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利[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河南 安阳 455002]
作 者:张同利,文学博士,安阳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小说。
《莺莺传》是唐传奇的名篇,若以对后世的影响论,在唐传奇中可谓罕有其匹,例如《西厢记》就是在它影响下的经典之作。《西厢记》最主要的魅力之一是张生和崔莺莺大胆的爱情追求,但在《莺莺传》里面,崔莺莺是一个性格内敛、气质忧郁的悲剧人物,张生则是一个始乱终弃的薄情郎。在《莺莺传》中,张生不仅抛弃了崔莺莺,而且还以沾沾自喜的口吻很“冷血”地发过一通女人尤物的高论。但是我们的理解如若到此为止的话,就未免有自以为是之嫌,甚至犯了苛求古人的忌讳。因为读者的智慧不只是以自己的理解力将过往的作品读成“当代史”,还应当首先“以意逆志”,读懂它的“过去史”。就《莺莺传》来说,我们如果参照中唐的士人传统,或许会更容易读懂它的本意,而不至于陷入先入为主的泥淖。
在《莺莺传》中,张生离开崔莺莺到长安参加科举考试,落第以后,便留在了长安。随后张生给崔莺莺写了一封信表达自己的相思之情,崔莺莺给他写了回信。莺莺的信是感人的,几乎可以催人泪下,但张生似乎无动于衷,竟然拿信在朋友中宣扬,他的朋友还围绕这个艳遇故事进行了热闹的“围观”和创作。就在这样的情形下,“张生”抛出了振聋发聩的女人尤物论,给自己的决绝之情涂上一层道貌岸然的糖色外衣。他说: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宠娇,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在这通论述中,张生将他心目中曾经西施般的绝色情人比作害人尤物,并拿历史上被认为带来亡国之祸的妲己、褒来与崔莺莺作比。从他的理论根据来看,这通女人尤物论实在没有多少新玩意儿,但唯其陈旧得够呛,他才能够做到理直气壮、振振有词,他才能借助来自传统的力量,为自己貌似道德实则无情的始乱终弃行为找到冠冕堂皇的理论依据。
事实上,我们通观《莺莺传》全文也会发现,作者为“张生”的女人尤物论也是殚精竭虑、煞费苦心。首先,“张生”从一开始就被打造成一个“内秉坚孤,非礼不可入”的纯情书生形象。因此,即便他真“好色”,也是高尚的“情色”“、美色”,而不是低级的“欲色”。作为传统观念来说,这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因为孔老夫子也说“食色,性也”。后来张生毅然决然抛弃莺莺,不是说他太无情,而是因为他的本质实在是纯洁的,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亡羊补牢,为时一点都不晚。你看,多么合情合理!此外,在这个浪漫的桃色事件中,崔莺莺从来都很清楚自己所犯的“错误”,甚至因为这个错误的危害性,一点都没有埋怨张生的意思,只有自怨自艾、悔过不已。她也说“: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没有什么值得怨恨。她这么说,当然是因为她与张生的“乱”,可不是简单的乱了方寸,沉溺于情爱之中,而且主要是由此乱了张生的进取之心,从而乱了他的前途,而这正是“女人尤物”论的本意。在《莺莺传》中,张生的风流韵事得到了朋友的追捧,他的女人尤物论也得到了朋友的肯定。在张生抛弃崔莺莺之后,他们凑在一起把这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放在掌心掰扯赏玩,惊叹讶异之余,他们对张生的“忍情”行为佩服不已,他们异口同声地称许张生为“善补过者”,而且从小说的结尾看,张生的这个故事从此在士人中广为流传。分析至此,可以说,元稹在《莺莺传》当中,借张生之口抛出的女人尤物论,不仅有历史依据,而且还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俨然是条理清晰、论据充分、论证合理。然而,如果现代读者照着我们当下的观念来看待元稹的这通议论,然后操起“不道德”的“道德棒”将他一棒打死,却实在有些委屈这个业已作古一千多年的风流才子了。
翻开元稹的诗文看看,他在《莺莺传》中的女人尤物论,以及他“言行不一”的行为,其实来得并不突然。
