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华,王晓锋,肖 杰,李 婧,杨 䶮
(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118)
为加强我国卫生人力资源的研究、开发与管理,准确掌握卫生人才资源,卫生部曾组织实施多次人才调研获取基础数据,并建立了卫生人才资源数据库。云南省卫生厅也与卫生部同步建立了全省卫生人才资源数据库。本文根据云南省2010年卫生人才资源数据库数据,从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总量,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年龄构成等方面,分析云南省卫生人力资源现状与问题,为上级部门制定卫生人力政策与规划、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总量数据来源于《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1]和“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2010年云南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统计时限为2010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年龄构成,来源于“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云南省卫生人力调查实时报表),统计时限为2011年5月31日,统计对象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统计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除外)。
采用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云南省)BI统计分析软件系统,根据2010年云南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和云南省卫生人力数据库资料,分别得出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总量情况和学历、职称、年龄构成,并与全国、西部地区,我省不同地区进行对比、分析。
2.1.1 云南省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总量不足
在云南省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占43.87%,注册护士占34.66%。云南省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比全国少1.26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每千人口注册护士分别比全国少0.39、0.43人,比西部地区少0.16、0.17人,见表1。
表1 云南省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人)
2.1.2 云南省卫生人力资源地区分布不均衡
云南省2010年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最高的昆明市与最低的昭通市相比,相差达4倍多,昭通市比昆明市分别少4.74人、2.13人、1.91人,见表1。
2.1.3 云南省医护比例失调
云南省2010年的医护比(护理人员比例)均低于全国和西部地区水平。省内医护比最高的红河州(1:0.90),最低的迪庆州(1:0.51),护理人员的比例相差近1倍,医护比例失调。
2.2.1 云南省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情况
云南省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学历主要以大专、中专及中技、本科为主,占94.8%。本科学历的人员,分别与全国、西部地区相比高0.9、3.2个百分点;大专学历的人员比全国高2.3个百分点。但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分别比全国低1.9、比西部地区低0.4个百分点。结果提示,云南省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有所提高,但高学历人才仍然缺乏,见表2。
云南省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最高的前3位是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最低的3位是昭通市、怒江州、迪庆州;其中研究生比例最高的昆明市(4.08%)与最低的昭通市(0.04%)相差4.04个百分点,达100倍;本科生比例,最高的昆明市(31.07%)与最低的怒江州(10.73%)相差20.34个百分点,近2倍,提示云南省卫技人员高学历人才地区分布差异明显。
表2 云南省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与全国、西部地区的比较
2.2.2 云南省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情况
2010年,云南省卫生技术人员中副高(5.66%)、中级职称(26.74%)的人员的比例均高于全国(5.5%、26.1%)、西部地区(5.2%、23.5%),职称水平有所提高;正高职称为(1.04%)的人员比例与西部地区相当,但低于全国水平(1.1%),高级职称比例相对较低。高级职称人才比例较高的是: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保山市,而西双版纳州、文山州、楚雄州、红河州较低。高级职称比例,最高的昆明市(6.70%)和最低的西双版纳州(2.97%)比例相差3.73个百分点,达2倍以上,提示地区分布差异明显,见表3。
表3 云南省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构成与全国、西部地区的比较(单位:%)
与全国一样,2010年,云南省卫生技术人员主要是中青年人员,但55岁以上的人员比例(10.5%)明显高于全国(8.4%)和西部地区(8.8%),而25岁以下的人员比例(6.0%)均低于全国(8.1%)和西部地区(8.2%),见表 4。在全省范围内,怒江州、昆明市较突出,其中怒江州60岁以上的人员比例高达10.1%,而25岁以下的人员比例仅占1.7%,年龄老化趋势严重,见表4。
表4 云南省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年龄构成与全国、西部地区的比较(单位:%)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力度,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云南省卫生技术人员总量逐年增加,人员总体素质不断提高,高中级卫生人才数量明显增长,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不断升高。但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云南省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资料显示,2010年云南省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均低于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制定的每千人口医生1.8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07人的目标相比,云南省分别还相差0.44人、0.98人。省内各地区的卫生人力资源分布明显不均衡,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不合理。我国现行的医院编制标准一般依据卫生部1978 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 草案)》 制定[2],大多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还是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下达的编制,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增加,人口总量的增大,这一编制已不能适应目前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编制与实际需要之间存在较大差距[3]。