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初探

2011-08-15 00:45
大家 2011年23期
关键词:约束力文化遗产物质

刘 征

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法律手段约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和使用。本文通过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基础,就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存在于世的,并且为人们所传承的文化遗产。按照2011年6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下称《非遗法》)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一、法律保护的意义

法律是国家执行国家意愿的工具,也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根本准则。法律具有强大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来自于国家暴力机器以及政权的力量。因此,法律的效力远远大于道德的效力。国家法律的特殊地位及其强大的力量决定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的重要作用。首先,法律的强制力有利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受侵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印记,也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它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以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民间自发行为,力量相对薄弱,保护力度小,成效不明显。法律作为一种具有强制力的工具,利用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更加有效,也是国家决心的重要体现。其次,法律是国家权力象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弱势物品,其自我保护和延续功能相对较弱。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常传承和使用,促使它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不断加强法律在其中的作用。法律的象征性意义介入其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国家行为的重要保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具有几种重要形式,主要包括地位确立、行为约束、行为指导及保护方式等。这些保护形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关键,也是保护的重要方面。地位确立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规定,确定被保护对象的地位。这种确立使其在法律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位确立主要通过法律对其定义及包含范围的解释,以及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态度来实现。《非遗法》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及其包含范围的规定就是这一形式的体现。法律越是详细规定其包含范围及其概念定义,就越能充分起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它的法律定义也就是国家意志层面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依据,其范围也是国家政权承认的范围,在进行保护时受到国家政权的认可,其地位是法定且不可动摇的。

行为约束指的是在国家法律规定中明确规定不能从事的范围以及禁止的范围。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是法律履行其自身职能,实现法律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和保证。法律约束力主要通过约束行为来实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规定需要利用法律的行为约束力,保证它的安全。具备法律约束力,就可以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也就是可以利用国家政权力量对其进行保护。当法律禁止了一项行为后,其行为就成了被约束的对象,不可在法律施行的范围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的行为约束力使得国家强制力介入其保护范围内,可以有效制止损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存续的有害因素,利于更有力的保护。《非遗法》中明确规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禁止条款就是法律约束力的体现。

行为指导指的是国家法律利用自身强制力以及国家政权赋予的权利进行相关行为的强制性纠正,使其符合相关的规定。它要求利用国家强制力实现法律对于人们行为的矫正,防止出现严重后果。《非遗法》第十二条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收集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代表性实物,整理调查工作中取得的资料,并妥善保存,防止损毁、流失。其他有关部门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应当汇交给同级文化主管部门。”这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指导,进而实现正确保护的目的,找到正确的保护途径。

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步较晚,立法较少,法律成熟度较低,相比发达国家的保护程度也较弱。为此,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11年2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基础,也是我国非遗立法保护的重要里程碑。

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立法级别较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多局限于低层次的立法,相对而言,国家级的立法较少,致使立法的效力降低,使立法的作用减弱。而国家级的立法能代表国家以及中央政府的权威,更能起到保护的作用。局部立法还使法律出现了大量的重叠,进而造成责任划分不清,难以起到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的目的。其次,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范围较窄。立法范围多是为了保护而立法,缺乏必要的配套法律加以规范使用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需要存续,更重要的是开发利用,使之服务于我国的经济文化建设,服务于我国人民的精神文化素质提高。单纯依靠立法进行保护而没有相应的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开发利用条例和规定,使得保护与开发利用脱节,不仅不能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反而影响它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

四、完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建议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它的传承与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立法保护非遗的根本,也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需要,更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精神家园。第一,要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的法律法规,深化保护细则,促进它的有效保护。从法律内涵看,《非遗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规定。但就细节而言,还难以达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例如,在第九条及第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但要使这条规定得以落实,使相关组织、人员得到实惠,就必须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调动广大民众的积极性,促进其保护、开发、利用。第二,依法建立精干的非遗管理长效机制,实行领导问责制。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有力的保护管理体系,是落实非遗法律法规的根本措施。第三,在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中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学科,逐步形成教育体系。《非遗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可以将学历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结合起来。第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促进全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非遗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这就是要求加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从而提升保护层次。

结语

我国历史悠久,众多民族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非遗立法有助于提升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和科学性,有助于它的可持续发展。

[1]刘蔚,郭肖华,宋富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性传承与产业化研究——以厦门为例[J].科教文汇(上旬刊),2009.10.

[2]白玮,宋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再识[J]社会科学辑刊,2010.6.

猜你喜欢
约束力文化遗产物质
World Heritage Day 世界遗产日
Task 3
物质至简,精神至盈
Tough Nut to Crack
浅析国际法与法律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的一些思考
聚焦物质的分离与提纯
八大突破口攻克物质推断题
浅析会计稳健性对企业融资的约束力
在棒球教学中对学生约束力的培养探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