元和元年,元稹参加制科考试登科,接着被授予左拾遗。左拾遗任上,他给宪宗皇帝上《论教本书》,以周成王为例,讨论良好教化对君王的影响,他说周成王做太子的时候,“目不得阅淫艳妖诱之色,耳不得闻优笑凌乱之声,口不得习操断击搏之书,居不得近容顺阴邪之党,游不得恣追禽逐兽之乐,玩不得有遐异僻绝之珍”①。这些约束禁忌当中,“淫艳妖诱”占首位。元稹的这些教化训诲的言辞也不是什么奇谈高论,孔老夫子早就在《论语·季氏》中说“君子有三戒”,第一便是“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②,因为“淫艳妖诱”的女色是教人堕落消沉的重要原因之一。考虑到“左拾遗”这个拾遗补缺的职位对元稹上述言论的影响,这里的“女色害人”之说多少有些题中应有之意的味道。但他在《诲侄等书》中说得一通大道理,如若联系到他的行为的话,似乎就有些言行不一,甚至是有些虚伪了。他说:“吾生长京城,朋从不少,然而未尝识倡优之门,不曾于喧哗处纵观。”③正如他在《莺莺传》当中把“张生”塑造成一个正人君子的形象,在这里这个谆谆长者也一定要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姿态给晚辈看。
而事实上呢?元和五年写这封信之前,早在贞元年间元稹就与崔莺莺有过一段风流艳异的感情经历;贞元末年,元稹书判拔萃科登科以后,任秘书省校书郎,此间他在《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中毫不隐讳地说,“莺声爱娇小,燕翼玩逶迤”、“密携长上乐,偷宿静坊姬”、“逃席冲门出,归倡借马骑”,④白居易的《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也说,“征伶皆绝艺,选伎悉名姬”⑤,看来,他们在这段难得的消闲时光里纵情声色是常有的事。
问题出来了:元稹一面口口声声地说“女人尤物”,一面狎妓玩乐,并且丝毫没有打算把他和朋友纵情酒色的行为刻意隐瞒,甚至还着意把它写到诗歌里面,不无宣扬的口吻。前后对比起来,这跟《莺莺传》当中“张生”的行为如出一辙。为何这样言行不一呢?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因为所谓的“言”与“行”,在当时的人看来,根本就是两个问题,而不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狎妓娱乐、风流倜傥是中唐士人的风尚,以“女人尤物”的高论来发挥“美刺讽教”的传统伦理,也是流行于中唐士人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元稹的挚友白居易也是一个风流成性的主儿,他的家里不光有“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⑥,还有“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⑦,他还喜新厌旧,“十听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⑧,家里的歌妓一旦失去姿色就会被换掉。但这丝毫也不妨碍他在诗文当中时时抛出“女人尤物”的大道理。例如他的《真娘墓》就说“脂肤荑手不牢固,世间尤物难留连”⑨,视女人为易失的尤物。他的《李夫人》诗累举几个溺于情的悲剧人物后,在最后说道:“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⑩很显然,这是用“尤物惑人”来警戒人。他在《古冢狐》当中说得就更为直截了当:“女为狐媚害即深,日长月长溺人心。何况褒妲之色善蛊惑,能丧人家覆人国。”⑪以为狐媚害人的女人尤物有丧家覆国的祸害。
综观中唐以后士人的言论,“女人尤物”论实在是当时的主流论调。元稹和白居易的好友陈鸿在《长恨歌传》的结尾交代创作缘由时说,元和元年的十二月,他和白居易等游仙游寺,期间谈到了唐明皇和杨贵妃的事,于是白居易写了《长恨歌》,他写了《长恨歌传》,他们的共同目的是“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⑫,在女人尤物论上他们是达成共识的。和元白陈同时的刘禹锡也有类似说法,例如《和杨师皋给事伤小姬英英》,“但是好花皆易落,从来尤物不长生”⑬,可谓毫无二致。那么,为什么“女人尤物”会成为中唐士人的一个主流论调呢?要弄懂这个问题,就必须谈谈中唐士人向儒家传统观念的回归问题。
“安史之乱”以后,大唐王朝从盛世繁华中一下子跌落下来,当士人们从迷梦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着实要认真思考: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安史之乱”?如何才能回到“安史之乱”以前的繁盛局面?尤其是在“安史之乱”过去几十年,他们发现中兴局面难以再现,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外族入侵等问题却愈演愈烈的时候,那些从小饱读儒家诗书,受儒家传统教诲,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士人,尤其希望从传统中找到救治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韩愈提出的“道统”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正是期望通过提倡儒家正统思想,使唐王朝回到贞观之治那样的盛世局面中去。