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丹
小众文化:不可或缺的文化基质
刘丹丹
作为大众文化的对立补充面,小众文化对于大众文化天然的疏离感是其根本特性。小众文化是更自觉的文化追求,是更现实的、更本真的文化形态,也具有一定的贡献。
小众文化 大众文化 自觉 评价
“大众文化”的强势在于它有着天然的理论优势:简洁明了、概括性强。大众文化也因此被认为是一种低俗的文化、消费性的文化。在大众文化领域内的文学现象其实承载了太多的关注而显得有些走形,在文化、文学范围内,更加本真也更加具有现实意义的是小众文化。这种小众文化不仅仅是指那些参与人数较少、群体层次较高的“精英文化”,与精英文化相对应的是通俗文化而不是小众文化,小众文化也不仅仅是从参与群体的数量规模上加以区分的,因为各种文化的形态是如此纠结,任何一个文化已经不能单单地以自己为衡量单位,任何一个文化的边界也已经非常的模糊,小众文化之所以为“小众”的原因,最根本的是来自于其中的文化个体对于大众文化的抗拒性。这种与大众文化天然的疏离感造成了小众文化的根本特性。
首先,相对于大众文化来说,小众文化是一种更加自觉的文化追求。大众文化是机器可复制生产的,大批量的文化产品都是千篇一律的面貌出现的,人作为个体来说有时只能作为单纯的消费者、接受群体。而小众文化的创造者和消费者有时候就不能被区分的那么明显,有点时候其创造者也就是文化的享受者。在滚滚的洪流中人们可能无法避免进行雷同行的文化消费,因为选择“有个性”意味着你要付出更多的成本,这种成本不仅包括物质条件更多的还需要心理的承担能力。比如,人们会认为这网络发达的年代里逢年过节可以通过发送短信、寄送Email来达到表情达意的效果,而很少有人会再选择去恢复古老的书写传统,但是某些人却仍然在坚守着这种对过去岁月的致敬;在电子书、网络阅读横行的岁月里,纸质图书的选择也成为了某些人展现自己个人品位的行为;在网络文学泛滥的日子,坚持严肃文学的创作也成为了精英人士所自我太爱的标记。只有这些理想真正的成为了现实的存在,那么才能形成一个小众文化的气场,一呼百应。根据社会学原理,人们倾向于接受大家都接受的东西,有从众心理。所以“小众文化”既满足了当代人追求个性与自我展现的要求,又能以小群体来满足人们的心理安全感;既不像大众文化那么“俗”,又不像精英文化那样使普通人难以接受。网络的发达已经很容易使人们找到与自己的观点、品位相似的人群,这样无形中又增强了人们去寻找其他群落的动力。“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是所有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所以小众文化其实是一场全民参与的、自觉的文化追求,也是对大众文化某些泯灭个性、肤浅庸俗的作用后果的弥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社会的文化层次。
其次,小众文化更加具有现实性,更加符合文化本身的存在形态。因为文化的创造者们几乎都倾向于定位自己的与众不同之处,所以小众文化群体们这种自觉的选择一方面展示了自己的个性与自我选择强烈愿望,而另一方面却又无形中投合了文化的本身气质。文化中的领跑者那一部分,本来就只能属于某些少数人的发明专利。康德说,艺术需要天才,“天才就是就是给艺术制定规则的才能(禀赋)。”小众文化的某些倡导者虽然不能算是天才,但是也的确具有敏锐的感触力与高超的文化创造能力,这其实本来就是文化发展的现实、现状,总是一部分人在创造艺术而另一部分人在享受艺术。只不过,小众文化群体的选择与加入,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甚至可以称为“行为艺术”,这种行为本身也是构成文化的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永远是文化艺术繁荣的必要指征,也是事实上文化艺术发展的现状,任何一个“万马齐喑”的时代都是畸形的不利于文化艺术发展的时代。小众文化作为文化现象本身也是值得肯定的,因为与泛滥的一致的大众文化保持距离才能保持清醒的观察眼力,从小众的领域内投射出来的价值观,有时候能更加贴近个人体验、根本真理。试想一下,如果整个社会、整个人类群体都保持着相同的文化趋好,那么将会是一种多么单调多么枯燥的景象!全体大众就意味着集体失语,因为“大众乃有宰制的力量而决定。”
