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1900—1928),男,汉族,湖南省衡阳县人,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活动家。
1920年秋,经过五四运动洗礼的夏明翰来到长沙,结识了毛泽东。1921年冬,经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夏明翰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他在长沙从事工人运动,参与领导了人力车工人罢工斗争。1924年,夏明翰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负责农委工作,他十分注意培养农运干部,选送革命青年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为湖南农民运动培养了大批骨干。
1927年2月,夏明翰被党调往武汉工作,担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任毛泽东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夏明翰回到湖南坚持斗争。1927年7月大革命失败后,他参与发动秋收起义。10月,湖南省委派他兼任平(江)浏(阳)特委书记,领导发动平江、浏阳的农民暴动。1928年初,夏明翰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由于叛徒出卖,同年3月18日,夏明翰在武汉被捕。
敌人对夏明翰施以各种酷刑,逼他说出党的秘密,夏明翰宁死不屈。3月20日晨,他被敌人押送到汉口余记里刑场。临刑前,敌人问他:“还有什么话要说?”夏明翰大声说:“有!给我纸笔!”于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悲壮地写下了那首荡气回肠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写完后,夏明翰慷慨就义,时年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