元稹和白居易等人和韩愈是同时代的人,他们面临着同样的课题,当然也进行着大致相同的思考。事实上,他们的行动更说明了上述说法不是无稽之谈。仅以元白二人的诗歌创作为例,他们曾经有意识地创作了大量乐府诗,白居易有《新乐府》五十首等,元稹也有《乐府古题十九首》《新题乐府十二首》《连昌宫词》等。白居易在《与元九书》跟元稹探讨诗歌创作时说:“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⑭又说:“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⑮;他在《采诗》中说:“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⑯元稹也说:“‘采诗以观人风。’斯亦警予之一事也”。(《授张籍秘书郎制》⑰)无论是他们的乐府诗创作的实践,还是他们美刺讽谏、补察时政之阙的主张,都说明了他们向儒家传统的复归。因为他们一再主张的采诗、讽刺等等,正是从前《毛诗序》当中“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⑱的美刺讽教传统。回归这个传统的目的也是明确的,就是要通过它来感化人,发挥它的教育功能,从而扭转社会风气,达到国运复兴。
由此来看,元稹、白居易等人的“女人尤物论”绝非空穴来风,因为,在儒家的“美刺讽教”的传统中,以“女人尤物”来传达女色祸国害人的道理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例如《齐风·猗嗟》《齐风·载驱》等,在《毛诗》的撰述者看来,就是要以文姜这个女人尤物来讽喻美刺。
最后顺带说说《莺莺传》的本旨。按道理讲,像《莺莺传》这样的唐代传奇名篇,关于它的创作本旨问题,应当已经没有太大的讨论空间。但事实恰恰相反,从宋人开始,学者的讨论兴趣基本都被《莺莺传》“元稹自寓说”的问题吸引了,要不就转而讨论其中可能涉及的门第婚姻问题,它的本旨反倒关注甚少,偶有谈及的,也以为元稹自陈冶游之趣,动机不纯,手段鄙下。⑲这样的理解似乎有些简单化了。其实,我们若是联系到上文论述的中唐士人向传统观念的回归这个整体社会背景,《莺莺传》的创作本旨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首先我们得承认,在《莺莺传》中元稹借张生之口自曝绯闻,无论如何,终究属于文人恶趣,是极为不道德的行为,这在从前的讨论中已经形成共识。并且在《莺莺传》本文中,作者元稹似乎也没有刻意要隐瞒他名义上的“忍情”所造成的事实上的“无情”,在崔张二人一嫁一娶以后,“张生”曾以表兄的身份请求见面,或许就是一种心理上的补偿和忏悔。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作者一方面清楚自己的决绝行为在永恒的爱情面前实属不道德,一方面又“毫无隐瞒”、“不知廉耻”地将它暴露出来呢?前面我们已经说到,在中唐元白、韩孟等士人的思想观念当中,以“美刺讽教”的手法来达到劝诫世人、提振社会风气的目的,或许是他们在中唐世风日下的情形下,从传统中找到的一剂治世良药。正如《诗经》中以文姜妖冶惑人,史书中以妲己、褒美色误国的女人尤物论来美刺人,也正如元稹本人在《论教本书》《诲侄等书》,白居易在《李夫人》《古家狐》,陈鸿在《长恨歌传》等当中不厌其烦地来讽教人,元稹《莺莺传》的本旨不过是:借崔莺莺这个“当时人“”当时事”来讲述一个古老的“女人尤物”话题,从而“美刺讽教”,完成一个秉承儒家传统观念的士人理应有的社会责任。
①③④⑰ 元稹:《元稹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43页,第356页,第116页,第661页。
② 刘宝楠:《论语正义》,上海书店1986年版,第359页。
⑤⑦⑧⑨⑩⑪⑭⑮⑯白居易:《白居易集》,中华书局 1979 年版,第245页,第656页,第783页,第235页,第83页,第88页,第964页,第962页,第1370页。
⑥ 孟綮:《本事诗》,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4页。
⑬ 刘禹锡:《刘禹锡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49页。
⑱ 孔颖达:《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1页。
⑲ 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