err,than in labor to produce excellency.And therefore they prove accomplished,but not of great spirit;and study rather behavior than virtue.
王译:德行犹如宝石,朴素最美;其于人也:则有德者但须形体悦目,不必面貌俊秀,与其貌美,不若气度恢弘。人不尽知:绝色无大德也;一如自然劳碌终日,但求无过,而无力制成上品。因此美男子有才而无壮志,重行而不重德。《谈美》
曹译: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世人难见绝美者兼而至善,仿佛造物主宁愿专心于不出差错,也不肯努力创造出美善兼备之上品。故世间美男子多有身躯之完美而无精神之高贵,多注重其行而不注重其德。《论美》
何译: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因为造物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所以许多容颜俊秀的人却一无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论美》
三位译者将virture分别理解为“德行”、“善”与“美德”,这是原文的表达主旨即美的最高境界。王译稍作改动,“其于人也”把内隐成分明晰化,并列的四字词组穿插文中,“形体悦目、面貌俊秀、气度恢弘”平仄有序、匀称整齐,文字艺术感染力增强,符合中国人四平八稳的思维定势(张德明,2005:144),这也是对中国人“天人合一”思想的最好诠释。华夏文明发韧于中原大地,自古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平衡,造就了汉民族的“中庸之道”,反映在语言里便是善用四字短语。然而英语文化中不同的历史、地理因素生成了截然相反的“天人相分”思想,恰好导致了这种平稳形式的缺乏。与王译相仿,曹译与何译亦频繁出现具有节奏优势的四字词组,并合理搭配它们与非四字词的排列。曹氏对首句采取了词序调整与同义合并的方法,将beauty of aspect提前与delicate features合译为“相貌俊秀”,而把dignity of presence同义反复为“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两者间强化原作“倒不必”的语气,孰轻孰重顿时了然于心。何译的处理则显得过于灵活,合并分句、调整词序、重组成分,意思的传达与原文出现一定程度的差异,“肃然起敬”更是译者自身情绪的体现而似为创译。
原文第二句用it作形式主语,that从句紧随其后,主句为被动语态兼倒装,英语无人称句如此传达其客观口气,突出英语民族的理性思辨方式;与此相反,汉语常常采用主动式,运用人称、泛称或隐称的表达法,多把“物称”替换为“人称”,突出“事在人为”、“人法自然”的感性思维特点与“直觉、顿悟”的思维方式。译者按照译入语习惯作了变通,以“人”、“世人”等用词来填补it的位置。在此句的处理上,王译严格按照原文顺序步步推进,“绝色无大德”采用正话反译的方法加强了语气,可后一分句的翻译却不甚完美。尽管nature确是“自然”之义,可“自然劳碌终日”意指何物?thaninlabor真是nature“无力”之意吗?比较之下,曹译技高一筹,前两个分句合而为一,否定形式保留在译文的主句里,以“世人难见绝美者兼而至善”简练达意;又以“造物主”译nature,“不肯努力”译thaninlabor,比王译更好地传达了原作者的本意;“美善兼备之上品”与前文呼应,译出了exllency的内涵,胜于仅用“上品”一词,这种化抽象为具体的方法“往往可以通行文、添文采,增加译文的可读性”(连淑能,2003:144-5)。王、曹两位译者还把形容词busy及“介词—名词”结构inlabor译出了动态意味,符合汉语的特点。英语中较“静”的形容词及“介词—名词”结构都可表示动词意义而会出现动词弱化甚至虚化现象,汉语里动词几乎可作任何句子成分,因此英译汉时化“静”为“动”的技巧也必不可少。何译就相对逊色多了,前两分句只取大意译出而后两分句完全是对原文的改写,尽管就译文本身来看颇有内在逻辑。
王佐良对接下来一句的处理更显深厚功力,以“有才而无壮志,重行而不重德”干净利落地总结呈辞,虽仅是对原文句法关系的再现,却与汉语中行文后加以归纳的思维模式十分吻合;曹译意到、形到,却稍欠一丝回味;何新仍然对原文作了部分改动,未能忠实达意。
If it be true that the principal part of beauty is in decent motion,certainly it is no marvel though persons in years seem many times more amiable;pulchrorum autumnus pulcher [beautiful persons have a beautiful autumn];for no youth can be comely but by pardon,and considering the youth as to make up the comeliness.Beauty is as summer fruits,which are easy to corrupt,and cannot last;and for the most part it makes a dissolute youth,and an age a little out of countenance;but yet certainly again,if it light well,it makth the virtue shine,and vices blush.
