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颖 (上海音乐学院2010级博士研究生 上海 200000)
纵观先秦与秦汉时期,《乐记》这部以系统、完整论述著称的儒家艺术理论著作,成为这段时期乃至整个中国艺术理论史上的一朵奇葩。特别在中国音乐美学界,对它的研究已经持续了百年之久,研究成果之丰硕是有目共睹的。从研究的范围来看,主要集中在:《乐记》版本、成书年代和作者的研究;《乐记》哲学思想基础的研究;《乐记》音乐美学思想的研究,其中包括音乐本源的研究、音乐与情感关系的研究、“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研究、音乐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以及“音心对映”之争。为了进一步加深对《乐记》的理解,本文尝试从哲学角度对其所体现的音乐观点加以分析,以对《乐记》中“乐”的功用进行哲学上的阐释。
自先秦以来,相当一部分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音乐能够引发人们不同的思想情感,甚至会形成不同的民情和民风。因此,统治者们认为,只有调和了百姓的思想,才能使其服从自己的统治,这样社会也就会变得安定而团结。在《乐记》的论述中,我们发现“乐”与治国安邦之道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为什么“乐”会有着这样的功用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乐”能够对人“心”产生影响。《乐记•乐言》写道:“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1”很显然,不同的音调能够使人产生不同的情感状态、如果社会中充斥着靡靡之音,人们会因此变得心智烦乱、道德败坏,从而不利于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第二,“乐”能够反映一定的社会状况。《乐记》中写道:“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2”也就是说“治世之音”、“乱世之音”、“亡国之音”,是在不同政治状况下所产生的“音”。太平时代的音乐安详欢乐,反映社会和谐、政治稳定;乱世之音幽怨愤怒,反映社会混乱、政治动荡;亡国之音悲哀而忧郁,反映人民的生活艰难困苦。因此“声音之道,与政通矣。”那么,“审乐”便能“知政”了。从上文的分析来看,音乐不仅能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世俗情感、人事善恶、政治状况,通过音乐可以辨别政治的得失,领悟治国的道理。
第三,“乐”能够教化人民。《乐记•乐本》中写道:“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3”也就是说,由于人“心”容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干扰,加上音乐不仅能够对人“心”产生影响,还能反映当时社会的状况。因此,为了避免人“心”受到不好事物的诱惑而不利于治国安邦,古代君王便制“礼乐”以求得对人民的规范,从而达到安定民心的目的。
正是由于以上三点,“乐”才以治国之法为名成为政治统治的工具。于是统治者们制定“礼乐”,一方面是借“乐”以观察社会状况、民风正邪和政治得失;另一方面用音乐来引导人们修养身心、调整行为,使其内心平和、心境宽广,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兴旺。
儒家哲学常被认为是“入世”的哲学,强调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和人事,并且带有明显的道德伦理色彩,而这一点恰恰体现在“仁”、“礼”之中。在《乐记》的论述之中,“乐”也被赋予了这样的内涵,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之中。
第一,“礼”、“乐”并举、“乐”主内,“礼”主外。“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4”。“乐”可以和同人们的情感,“礼”是为了建立人们之间的等级差别。协调能够使人们亲近,差异能够使人们互相尊敬,这便是《乐记》对“礼”“乐”进行的一个分工。正是由于礼与乐二者作用不同,所以,在政治伦理上就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故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极和,礼极顺,内和而外顺,则民瞻其颜色而弗与争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辉动于内,而民莫不承听,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5”这也就是说,音乐是由人内心发出,偏重于治心;礼由外貌表现出来,偏重于从外在行为上规范人。音乐由内心发出所以能够使人平静,礼在外貌表现所以就有一定的规矩和形式,这就印证了“合情饰貌”这一说法,形成“乐”主内,“礼”主外的情形,使得音乐内化于人、礼外化于人,使得人不仅从内心自觉自愿遵礼而行,而且使礼的秩序与规范也得到认同。因此礼乐配合,才能使人们内则无怨,外则不争,使社会呈现一种所谓内和外顺的礼乐之治的升平景象。
