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舟 陆志远 刘德喜
“潜伏”十五年的盐务官
文/江舟 陆志远 刘德喜
海南省盐务局原局长邢福煌受贿案写实
在使人腐败堕落的一切原因中,权力是最永恒的。权力会导致腐败,在当今中国,失陷于职务犯罪的官员绝不在少数。一般而言,在诸多落马的腐败官员中,像邢福煌这样“潜伏”15年屡屡受贿的案例,并不多见。
然而,邢福煌不曾想到的是,以贪欲始,必以牢狱终。
2010年12月17日,海南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邢福煌逮捕,很快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2011年3月15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0年,邢福煌在担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海南省盐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个体建筑老板和盐务局系统干部贿赂共计414万余元。
2011年6月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海南省盐务局原局长邢福煌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邢福煌因收受贿赂41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其退出的赃款200万元予以没收,并对其赃款余款继续追缴。
人们也许要问:一个在职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海南省盐务局局长(副厅级)是怎样走向腐败的,又怎样“潜伏”了15年才落入法网的呢?翻开邢福煌受贿案厚厚的卷宗,我们可以追寻到他的犯罪轨迹。
邢福煌受贿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查办
16年前的1995年,邢福煌春风得意,仕途一帆风顺,年仅41岁的他升任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南高速公路”)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一开始,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尽了自己的力。然而,就在1995年的下半年,他的眼睛便盯上了因工程质量问题停建的职工宿舍楼“温馨小区”,开始潜心筹划续建小区工程。他心里明白,搞工程是件肥得流油的差事。
果然不出所料,是年下半年的一天,海口某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蔡庆超找到邢福煌,开门见山地说,要承揽海南高速公路职工宿舍“温馨小区”续建工程。邢福煌迟疑片刻便说,这个工程不少人要承建,我们要开会研究后再定,假如给你公司承建,能不能给付工程款百分之一的好处费?蔡老板听后,立即答应。
之后,邢福煌把将工程交给蔡庆超续建的意思,交代给时任海南高速公路办公室赖主任,让赖主任与蔡庆超具体洽谈签订施工合同等具体事宜。1996年上半年的一天上午,宿舍区续建工程即将完工,没忘了兑现承诺的蔡庆超,约好邢福煌在海口市南宝路边见面。二人相见,蔡老板将事先准备好的30万元现金,急忙给了邢福煌,便驱车匆匆离去。
邢福煌收下平生以来第一笔巨额好处费,回到家里,脑子里却在翻江倒海。虽然他以前也曾遇到这种事,但知道是受贿犯法行为,从没敢越雷池一步。可这30万元的巨大诱惑使他舍不得拒绝,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这算什么?是他们按惯例应给的好处费,恐怕算不上受贿吧,再说了这事也只有天知地知。邢福煌自我安慰了一番,很快平静下来。
过了些时日,邢福煌又想起了蔡庆超,看来此人并非等闲之辈,他说一不二,在社会上也颇有神通,与这样的人交往靠得住。一天,他找到蔡庆超询问能不能将海口市蓝天路的一块土地转让给海南高速公路公司建办公楼(即高速公路大厦)。
谁料,蔡庆超立马答应可以办到,不过这项工程还由他的公司承建,只要能将这块地转让过来,别的好说,还按老规矩办,工程款百分之一给付好处费。二人一拍即合。谈妥后,邢福煌交代赖主任去负责具体落实。
1997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在高速公路大厦主体工程即将竣工之际,蔡庆超为表示感谢,在海口市义龙路路边送给邢福煌现金60万元。1998年年底一天晚上,高速公路大厦装修工程即将完工,蔡庆超又在海口市蓝天路高速公路宿舍区停车场送给邢福煌现金70万元。
有了这三次收钱的经历,邢福煌真是大开眼界,凭权敛财的胆子越来越大了。然而,他那里晓得,一念之差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的道理?