王译:美之要素既在于举止,则年长美过年少亦无足怪。古人云:“美者秋日亦美。”年少而著美名,率由宽假,盖鉴其年事之少,而补其形体之不足也。美者犹如夏日蔬果,易腐难存;要之,年少而美者常无行,年长而美者不免面有惭色。虽然,但须托体得人,则德行因美而益彰,恶行见美而愈愧。
曹译:倘美之要素果真在于仪态之优雅,那长者比少者更美就不足为奇,须知美人之秋亦美。假如不把春青视为优雅得体之补足,年少者多半都难称俊秀。美貌如夏日鲜果易腐难存,而且它每每使年少者放荡,并给年长者几分难堪;但笔者开篇所言仍然不谬,若美貌依附于善者,便会使善举光彩夺目,使恶行无地自容。
何译: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拉丁谚语说过:“晚秋的秋色是最美好的。”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英语是形合语言(hypotactic),句中词语或分句间用语言形式手段连接起来表达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而汉语属意合语言(paratactic),其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不通过形式手段而直接通过词语或分句的含义来表达。英语和汉语都既有形合句又有意合句,英语的形合重在句子之内,句子之间可有意合;汉语的意合也重在句子之内,句子之间可有形合。只不过形合句在英语中属“常态”而意合句属“变态”;意合句在汉语中属“常态”而形合句属“变态”而已。鉴于此,“英译汉时应注重汉语的隐性连贯及逻辑事理顺序,注重功能与意义,尤其注重以神统形”(连淑能,2003:53),而句间关系则可模仿英语里的形合方式。三位译者对这种语言特点了如指掌,在临近结尾处的译文中均有所体现,“既……则……”、“倘……那……”、“尽管……却……”等形合法恰到好处地体现了句子之间的逻辑联系。但对该句的语义理解及表达,三位译者又有所不同。细察之后不难发现王、曹的解读甚为一致,只是前者运用古文之功达致了化繁为简之效,而后者却以质朴之语荡清了读者的阅读障碍;何译再一次偏离原文语义,呈现的是似是而非的译文。
《论美》的末句是全篇的点睛之笔,是对“真美”的辩证思考,译文应作同样如此的传达。英语中关系代词which引导的从句被前两位译者以紧缩句“易腐难存”巧妙地替换,在何译中至少也体现出了汉语意合的特点。王佐良与曹明伦许是考虑到汉语讲究对称的心理因素,为凸显善恶天渊之别,分别以“德行因美而益彰,恶行见美而愈愧”与“使善举光彩夺目,使恶行无地自容”结束论证,虎头豹尾、刚劲有力,颇有胜过原文之势。何新的结语则是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发出了自己的号召,尽管语气助词“吧”具有一定的力度,却终归只是译者的达旨而已;缺少了恶行的陪衬,可能“放射出真正的光辉”的“美”无奈地丧失了部分光辉。
通过对《论美》三种中译本首尾两部分的分析比较,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英汉两种语言各自不同的特点。英语以形合为主,所以句子较为繁复;为了体现客观语气,常用物称与被动;名词优势奠定了其静态特征及运用抽象表达方式的基础。汉语恰好相反,意合为主的句子相对简短;“事在人为”的思维习惯采用人称与主动语态;动词优势则突出了动态特征及具体化表达法。只有在明确了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同特点之后,才能相应地采取合理的翻译策略,运用恰当的翻译技巧,既忠实又传神地再现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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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 昕,重庆工商大学外语学院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翻译理论及跨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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