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高兴和大家再一次相聚,共同研讨卫生标准工作。首先我代表卫生部对大家长期以来为卫生标准工作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参会的是卫生部各个标准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秘书长,是部内相关业务司局的负责同志,是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因此,可以说本次会议是一个高层次的标准工作研讨会。我作为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别愿意与大家一起交流,因为我们共同从事的卫生标准工作与卫生各项工作的联系不但广泛而且越来越密切,其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下面,我想就充分发挥标准专业委员会和标准起草单位在卫生标准工作中的作用谈点体会,准备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适应形势需要,勇担重任。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十分迅速,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显著增强,党和政府的治国、理政理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那就是更加关注社会和谐,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重视保障民生,更为强调依法治国。我们应当如何适应这样一个形势变化,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卫生保障和卫生服务,切实满足好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这是包括我们卫生标准工作者在内的所有卫生人都应当严肃面对、认真思考的问题。
卫生标准工作者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制定标准。制定标准主要有四个重要环节,一是标准立项,二是起草标准,三是审查标准,四是批准标准。这四个环节涉及到标准起草单位、标准专业委员会和部内相关业务司局。对标准起草单位、标准专业委员会来说,要做好标准立项、标准起草、标准审查工作,首先,必须要了解卫生工作,包括了解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卫生改革发展的思路、当前卫生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的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等等。其次,必须要从专业的角度去把握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标准、制定出来的标准能不能达到我们想解决问题的目的,包括如何满足对标准的不同需求,等等。第三,必须要努力提高卫生标准制定能力,也就是要有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基本国情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科学精神的能力。总之一句话,就是要有解决当前经济社会特别是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现代社会,工业社会,任何行业都离不开标准。有什么标准,就有什么质量,行业有了标准,才能够提升其科技含量。
卫生部历来重视卫生标准在卫生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把卫生标准工作放在卫生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作为体制建设和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现有的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对卫生标准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卫生部门做好卫生标准工作既是法律要求,更是职责所在。在医改工作中,监管机制、补偿机制的建立,公立医院的改革等都有大量空白点需要标准。医改中有些问题难度很大,只有制定了标准才能为我们解决问题提供依据。现阶段许多卫生标准的制定,不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或者卫生系统内部的事情,越来越多的卫生标准是由卫生部组织,多部门参与,或者与多部门共同制定,这其中涉及到复杂的行政关系、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卫生标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部各业务司局要做好统领、组织、牵头工作,责任重大。部卫生监督中心和各标准专业委员会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把这项工作抓住、抓紧、抓好。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落实。近几年来,卫生标准工作的制度建设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出台了《卫生标准审查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量化评价办法》等规定。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卫生标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大家总的反映是,这些规定程序清晰、要求具体、责任明确、容易操作。这次会议还将要讨论《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这个补充规定将对标准项目的执行和标准经费的使用等问题作进一步明确。
标准从立项、起草、审查到批准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一个是时间要求,另一个是质量要求。所以,在强化全过程管理的同时,我们必须建立全程跟踪、考核机制,将标准立项落实情况、标准起草进度与起草质量、标准规范化审查和审查质量、标准颁布后的社会评价等,纳入标准起草单位和标准专业委员会的业绩考核范围。一个标准从立项开始到批准颁布实施,能否按计划进行,是否有质量保证,是否能够取得比较好的社会反响,不仅体现了标准起草单位和标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态度,而且更主要地体现了他们的工作能力。
这几年卫生标准数量增长比较快,特别是卫生信息、医疗服务等专业的标准从无到有,且数量快速上升。截止今年7月31日,现行有效的卫生标准已达1539项,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卫生)标准655项。今年上半年我们狠抓了历年拖欠卫生标准项目的“清零”工作。这项工作抓得十分及时,也很有力度,引起了相关业务司局、项目起草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标准专业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不少标准专业委员会连续召开审标会,以保证清理任务的完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梁东明书记亲自参加清理工作会议,直接抓,收到明显效果。据部卫生监督中心报告,到7月底,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已经上报的卫生标准数量达160项。今年已经发布或者报国标委的标准数量是113项,远远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标准报批和发布总数。我在这里还要强调,还没有完成标准清理任务的标准专业委员会要再加把劲,抓紧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没有特殊情况,未完成清理任务的标准起草单位和标准专业委员会,明年一律不安排新的标准立项。
第三,关注社会热点,及时释疑解惑。卫生标准工作并不是一项简单的、纯粹的技术性工作,它有很强的科学性、政策性和社会性,要重视对社会的解释和说明。企业关心,行业瞩目,公众关切,所以,标准容易成为舆论的“热点”问题。尤其是一些敏感的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会影响卫生标准的形象,甚至政府的公信力。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标准的宣传、解释,从某种程度上说,与标准的起草、审查一样重要。标准起草单位和标准专业委员会不仅要负责起草、审查标准,还要参加相关标准的宣传、解释。绝不能起草了事或者审查了事,而是要确保起草事了或者审查事了,也就是在起草或者审查标准期间,要把标准涉及的所有有争议的问题挑明,把纠纷解决在正式颁布之前,而不是事后“补救”上。这是积极的“防患于未然”的做法。
我要求各个标准专业委员会在标准的研制过程中,特别是在标准上报卫生部之前,要列出标准发布后可能会带来的敏感问题或者可能会引起争议的问题,并对这些敏感问题和争议问题,要在与有关专家、部相关业务司局、有关部门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做好预案。总之,要既可预见又可控制,不能敷衍了事。对于已经发生的问题,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事情弄清楚前不要急于下结论。结合标准、围绕标准如何解释,要先做好充分准备。
这几年应该说我们在卫生标准宣贯上做了不少事情,比如说,每两年开展一次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编写出版《卫生标准应用指南》系列丛书,按年度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汇编》,举办新颁布卫生标准培训班,等等,这些活动都对扩大卫生标准的影响力,促进卫生标准的全面正确实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在这里,我要表扬部卫生监督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等单位,他们在标准培训上做了大量工作,下了很大工夫,值得充分肯定。我希望大家开动脑筋,多想办法,为标准宣传、推广、培训工作创造出更多经验。
最后,我还想对部内业务司局的标准工作讲两点意见。一是各业务司局要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的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地与他们保持经常的联系、沟通,关心他们的工作,爱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指导他们开展业务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各业务司局要统筹规划业务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抓重点、抓关键,服务大局,做好年度标准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核关,保持已经下达的标准计划项目的稳定性,并督促标准起草单位和标准专业委员会按计划完成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同志们,我们的卫生标准委员会从1981年成立到现在已经30年了。标准专业委员会也从当初的7个发展到现在的20个,尤其是本届委员会,无论是在队伍建设上,组织管理上,还是在标准体系的完善上,都取得了很大进步。明年就将准备换届了,对标委会建设来说,这是一件大事。我希望大家对本次会议将要讨论的换届方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届委员会任期的最后一年里,我相信大家一定会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兢兢业业,善始善终,把卫生标准工作做得更好,不辱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把卫生标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