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1932—1947),女,汉族,山西省文水县人,中共党员。
全面抗战爆发后,刘胡兰积极参加抗日儿童团,为八路军站岗、放哨、送情报。1945年11月,刘胡兰参加了文水县党组织举办的妇女训练班。40多天的学习,使她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回村后,她担任云周西村妇救会秘书,与党员一起,发动群众斗地主、送公粮、做军鞋,动员青年报名参军。1946年6月,刘胡兰被批准为中共候补党员。
1946年10月,国民党军进犯文水县城。为保存革命力量,县委决定大部分同志转移上山,留下部分同志坚持斗争。刘胡兰主动要求留下来,党组织同意了她的请求。
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军和地方反动武装包围了云周西村,将群众赶到场地上,刘胡兰因叛徒出卖被捕。
在敌人威胁面前,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敌人恼羞成怒:“你小小年纪好嘴硬!你就不怕死?”刘胡兰斩钉截铁地回答:“怕死不当共产党!”
利诱和威胁都失败了,残忍的敌人为了使刘胡兰屈服,在她面前将同时被捕的六位革命群众用铡刀杀害。刘胡兰毫无惧色,从容地走向铡刀,壮烈牺牲,年仅15岁。
1947年春,毛泽东亲笔为她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同年8月1日,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作出决定,追认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