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逐步推进,医疗服务标准工作被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医疗服务标准对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水平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2011年7月10日,第六届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委员大会暨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上会审查的11项标准的起草人或委托人参加了会议。卫生部医政司、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由主任委员赵玉沛主持,常务副主任委员梁铭会和秘书长阎赢分别就2011年度标委会总体工作情况和上会审查的11项标准情况及会议安排向大会作了汇报。
《临床常用急救技术》、《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制定与实施》、《先天性胆道畸形的诊断》、《缺血性卒中医疗服务》、《结直肠癌诊断》、《支气管哮喘诊断》、《肺炎诊断》、《呼吸机临床应用管理》、《医学X线检查操作》、《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早产诊断》共11项标准的起草单位就各自标准的核心问题向大会进行了简要的解释和说明。与会代表就各标准工作提出了修改和审查意见,标委会秘书处将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汇总,反馈至各起草单位,要求起草人按照审查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秘书处规定时限内将修改稿报至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