第二,“礼乐”以配天地。中国古代一直追求天、地、人之间的关系,力求达到这三者之间的平衡与统一。为了追求这种统一,人就必须效法高高在上的天,并且中国古代的社会行为与人类活动始终运用这种方法,并统一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之内。在《乐记》中,“乐”与“礼”也并没有局限于仅仅“主内”“主外”的状况,它提出“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乐”相结合便能够将人与自然统一起来,遵循“礼”“乐”就是遵循自然规律,从而使得心灵、社会都处在和谐、井然有序的状态。但是对于制作礼乐来说“过制则乱,过作则暴”,即不按天地自然规律而制作的礼乐,必然给人类社会带来暴乱。另外,“礼”“乐”与“地”“天”的对应,也反映出天地之理的不可改变性,永恒性和客观性,那么由此制定的音乐所反映的道理也是具有这些属性的。又及,《乐礼》指出“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选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6”这些都是自然界的现象,若“乐”能够体现这些自然之理,“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由此看来,“乐”的“和”正是以天地的和谐以及天地的定位为基础,在阴阳刚柔的对立统一中追求和谐与变化,以便天地相荡、风雨日月交替、万物生长,最终形成自然界的普遍和谐运动,那么,音乐的和谐便包含于宇宙的和谐之中了,这正体现出“礼”、“乐”所反映出天地之间动静交合,万物生生化化的状况,由此得出,礼乐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极高的层次,即与天地相融、礼、乐、地、天四位一体。它能够彰显天地之情、神明之德,体现万物生长之道,能够领“父子君臣之节”,这便是礼乐所必须体现的意义。
由上文可以得出,“乐”是与社会紧密相联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乐”的伦理哲学功用也是以治国为基本目的。
中国传统文化非常注重个体道德的修养,而儒家的“修身”哲学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通过运用“礼乐”,使人内外兼修,达到“仁”、“德”的目的。
第一、儒家修身思想与伦理思想一样,同样是围绕“仁”与“礼”来展开的。对于这一点,在上文之中已经对“礼”与“乐”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而我们也不难看出“礼”对人的行为进行调节,使人修养成器,使人完备,正如孔子所说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人们的一切行为都要度于礼,立于礼,约之以礼,节之以礼,齐之以礼,“乐”却肩负着治心的重任。《乐记•乐论》中写道:“仁近于乐”即是 “仁”与“乐”有着相似的性质,这种性质即是“敦和”。《乐记》中认为“乐”是用以配天的,天的和谐即为乐的和谐,那么“仁”也包含着和谐的性质,孔子曾说:“修身以道,修道以仁。”而“乐”恰好符合这样要求,通过“乐”的修身,使“仁”的德行修养变成一种内在的、自觉的道德规范,其直接的目的也是为了协调人与天之间的关系,形成人与天的和谐统一。
第二、注重“德”的培养。这种道德修养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实现,《乐记》就认为“乐”对实现道德修养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乐记•乐象》指出:“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然后发以声音,而文以琴瑟,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奋至德之光,动四气之和,以著万物之理。7”也就是说君子避免让这种奸邪的声音感染到自己,使自己的身心都能够合乎道德的准则,然后再演奏音乐,这样的话音乐就可以发扬“至德”的光辉,从这一点来看,君子以追求“德”为人生最终目标,而合乎伦理道德的音乐能够体现出“德”,那么通过“乐”来使自己的身心达到德行兼备。因此,《乐记•乐化》指出“君子曰: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致乐以治心者也。8”
由上文可以看出,“乐”在修身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以“乐”的道理来规范人心,在潜移默化中以情感人,在心悦诚服中以德化人,从思想和精神上来改造人。
通过上文的分析,笔者认为《乐记》中“乐”不仅仅体现了以上哲学功用,更重要的是,“乐”必须追求 “德”与“仁”的境界。
第一、“乐”奋“至德”之光。在上文中已经提及了“乐”与“德”的关系,至此本文将进行进一步的说明。《乐记》认为自古以来,“乐”便与“德”相连的,《乐记•乐施》所记载的这一段话:“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9”便是很好的证明,并且通过音乐还能够反映出君王德行的好坏。在《乐记》中,种种论述都表明“德”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仅认为“乐者,所以象德也”,还认为“乐者,德之华也”。在它的各个篇章中,多次强调音乐要表现德行、表彰德行,要发扬“至德”的光辉,遵循“德成而上,艺成而下”的法则,要与礼形成统一的意志,形成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由此,对于“乐”来说,其必须是“德”的体现。只有真正的拥有“德”,音乐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得天地之常理到人的本性都充满着“德”性的光辉,这样的乐才是通达于天、地、人之间的。
