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炳为
为解决我国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国政府提出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起,我国新型农村介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截止2010年底,我国已有8.35亿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5%以上。2011年我国发布的《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纲要》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并缩小差距。要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可以看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逐步从最初的覆盖为主逐步向制度规范方向转变。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规定。如:财政部下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33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08]1号)。地方政府也结合本地实际,纷纷出台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这些制度的出台对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支,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对于维护基金安全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隐患。为此,本文对如何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了思考,以期共同商榷。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变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因为二元结构导致政府医疗保障职能在农村中的缺位,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多元化筹资渠道形式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医疗事业发展所需要资金。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目前,我国已有8.35亿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了95%以上,表明这种具有社会保险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农民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特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取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的筹资模式,呈现“政府拿大头、个人付小头”的统筹特点。在经济比较发达、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已经开始向社会医疗保险的方向发展,已经具备了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参合农民治疗大病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缓解农民无力治疗大病的医疗困境,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民出现的“因病返贫”现象,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优越性。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存在缺陷
现阶段,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仍处于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会计核算监督,挪用、挤占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屡有发生。在基金支付环节存在审核不严、审核人员违纪、恶意套取基金行为。在征收环节,劳动保障部门与税务机关在数据、信息方面缺少沟通和协调,征收的不到位,造成故意偷逃、漏缴合作医疗费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管理环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尚未开立财政专户,对合作医疗费征缴和实际支付情况缺乏有效的财政监督。同时合作医疗基金仍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缺乏统一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影响了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正常运行。
2.会计制度不完善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制度和办法都采用了事业会计制度的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但农民个人缴费存在一个跨年度的时间差,按现行会计核算规定:收到缴费时,借:银行存款;贷:暂收款——预收基金收入,这样会计处理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设计的,违背了与收付实现制原则。同时制度在会计科目负债项目中只设了一个暂收款科目,导致许多账目只能通过在暂收款下设置多个二级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在实际过程中单一的暂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容易出现长期挂账或私设小金库行为。如某医院在进行补偿结算时,申报住院补偿额为100000元,经审核后应扣减10000元,应预留5000元,实际拨额为85000元。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制度,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统筹基金支出——住院支出 90000贷:暂收款——预留款 5000
支出户存款 85000
统筹基金支出——住院支出90000元反映了进入医疗统筹开支部分,但对于医疗机构的处罚款,因无相关会计账务处理只能挂暂收款——预留款5000,致使账面支出大于实际支出,暂扣的医院预留款项则采取长期挂账,可能会对已上交的款项形成了私设“小金库”行为。
1.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实行管办分离。探讨适合新农合制度长远发展的机构管理模式,将现有的新农合会计机构与劳动保障机构进行合并,从制度上制定出农村医保的运行机构模式。二是国家应尽快对新农合基金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完善,统一的新农合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以强化会计核算的监督职能,防止挪用、挤占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三是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建设,定期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中心有无制定内控监管制度,重点检查各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看会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以降低资金的运行风险。
2.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在会计计量基础上,应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农民个人缴费存在一个跨年度的时间差,应按照实际收入年度计入“农民个人缴费收入”,防止出现跨年度挂帐无法反映实际的缴费情况,造成负债反映不真,收入反映不实。对收付实现制下的基金会计信息,通过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来进行披露反映。同时,要增加基金类会计科目,对罚款类收入改变过出的暂收款—预留款的会计核算,而是进行基金类会计核算,让农民群众能看得懂的账,知道基金收了多少,用了多少,处罚了多少”。防止出现了因为会计核算造成长期挂账或对已上交的款项形成了私设“小金库”现象发生。
3.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核算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问题,会计部门肩负着依法进行合作医疗制度执行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征缴、使用和管理之职。在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中,应全面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突出合作医疗资金的会计核算重点,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角度,维护他们的权益,监督合作医疗基金合法有效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会计人员需要创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加强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强化会计人员的政策法规、会计核算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确保合作医疗资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