近年来,尽管医疗机构不断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已拥有了增减劳动力的自主权,但大多数医疗机构整体上冗员过多,非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流入卫生系统, 造成各单位人员编制已饱和, 而大量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难以走上专业对口的技术岗位[4]。其次是云南经济欠发达,高等医学教育深度和广度不够,一方面难以引进人才;另一方面人才培养力度不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个人的价值、地位和作用逐渐凸显,汇聚成社会主体的利益,寻求个体发展、个性实现的主体意识愈加强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追求个体发展、个性实现的主体意识驱使下, 向经济条件、工作环境好的区域流动, 造成卫生人力资源在地区、专业等方面分布不均衡[4]。云南省是我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发展,在云南省内由于地区间经济水平发展的不平衡同样导致了地区间卫生事业发展的不平衡,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卫生人力资源的地区间不均衡,省内经济相对较发达地区的卫生人力资源相对较充足,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卫生人力资源相对匮乏。
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比为1:0.78,医生比例高,护士比例低,医护比远未达到《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 草案)》规定的医护比1:2的配置要求。一方面,受医疗机构编的影响,近年来,为了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许多医院聘请了大量的编外护理人员未进入统计报表,可能是医护比例失调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重医轻护、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等也可能是导致医护比例失调的原因。
云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研究生学历人员的比例低于全国、西部地区,正高职称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析原因,一是云南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卫生技术人才的经济收入远低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 难以引进和留住卫生技术高层次人才,致使卫生技术人员流向经济条件相对优越的东部地区或国外;二是云南高等医学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培训高级人才数量有限;三是现行的职称评定制度仍不合理,指标受单位级别、类型、职称结构比的限制,高级职称指标明显较低[3]。
云南省卫生技术人员中,青年人(25岁以下)比例偏低,而老年人(60岁及以上)比例偏高,云南省卫生技术人员有老化的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一方面,青年人更注重寻求个体发展、个性实现,他们更希望在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大医院发展,同时也更注重自我价值的提高,希望直接在校取得较高的学历,因而25岁以下人员的比例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缺人乏才”现象较为普遍,难以吸引年轻的卫生人才[3],大量返聘或招聘离退休卫技人员,55岁以上卫技人员比例较大,人才队伍有年龄老化趋势。
根据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变化, 健全卫生人力资源总量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互相补充的新体制,建立工作人员编制的动态管理机制, 合理定编。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人员编制的配置标准,减轻医疗卫生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卫生人才总量规模能基本满足人民的健康需要。
一方面,调整卫生人力的层次与地域结构,切实加强对基层的配备,全面及时地为基层输送高质量的专业技术骨干;另一方面, 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医疗技术人才市场, 确定相应的政策导向, 通过政策倾斜, 使卫生人才向下一级医疗单位、向基层、向社区、向农村流动[4]。
一方面,建立卫技人员的准入制度,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占用护理人员编制现象;另一方面,增加编制,调整专业结构,增加护理人员比例,确实壮大护理队伍。
不断提高云南省高等医学教育水平,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继续开展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工作,选派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重点高校或知名专家身边进修深造或跟徒[5];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对学科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要有一定的倾斜政策,重视高端、杰出、骨干人才培养和使用;切实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加大对急需紧缺学科技术带头人和欠发达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留住人才[4]。
一方面,调整卫生人力的层次与地域结构,切实加强对基层的配备;另一方面,在青年医学生和卫技人员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反映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价值观,确定相应的政策导向, 通过政策倾斜, 使卫生人才向下一级医疗单位、向基层、向社区、向农村流动[4~6]。同时,由于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特点,充分利用离退休医务人员、专家的才能和经验,继续发挥他们的余热,保障基层卫生人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值得推广的。
[1]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2011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EB/OL].[2011-08-15].http://www.moh.gov.cn /publicfiles/ business/htmlfiles/mohwsbwstjxxzx/s7967/201105/51862.htm.
[2]吴 敏,李士雪,王洁贞,等.山东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人力资源调查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11,284(2):41-43.
[3]王玉华,杨 铨,尹宏达,等.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状调查[J].医学与社会,2009,22(11):5-6,9.
[4]毛 瑛,杜英东,陈 钢.陕西省卫生人力资源分布现状分析[J].卫生经济研究,2006,(8):28-30.
[5]林永强,陈烈平,唐程翔.加强福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与措施[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10,16(4):56-58.
[6]李 莉.甘肃省卫生领域人才现况调查[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0,26(3):23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