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
解读马克思的发展观
张慧
马克思的发展观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特指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且强调发展的主体是人,实体是人民群众。
马克思 发展观 以人为本
发展这个词可能很早就有,但真正确立发展观的是黑格尔,西方学者认为正是黑格尔才使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这就是黑格尔所创立的辩证法思想。但黑格尔只是在唯心主义立场上即在脱离现实人的立场上来理解发展观,所以是一种抽象的发展观,恩格斯说他只是在一定意义上猜测到了发展的观念。马克思的发展观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特指人类社会的发展。并且强调发展的主体是人,实体是人民群众。
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第一次将“以人为本”写入全会文件,并以此为指导思想,这标志着我党在发展理念上在思维方式上对以往发展观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整和矫正,为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完整、科学的发展观。
发展观是有关发展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以往的发展观可以说没有跳出费尔巴哈的认识视域,我们把它称为“抽象发展观”即只考虑了人的片面物质欲求,着重强调经济的发展,而忽略了人的发展。马克思主要从脱离人、脱离实践的意义上来理解“抽象”的含义的,在他看来谁的理论脱离了人、脱离了实践,谁的理论就是抽象的。所以马克思既不同于黑格尔也不同于费尔巴哈。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抽象性时认为,资本的本性就是唯利是图,它不管工人的死活,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就是对资本的哲学表达。现代西方哲学的社会批判理论主要吸收了马克思的这一观点。马克思批判黑格尔,费尔巴哈也批判黑格尔,他俩都说黑格尔的抽象理性是无人身的理性,是水晶宫里没有人。虽然他们都讲人,但他俩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费尔巴哈讲的是自然人,而马克思讲的是社会之人。那么,自然人与社会的人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前者是遵循着自然规律,而后者则遵循着社会规律。费尔巴哈认为人是有感性需要的,有自然感情的,所以利己主义原则是天经地义的。马克思则认为人固然有感性肉体需求,但人之为人就在于人可以不受直接的肉体需要所左右和支配,人只有在摆脱了肉体需要的支配的前提下,人才能真正成为人,人才能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所以人在本质上不是一个自然的存在物,而是社会存在物。所以,发展还需要关照人的生存状况、健康状况、心理感受、理想信念、情感意志等,如果说抽象的发展观关注的是物质发展的话,那么马克思的发展观则关注的是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第一,马克思发展观的主体是人。马克思在谈到未来的理想社会时,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他是人与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在此马克思把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定义为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统一。恩格斯接着对人类如何发展,如何去解答历史之谜做了方法论上的阐释,他指出:人只需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这样的话,他就会猜中现代的迷了。《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从最普遍最一般意义上指明了人与国家、社会、现代性等抽象体系的内在同一性,指出了国家、社会、现代性等抽象体系的属人本性。抽象体系的建构主体是人,而人不仅是一种物质存在,更是一种精神存在,作为一种情感动物人有着对丰富的情感世界、充实的内心生活和充盈的人文关怀的价值诉求。
第二,发展的实体是人民群众。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不是其自然性,不是遗传来的,人的本质不具有主观性。众所周知,社会行为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不可能来源于遗传,正如社会精英是不可遗传的一样,人的本质取决于与他人互动的结果,与他人互动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后天的变化的。所以,人的本质就是关系属性,是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现实性”是一种客观实在性,不是主观的。就这个意义而言,发展的实体是人民群众。
另外,发展之所以要依靠人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是因为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而不是少数人在创造历史。首先,劳动人民是历史发展的具体实践者,他们是社会中的大多数,他们在改变世界的具体劳动中,焕发出自己的自由本性,黑格尔在主奴辩证法中指出,主人的自由是虚假的,因为他的自由是建立在奴隶劳动基础上的,相反,奴隶在具体劳动中,通过改变世界而确认出自己的自由本质。这种自由是真正自由的基础。其次,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只有在物质生产劳动中才能实现。马克思在吸收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彻底批判了黑格尔的概念运动的唯心主义本质。黑格尔从唯心主义角度得出的结论是:“居于一切行动包括世界历史性行动在内的顶点的是个别人”,“这种权利就是英雄创建国家的权利。”