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鑫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系 湖南长沙 410205)
浅析离调在高音题中的若干表现形式
郭鑫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系 湖南长沙 410205)
变化音是旋律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而由离调带来变化音又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无论是在单一调性的乐段中还是在转调性的乐段中都会有离调带来的变化音。如何辨别和合理运用这些变化音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高音题;离调;变化音
在学习和声的过程中,各个知识点就像链条一样一环扣一环。从正三和弦到副三和弦,从三和弦到七和弦,从单一调性到有离调的介入到转调。离调的介入可以说是基础和声高音题中的一个难点,如何分辨由离调带来的变化音、更合理地处理这些变化音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离调我们又称之为“暂转调”。要理解它的概念最好与转调联系起来。转调的概念简而言之就是从一个调转到另一个调,并在新调上结束。而离调的概念对比而言就是在主调进行的过程中短暂的进行到副调再回到主调的过程,所以又称之为“暂转调”。
1.离调中副调主和弦的选择
在离调中的副主和弦我们经常称之为“临时主和弦”。既然要是主和弦首先它就必须是一个大三和弦或是小三和弦(在理论上存在减三和弦)。在大调中除了自身的主和弦外其余的六个自然音级都有作为“临时主和弦”的可能。但是我们知道VII是减三和弦,所以就不具备临时主和弦的条件。总结下来在自然大调中II级、III级、IV级、V级、VI级都可以作为临时主和弦。
在小调中要分析的情况较多。我们都知道和声题中我们都是以和声小调为主,但是在确定离调中的“临时主和弦”要同时考虑到自然小调与和声小调。具体来说在和声小调中II级为减三和弦、III级为增三和弦、VII级为减三和弦。这三个和弦都不具备“临时主和弦”的条件。但是如果把它们放到自然小调中我们就会发现II级任然是减三和弦,但是III级和VII级由于还原了sol变成了大三和弦。这时它们就具备了“临时主和弦”的条件。所以总结下来大调和小调中就减三和弦不能充当“临时主和弦”。
2.副调中常用的和弦形式
副调中的属和弦(副属和弦):属和弦作为主和弦上方纯五度的和弦对调式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所以副属和弦任然是副调中最主要的和最常用的和弦。要正确的构写各个副调的属和弦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向C大调和a小调的属的构成就行。在C大调中,属三和弦是一个大三和弦,属七和弦是一个大小七和弦。在a小调中,属三和弦也是一个大三和弦,属七和弦也是一个大小七和弦。所以无论副主和弦是大三和弦(离到大调)还是小三和弦(离到小调),只要它构成的是属和弦那它就一定是大三和弦或是大小七和弦。正是由于和弦的性质决定了离调和弦的特征必然包含了副主和弦中的变化音。它可能是副调的调号或是特性音级,所以在做题的过程中含有变化音的和弦才能有意义地表现离调的特性。
副调中的下属和弦(副下属和弦):下属和弦作为主和弦下方纯五度的和弦是仅次于属和弦起到支持调式的作用。所以副下属和弦也是副调中常用的和弦。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副属和弦一般直接接副主,就像D——T的意义一样。但是副下属和弦却很少直接接副主和弦,而是先接副属再接副主。就像S——D——T。所以在分析旋律中一定要考虑到和弦的前后衔接问题。
副下属和弦的构成与副属和弦的构成基本方式一样。在大调中下属和弦是一个大三和弦,所以如果副主是大三那副下属理应是一个大三和弦。在小调中下属和弦是一个小三和弦,所以同样可以推理出如果副主是小三和弦那副下属就应是小三和弦(当然这其中不包含变和弦)。
离调和弦的运用在高音题中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但是在乐段终止中的表现形式尤为的突出和重要。在各种类型的终止中离调经常以比较明显的两种形式出现。我经常把他们的出现形式形容成“显性”进行与“隐性”进行。
1.“显性”的变化音进行:在终止中无论是在中间终止还是在阻碍终止或是结尾终止,我们经常发现在旋律的进行中在K46或是D和弦的前面通常在弱拍上会有一个变化音。这些变化音在大调中经常是主调的升四级、降三级和它的等音升二级,在小调中经常是主调的升四级或是升六级。而这些音正好也是副属和副属导里的变化音。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会把它们统称为“显性”的离调副属和弦组。
在运用这些和弦时有一些优势就是它明摆的告诉了你这些音在主调中是没有的,所以自然就会想到离调和弦。在具体的连接过程中主要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变化音的引入和解决。首先变化音最佳的引入方式就是用它的自然音引入。例如在大调中副属和弦组中的升四级最佳的引入音就是自然的四级。由此可以推论出在副属和弦前用下属和弦组的和弦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斜”的问题。所谓“对斜”即是同级的自然音形式与变化音形式不在同一个声部中。如果在条件受限制的情况下最好也要通过反向的形式来弱化“对斜”所带来的不良音响效果。副属和弦的解决就可以依照属七与导七解决的形式来进行。这种解决的形式就会带来一个结果就是由于解决的倾向性问题在终止中副属和弦组和弦可用的形式就有了限制。无论在大调还是在小调中最常用的就是D56/D、D34/D、Dvii7/D、Dvii56/D这几种形式。它们这种转位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到属音上去。
