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祥永,周锡国,裴太蓉
1.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骨科,重庆 400060;2.重庆市中药研究院,重庆 400065
骨关节炎又称退行性关节炎,多在中年以后发病,可严重影响中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医疗支出巨大,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1]。我院采用纯中药制剂“金乌骨通胶囊”配合中药熏蒸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106例有显著的止痛和改善肢体困重麻木、活动不便的作用,证实该方法对膝骨性关节炎有着令人满意的临床疗效,现总结如下:
收集2009年1月~2010年10月在我院就诊的符合诊断标准膝骨关节炎患者157例,按治疗方法不同分为两组:治疗组106例,其中,男44例,女62例;年龄48~75岁,平均60.5岁;病程2个月~10年,平均1.5年;单侧67例,双侧39例。对照组51例,其中,男21例,女30例;年龄46~78岁,平均59.6岁;病程3个月~9年,平均1.4年;单侧33例,双侧18例。两组患者年龄、病程、病情经统计学处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1 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美国风湿病学会推荐骨关节炎诊断标准[2]。近1个月内经常反复膝关节疼痛,膝关节活动时有摩擦响声,X线摄片示膝关节骨端边缘有骨赘形成,膝关节周围有肿胀,膝关节晨僵≤30 min;年龄≥40岁。
1.2.2 中医诊断标准[3]中医肝肾不足,寒湿痹阻辨证标准为:双膝疼痛,时作时止,畏寒,遇劳、阴雨天及受寒后加重,腰膝酸软,肢体困重、麻木,行走困难。舌淡苔白,脉沉细、紧或弦滑。
1.3.1 治疗组 采用金乌骨通胶囊配合中药薰蒸治疗。金乌骨通胶囊(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每次3粒(每粒0.35 g),每日3次,观察治疗期间停用其他药物。中药薰蒸:自拟中药组方:生川乌30 g、生草乌30 g、生马钱子20 g、酒白芍40 g、透骨草30 g、细辛20 g、威灵仙30 g、皂角刺30 g、莪术30 g、制乳没30 g、制南星24 g、桑寄生30 g、仙灵脾20 g。使用黄石市雄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DKWS(zx)-8薰蒸型康复床,将上药用纱布包裹,放入该薰蒸床中,加水3000 ml,煮沸后薰蒸膝关节30 min,每日1次。连续14 d为1个疗程,疗程间隔2 d,连续治疗2个疗程。
1.3.2 对照组 双氯芬酸缓释胶囊(广西神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每次50 mg,每天2次,口服。连续14 d为1个疗程,疗程间隔2 d,连续治疗2个疗程。
参照《新药临床指导原则》中治疗风湿病的疗效评定标准[4]。治愈:膝关节疼痛完全消失,肿胀消失,压痛消失,功能活动恢复正常;好转:膝关节疼痛、肿胀、压痛、功能活动障碍有2个消失,其他较前明显改善;无效:膝关节疼痛、肿胀、压痛、功能活动障碍未见明显改善。
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8.1%,对照组总有效率为94.1%,治疗组治愈率及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金乌骨通胶囊是由金毛狗脊、乌梢蛇、淫羊藿、威灵仙、木瓜、土牛膝、葛根、姜黄、补骨脂、土党参等l0味中药组成的苗药经典配方[5],具有滋补肝肾、祛风除湿、活血通络的功效,可用于治疗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疼痛、腰膝酸软、形寒肢冷、困重麻木、行走困难、活动障碍和局部压痛等症状。
中药薰蒸疗法是一种利用温热水蒸气及中药各种物理因子综合作用的一种疗法,对关节炎症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且无明显不良反应,患者易于接受。其可能的抗炎机制是降低血液中多种炎症介质,蒸气的温热作用也可降低神经末梢的兴奋性,缓解肌肉、肌腱和韧带痉挛及僵直状态,同时局部皮肤温度升高,血管扩张,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加速组织的修复,利于水肿的消退[6]。
本实验应用金乌骨通胶囊配合中药薰蒸治疗106例膝骨关节炎病例,4周后治愈率(65.1%)和总有效率(98.1%)明显高于对照组(治愈率为35.3%,总有效率为94.1%),说明金乌骨通胶囊配合中药薰蒸治疗膝骨关节炎疗效优于单纯口服双氯芬酸缓释胶囊。笔者认为,此种治疗方法是一种治疗膝骨关节炎较为理想的保守治疗方法之一。
[1]左可斌,张琳.中西医结合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32例[J].甘肃中医,2010,23(10):29-30.
[2]Ahman RD.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osteoarthritis[J].Semin Arthritis Rheum,1991,20(6 suppl 2):40-47.
[3]张伯臾.中医内科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26-2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S].1997:127.
[5]包骏,冉懋雄.贵州苗族医药研究与开发[M].贵阳:贵州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227.
[6]沈鹰,江元.中药薰蒸疗法对关节肿胀、关节组织学变化及炎症介质的影响[J].中国临床康复,2005,9(34):116-l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