第二、“乐”是“仁”的体现。以孔子为代表儒家思想是在“仁”的基础上建立的,上文已经提出“仁”与“乐”有着相似的性质,不仅如此,“乐”还是“仁”的体现。孔子曾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于乐何?”(《论语•八佾》)由此来看“仁”不仅是“礼”的内在根据,而且是《乐记》中所论述的“礼乐”的内在核心。礼乐不仅使社会规范的外在性与道德主体的内在性相接轨,使人自身的内外道德统一,达到“克己”的目的,而且它将人类社会秩序与天地秩序对应,使人类社会遵循“天地之道”,从而达到社会与天地的和谐统一——“天仁合一 ”10。
因此,“乐”只有达到“德”与“仁”的境界,才能够真正成为连接天地、社会和人这三者的桥梁。
从上文的分析来看,笔者认为,与其说《乐记》是一部完整的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著作,不如说是一部中国古代的音乐哲学著作。在中国古代美学史上,美学与哲学是密不可分的。“中国哲学始终不倦地在探求着如何达到一种高度完善的道德境界,而这种道德境界,当它感性现实地表现出来,成为直观和情感体验对象的时候,在中国哲学看来也就是一种审美的境界11”,而对于《乐记》来说,一方面用“仁”来对“乐”进行规定,另一方面用“乐”来实现“仁”,而这正是儒家思想所认为的“乐之美”在于“仁”的体现。
注释:
1.《乐记》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及識语)[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第1527页.
2.《乐记》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及識语)[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第1535页.
3.同上,第1529页.
4.同上,第1529页.
5.同上,第1545页.
6.同上,第1531页.
7.《乐记》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及識语)[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第1545页.
8.同上,第1544页.
9.《乐记》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及識语)[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第1534页
10.“天仁合一”是宋祥瑞副教授的观点,他指出“天仁合一”适合于描述儒家的思想;而“天人合一”适合于描述道家的思想.
11.刘纲纪 《美学与哲学》[M]武汉大学出版社 武汉 2006年10月第1版 第811页.
[1]《乐记》.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及識语).[M]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6月.
[2]葛荣晋.中国哲学范畴通论.[M]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 2001年4月第1版.
[3]蒋孔阳.先秦音乐美学思想论稿.[M]安徽教育出版社,安徽 2007年4月第2版.
[4]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修订版)[M]人民音乐出版社 ,北京.2003年9月.第2版.
[5]刘纲纪.美学与哲学. [M]武汉大学出版社,武汉.2006年10月.第1版.
[6]吉联抗译注、阴法鲁校订.乐记.[M]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1958年3月.第1版.
[7]蔡仲德注译.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释.[J]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2004年3月第2版.
[8]修海林、罗小平著.音乐美学通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 ,上海.1999年4月.第1版.
[9]蔡仲德.《乐记》哲学思想辨析.[J]《音乐研究》.1981年第4期.
[10]孙星群.《乐记》研究百年回顾.[J]《中国音乐》.2000年第4期.
[11]李业道.《乐记》的社会学和音乐学.[J]《人民音乐》1995年第10期
[12]王志成.《乐记》心物关系论的美学思想.[J]《黄钟》2002年第2期.
[13]龙珲.二十世纪《乐记》研究综述.[J]《黄钟》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