2.“隐性”的自然音进行:在各种形式的终止中我们也会发现不带任何变化音的自然音进行,在这种旋律的进行中我们除了要明确终止四六和弦和属和弦的位置,还可以依据条件来“创造”离调和弦,在这种情况下我通常把它称为“隐性”的副属和弦。如果在K46或D和弦的前面(一般在弱拍上),在大调中经常是主调的一级、二级、三级、六级,在小调中经常是一级、二级或是三级。而这些音又恰好也属于副属或副属导里的自然音。在这些和弦运用的过程中与“显性”的副属和弦一样,同样要注意变化音的引入和的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最重要是七音一定要有合理的解决方式。七音的解决一般有三种情况: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七音下行解决;第二种是保持再下行解决;第三是七音与五音的互换或是七音到五音的下行消失。在解决时一定要保持各个音的基本解决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副属组和弦,在终止中它可用的形式还是只有上述提到的那四种。
离调的表现形式除了在终止中的常见形式外,在结构内部的形式显得更加多样化。要灵活地运用在结构内部的离调首先要把在前面提到的副主和弦的选择问题弄清楚,在把在终止中的各种离调的副属和弦的解决弄清楚。在有这两方面的基础之后处理起在结构内部的离调就会显得简便很多。
1.离调在结构内部的总的表型形式:在段落或乐句的结构内部,更多地采用的是经过性的离调。由于没有了在终止中解决的局限性,所以在结构内部离调的选择性更多。在离调的过程中承担副主的和弦在功能上任然属于主调中的不稳定功能和弦,且承担着不稳定功能的作用。从调性的扩展上来讲,离调中的副主和弦来源于主调,在副调中的副属和副下属和弦给于副主和弦的有力的支持,其实也是对主调中充当副主和弦的力度化引入,间接的支持着主调,因为这些不稳定功能的和声进行最终的目的还是要解决到主调的主和弦上来。
在结构内部副主和弦选择的原则在上已经论述过就不再赘述了。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副调里其它和弦的选择。在副调中的和弦选择其实就像我们在主调中选择和弦的原则一致。无论在大小调中最常用的还是正三和弦。所以在离调过程中副属组、副下属组还是最常用的和弦。因为这些和弦(IV、II、V7、VII7)都有明确的功能性,而像III和VI这样的“中性”和弦用的并不是很多。
2.带变化音的二度上、下行:在旋律的进行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变化音。而这些变化音又不属于主调的特性音级或是转调带来的新调的调号,那么一般情况下这些音我们就会归结到离调当中。这些变化音与经过性的或是辅助性的和弦外音也是有一些区别的,它们随同时都在弱拍上但是一般而言离调带来的变化音在时值上没有限制,最重要的是它后面的解决音上。一般情况下,离调带来的变化音在较弱的位置上,而副主和弦一般在强位置上。
最典型的离调就是上二度或下二度进行。在判断离调和弦的前提就是后面是否可以构成副主和弦。在第一个大问题中已经说明无论在大调还是在小调中,除了减三和弦外,都可以充当副主。这个是先决条件。如果在旋律的进行中,是上二度进行,一般后面的音就是副主的根音。例如在C大调中,旋律的进行是#re到mi,那么我们可以初步的推断mi就是副主的根音,所以副主和弦就是mi—sol—si,依据副主和弦的主音和性质我们可以推断旋律已经离到了e小调,而#re正好是e小调的特性音级。如果是下二度进行,一般后面的音就是副主的三音。例如在a小调中,旋律的进行时降si到la,那么我们可以初步的推断la就是副主的三音,所以副主和弦就是fa—la—dor,依据副主和弦的主音和性质我们可以推断旋律已经离到了F大调,而降si正好是F大调的调号。
3.二度连续进行的可设计性
在旋律的进行中还有一些并不是带有变化音的二度进行,但是在这些二度的上下行中还是带有离调的可能性在里面。但是有两点值得一提,第一在乐段的开端一定要有“建调”的意识,也就是说要有“正格进行”。在明确了主调的基础上我们再开始副调的设计。第二离调的运用是帮助我们通过不稳定功能来更加的突出主功能的稳定性,所以离调的运用一定是在功能圈合理进行的前提下的适当运用。
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在副主和弦成立的前提下,任何一种二度的上下行都可以当成离调来设计,但是离调的目的是为了让功能圈更加的合理,更加有效地支持主和弦。例如在旋律中出现六级—七级—一级(或反向)的进行时,在前后和弦功能连接正确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把这个片段设计成向六级的离调。形成六级到六级的属四六到六级的六和弦,vi—v46/vi—vi6(或反向)。这种离调的设计可以使零碎的和声进行变成块状的进行,使和声的功能更加的合理和流畅。
总的说来离调的形式还有很多种,本文论述的仅仅是离调中的几种较为典型情况。在具体的题目中还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