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非
“优生”的前世今生
文/雨非
优生学早年“跑偏”,后又悲剧性地成为被政治玩弄的“傀儡”和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好在它迷途知返,最终重归正道。
独生子女政策给国人的生活带来了无法估量的影响,生儿育女那些事儿自然首当其冲。孩子少了自然更加金贵,人们愈发重视孩子的身心健康也成了必然。于是我们看到:准爸妈们小心翼翼,孩子的生辰八字都得精密算计,胎教悄然兴起,“美孕妈妈”走俏……优生事业迎来了春天。那么,“优生”究竟从哪里来,我们又该如何看待它?
人体的生物本能和生理功能是人类活动的基础,然而几乎所有的人类活动都超越了本能的范畴,优生就是一个绝好的例子,可以告诉我们:本能是基础,但文化驾驭着本能。
优生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历史,显然要比它作为一门学科的历史悠久得多。根据人类学鼻祖泰勒(EdwardB.Tylor)对文化所下的著名定义,文化“是一个复合整体(complexwhole),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复合整体”的说法其实暗示了一种错综复杂、相互关联的现实。优生文化的历史表明:文化整体中的任一部分,必然与其他部分相关联;任何文化现象都不能从更宏大的历史文化背景中孤立出来,也不能简化为一门学科或一种技术。
何谓优生?通俗地说,优生的“生”是指出生,“优”是优秀、优良,“优生”便是“生优”,就是使诞生的后代健康又聪明。
我国著名社会学、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把“和异性结合成夫妇,生孩子,把孩子领大——这一整套社会活动的体系”称之为“生育制度”。优生实际上是关于“如何生(才好)”的问题,因此,将其归入生育制度的范畴之内应该是无需置喙的。
马林诺斯基认为,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形成为一种文化体系。他进一步指出:“种族的需要绵续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为及生理作用而满足的,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这种生殖作用的文化体系是由各种制度组织成的,如标准化的求偶活动、婚姻、亲子关系及氏族组织。”马氏的这段论述更加直接地揭示了生殖、生育活动的文化意义。
优生有多古老?
请看:
……最好的男人必须与最好的女人尽多结合在一起,反之,最坏的与最坏的要尽少结合在一起……
……儿女应该出生在父母年轻力壮的时候……
大约2400年前,这些直白的语句就出现在了《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假托其师苏格拉底之口阐述了择偶和生育年龄对后代健康的影响。此后,柏拉图的高徒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论及了“妊期卫生”问题。在我国,《左传》中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记载,说明当时的人们已经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后代往往不易存活和繁育……这些都反映了优生文化其实古已有之。
如果我们认同乱伦禁忌(incesttaboo)所体现出的优生考量,那么优生的历史恐怕可以上溯到更久远的年代。一种较为普及的观点认为,乱伦禁忌就是为了防止近亲结合诞下更可能带有遗传缺陷的后代,并以此避免种群退化。也有学者用生物上杂交的利益来解释其起源,杂交可以使从变异中得到的优良特质易于推广和保留,使后代更具活力。放眼动物界,尤其在哺乳动物中,能发现不少跨族群繁殖的行为倾向,比如公象长到一定年龄便会被赶出所在的象群。这似乎是出于一种伴随人类从远古走来的生物本能。
优生学(eugenics)一词源出希腊文eugenes,本意为“健康的遗传”,即通过选择性的婚配,来减少不良遗传素质的扩散和劣质个体的出生,从而在体格和智力上逐步改善和提高人群遗传素质。优生文化虽然由来已久,但直到1883年,才有了优生学一说,优生作为一门学科的创立可谓是姗姗来迟。从19世纪下半叶科学界的形势来看,生物进化论和自然选择学说是无可争议的热点和显学,其影响力是难以估量的。一个颇值得玩味的细节是,优生学的首创者、英国博物学家弗兰西斯·高尔顿(FrancisGalton)虽然在心理学等领域颇有建树,但也许并不算太出名,然而他有一位举世闻名的表哥——煌煌巨著《物种起源》的作者,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CharlesRobertDarwin)。这不是要暗示两位学者理论上的“映射”关系与他俩之间的亲戚关系存在任何因果关联。1859年《物种起源》发表后“席卷”学界,几乎让当时所有的生物、博物学家都转向了生物演化的讨论,1883年距其发表已过去二十多年,此时无论在学界还是民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学说都已产生了极为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不论高尔顿是否是达尔文的表弟,作为一名博物学家的他在治学过程中受到自然选择学说的影响和启发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我们唯一可以合理推断的是:表哥的丰功伟绩带给高尔顿的震撼肯定是十分强烈的,他也更加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这套学说,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的理念。
天津市人口文化园内的雕塑《育》,是否象征着优生文化正在凝练、成形?(图/IC)
优生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登上历史舞台后,就像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懵懂无知,误入歧途竟长达半个世纪之久,期间也做了不少为虎作伥的恶事,虽然被人利用的成分居多,但这污点毕竟是很难彻底洗清的。
有人把优生学的这段“古惑仔”时光称作其学科史上的“半科学”阶段,由于西方早期优生学者在知识和技术上的局限和思想观念上的某些偏见,使本来身世清白的优生学中掺入了伪科学的成分。
一些早期优生学者曾无限扩大遗传的作用,不但认为人的躯体和精神性状全由遗传决定,甚至把犯罪、酗酒、暴力行为等也都纳入遗传范畴。20世纪初德国优生学者提出了种族卫生学,宣传北欧人是优秀人种,防止雅利安人高贵血统被劣等民族污染等主张,后来发展到与纳粹的排犹种族主义同流合污,实际上为希特勒在40年代初大规模屠杀犹太人提供了舆论准备和理论根据,这成为了优生学史上最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段耻辱的历史让优生学饱受非议和磨难。20世纪20年代末,苏联禁止了优生学研究,有关学者都转向动植物研究领域;30年代人类遗传学和优生学被宣布为纳粹的科学;40年代以后优生学的研究一直处于窒息状态,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有所改观。而优生学在中国的发展也因此受到波及。其实优生学早在20世纪20年代初就传入了中国,当时译为“善种学”。后来我国杰出的社会学家、民族学家潘光旦先生去美国专攻优生学,归国后讲授优生学,并译有《优生原理》等专著若干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为中苏关系及其他一些政治原因,优生学遭到批判,潘光旦晚年凄凉,让人唏嘘。改革开放后,学术界终于倡议开放这一禁区。
优生学早年“跑偏”,后又悲剧性地成为被政治玩弄的“傀儡”和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好在它迷途知返,最终重归正道。然而,它骨子里有一种需要我们时时警惕的成分,那种让种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法西斯主义等都趋之若鹜的内容,用遗传学的术语说,那是变异的“基因”——从达尔文进化论向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Darwinism)的嬗变,而社会达尔文主义之危险在于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施用于文明社会,剥夺弱势群体生存权,取消社会福利、慈善存在的意义,这在根本上是违背公平正义的。虽然社会达尔文主义已经式微,但我们仍需防止任何死灰复燃的可能性。■
编辑:卢劲杉 lusiping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