第三,从文化艺术的贡献、成就来看,小众文化也的确做出了不少的贡献。所以从艺术的长远发展来看,对于小众文化原本就不必抱着苛责的眼光。小众文化可以说是少数些人抱着同样的爱好所形成的圈子,而这样的圈子由于只是仅仅关注某些内容而显得非常专业。比如研究某一门快要灭绝的语言文化这样仿佛没有广泛的社会效益的事情,的确需要极少数人去认真地钻研。文化也是有分工的,不仅在同一个时代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分工,甚至是时代与时代之间,也有不同的分工。比如我们认为文学是“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以唐朝的代表文学为唐诗,彼时之唐诗乃是社会各界所喜闻乐见的文学样式,上至朝野下旨平民百姓,可是唐朝的“小众文化”如传奇小说,虽然进行创作的人并不多,却也成为了文学史上不可或缺的一笔,留下了丰富动人的文学遗产。
小众文化有时候会被认为过分追求精英化,或者偏激化,诚然这些都可能是其中存在的问题,可是精英、偏激、前卫、特立独行这些词语都是一些带有意识形态的评评价语,而我们的评价标准某些时候显得有些过于绝对、过于狭隘,因此对于小众文化的分析与价值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困难,是造成我们难以做出某些判断的原因。其实,小众与大众并不是截然不可区分,不少大众的流行文化也是现在小众的圈子里先传开来,再慢慢地接受全社会的挑拣的。《红楼梦》刚问世时,也就是在曹雪芹的亲朋好友以及一些上层人士中流行,是的的确确的“小众文化”,可是一旦流传开来也就变成了整个社会的常态,到了现代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完完全全成为了大众文化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可是在当时的社会制度下,《红楼梦》却有被禁的风险,是属于绝少部分人才能欣赏到的特殊艺术作品。在当代的文化艺术来看,也有不少音乐、书籍在一开始“出生”之时,只能是地下流行或者在小范围内传播,没有令观众拥趸的能力,可是在经过口耳相传或者网络的可见对于小众文化的定位、价值判断,也许需要我们多一些包容的心态,还给它们多一点文化艺术的自由空间,相信时间会洗涤掉文化中的尘渍,留下真正有价值的文化艺术精华。
不过,就目前来说,小众文化本身还具有一些模糊的地方,并且具有自身的某些缺陷,这些都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态度来看待:
第一,小众文化的“圈子”意识强,有固步自封的倾向,不屑于和圈子以外的不同文化类型交流沟通。这是小众文化最令人诟病的地方,因为一个封闭的文化容易导致落后、狭隘。事实证明,只有多交流学习,不断地丰富自我,才能使文化自身保持特色且向前发展。尤其是当今社会,网络的发展已经是某些小众文化难以保持自身的特性,容易强烈地受到其他小众文化或者大众文化的影响。某些小众文化的圈子已经不再能够保持鲜明的自我特色,不少自我标榜“反潮流”的文化英雄,扒开他们的里子一看,也不过是顶着大众文化的一枚坚硬的内核。所以对待这样的“小众文化”我们必须擦亮双眼、谨慎对待,防止那些庸俗低下的恶劣大众流行文化借用小众文化来提高、标榜自己的身价。
第二,甚至有些时候小众文化就是大众文化的某种变形,不真正地具有自己的思想特色、深刻内涵,所以并不具有多么重要的价值。我们这承认少部分文化现象合理的同时,也不能一味地排斥大众,毕竟人类作为群体来讲,某些趋同性的方面是天性所在,某些大众文化成熟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也会自然地分化为各个流派,衍生出各种类型的小众文化,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大众文化与小众文化并不是一味的对立而是不断地相互转化生成的,我们来讨论你这两者时,也必须考虑到从长久意义上来讲,考虑到这两者的交流变通。这两者同时都是消费时代的产物,说到底和以前的古典精英文化都不能同日而语了。
所以我们在调整对待小众文化的态度的同时,也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发掘大众文化的新的特质与发展方向,只有将它们放在同一的有机体内,才能将它们界定地更清楚、演变趋势研究地更透彻。
(刘丹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文艺学08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