马克思以感性活动或物质生产劳动这一唯物主义基础颠倒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得出了劳动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结论。第三,劳动人民的解放是实现一切人解放的前提。有人以为少数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获得自由和解放,但马克思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就是说,在人类社会中,如果还有些人甚至哪怕只有一个人没有获得自由,那么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就无法实现,正如黑格尔所说的,世界上只要还有一个奴隶没有解放,那么其他一切人的解放就是虚假的。也许有人以为美国已实现了自由,但它却遭到了恐怖主义的威胁。自由不可能在局部或部分人那里实现,自由属于每一个人。要让每一个人获得自由发展,就必须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
按照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解,发展是事物量变到质变的变化过程,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是事物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马克思的发展观所强调的发展都是有目的性在其中的发展,都是以人的发展为基础的,如果离开了人,也就没有发展而言。发展是历史的进步,是能产生进步的历史变迁过程。虽然自然界有自身的演化过程,正如鱼“进化”为两栖动物,我们可以称之为“发展”,是因为以人为参照系、为标准,所以,我们说“发展”了。如果没有人,没有历史,只能是演化,但演化不等于发展,这是马克思与西方主流思想的重要区别。
演化论思想是西方社会科学界的主流思想。他们为了克服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主观任意性和虚假性,就去借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想,在他们看来只有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思想才是客观的、真实的。所以他们就用演化论思想来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这就犯了休谟和费尔巴哈同样的错误,即把人看成自然存在物。如果把人理解为自然存在物的话,那么,按照人的自然情感和自然需求来说,利己主义就是合理的,私有制就是永恒的。因为任何超出这两种理论的观点都将超出自然人所能容纳的限度,所以也就都是不合理的。
按照演化论的观点,人一方面是生产者,另一方面是消费者,人类社会就像自然界吐故纳新一样,在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均衡发展中不断地演化着。演化论与马克思的发展观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只懂得量的变化,而不懂得根本性质的变化。后者则强调发展是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变,但质变必须以量变为基础。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社会怎能会有质的变化?这是马克思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精华所在。
一是社会的发展必须以人的发展为基础。只有人发展了,社会才能发展,这就是说,有什么样的人,才能有什么样的生产劳动,用列宁的说法就是“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
二是人是不断发生变化的。马克思认为人固然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属性和能力,但人并不固定在这些属性和能力上。在自己的生活中、学习中和实践中,人自身的本质力量是不断发展的,比如儿童与老人是不同的,古代人与现代人也是不同的,这就证明了人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变化发展的。
三是人的发展的特点具有跳跃性。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实现的,人在劳动中改变着社会环境,同时社会环境也改变着人。随着社会和人在实践基础上的量变积累,必然会导致人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使得后代人根本不理解前代人的道德观念,比如现代人不理解也不能容忍古代人包办婚姻的道德观念、主奴式的等级观念等等。反过来可能也是一样,如果木乃伊归来,他们也一定不能接受现代人的道德观念。所以历史发展尽管有继承关系,但也有类似考古学上的断层性。一个社会的政治法律关系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都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的道德观念基础上,社会的道德观念不同,社会制度也就不同。
四是马克思的发展观是以人为本。马克思明确提出自己的哲学原则就是“从人出发通过人并且为了人”。他认为人在实践中,一方面创造了对象世界,另一方面又创造了自身。所以马克思不仅关心人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而且更关心人在生产中怎样成长和发展的问题。这样马克思就把劳动问题或劳动者问题提升为自己哲学的主题。
他认为在已有的人类历史中,劳动或劳动者始终处在社会最底层,始终处于被压迫地位,劳动始终具有谋生的性质。劳动的谋生性说明劳动者的被奴役性,一方面,由于生产关系的原因,劳动者没有自己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因为社会物质财富被不劳动者所占有。劳动者只能靠出卖劳动为生。另一方面是由于劳动能力低下,劳动者在自然界面前还不能成为一个自由人,不能成为自然的主人。所以一方面要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变革生产关系,最终使劳动者摆脱谋生性的劳动,人才能自由自觉地劳动,这是劳动解放的标志。只有劳动获得解放,人才能获得全面解放。
(张慧:辽宁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