俗话说:贪欲像个魔鬼,出了魔瓶,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邢福煌在海南高速公路公司主政的十年间,可谓是大权独揽,小权也不分散。尤其是工程建设之事,绝对是他一人说了算。本公司的工程他说了算,下属公司的工程给谁也必须由他开金口,因而对工程这类较为敏感之事,下属公司领导向来是避而远之。众所周知,凡涉及工程项目,只要是能拍板定案的人,施工方都会出重金报答的,这早已成了社会上不言自明的“秘密”。
海南高速公路公司所属全资公司三亚金泰公司在三亚开发建设“三亚瑞海城市花园”工程即将动工。嗅觉灵敏的个体建筑公司老板谭祥健,很快找到时任海南高速公路副总经理、三亚金泰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人陈波,请求商谈承包这一项目的工程,并参加工程投标。
然而让谭老板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陈总只是摇摇头说,这事我做不了主,你去找邢总。
谭老板听后,茅塞顿开,连夜驱车赶回海口,翌日一早找到邢福煌,几次交涉后,邢福煌始终没有直接表态,只是冠冕堂皇地说:“下边的工程我怎好做主,你去找陈总谈。”
之后,谭老板又赶回三亚找到陈总说,已经找过邢总。这次陈总终于同意他参加投标。投标之后,谭老板心中还是没有底,能否拿到工程还是个未知数。情急之下,他又找到邢福煌,明确表示,事成之后一定会用实际行动感谢邢总的支持。邢福煌点点头说,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平心而论,搞工程给好处费是彼此间心知肚明的事,可一向精明的谭老板不是不愿提前给好处费,而是怕“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邢福煌却认为,你谭老板不说出事成后“感谢”的话,也始终不能直接表态。双方都各怀鬼胎,说到底只是一个“钱”字作怪。
很快,谭老板借用海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之名投标,中标后及时组织施工。不过,工程到手后边还有一连串的难题要靠邢总来解决,比如工程拨款、工程验收结算等。
为使整个工程项目顺利完工,在建筑工程界打拼了数十年的谭老板还是用老办法,先用金钱铺路,而后顺利过桥。2003年7月间的一天下午,谭老板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旁的大名汇咖啡厅停车场送给邢福煌现金40万元;2004年1月的一天下午,他又在海口市南大桥龙昆酒店停车场送给邢福煌现金20万元;2004年8月的一天晚上,谭老板在海口市国贸大道省建行路边送给邢福煌现金40万元;2005年6月的一天下午,他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大名汇咖啡厅停车场送给邢福煌现金30万元。
从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间,邢福煌先后4次收下谭老板送的130万元。那阵子,邢福煌凭借手中的权力,贪财的欲望一发不可收,在受贿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把收受好处费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形成了可怕的“惯性”。
不但如此,在2007年下半年,邢福煌以其妻子陈某的名义购买了海口市银湖路都市森林小区一套住宅。他自然又想到了谭老板,叫他帮忙装修住宅。谭接到邢总的电话,满口答应,很快买足材料,调来工人为邢福煌住宅楼做了室内豪华装修。案发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这套住宅花费装修费用为43.38万元。
古希腊哲学家说:何为欲望,欲望就是顺着算术的台阶向上爬,权欲、财欲无不如此。
不知是邢福煌善于讨好上级领导,还是上级领导认为他确有才干,一直也没能发现他的劣迹。就是这样一个屡屡受贿的老总,竟然在2006年9月出任了海南省盐务局局长一职,升为副厅级官员,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令人羡慕的事业,夫复何求?然而,志得意满的邢福煌虽然岗位变了,级别升了,但仍然是恶性不改,很快又陷入权钱交易不能自拔的“钱网”之中。
用他自己的话说,“因为是一把手,工程上的权绝对不松手。工程队老板拿不到工程,自然就赚不到钱,他们给我送钱看重的是我的权。”
据案卷记载:海南省盐务局下属单位榆亚盐场在三亚市红沙商住区有250亩土地。2005年底的一天,安瑞公司总经理张伟找到时任榆亚盐场场长陈高峰,欲合作开发这块土地。几经交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到了2006年1月13日,榆亚盐场与安瑞公司签订《合作开发经营红沙250亩土地项目合作书》等协议。几日后,张伟找到陈高峰,要求榆亚盐场尽快履行转让股权给安瑞公司的协议。陈高峰告诉张伟,转让股权必须经海南省盐务局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几经周折,张伟找到邢福煌,提出按合同协议执行。邢福煌一见又来了个公司老板,对此事没有表示反对,只是悄悄地对张伟说,记住发了财不要忘了“感谢”……
得到邢福煌的恩准后,紧接着安瑞公司申请仲裁,海口市仲裁委员会裁定榆亚盐场将润丰公司股权转让给安瑞公司。事情办妥后,张伟为满足邢福煌在股权转让一事上的支持,2010年3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张伟在海口市世纪大桥下的豪皇酒家停车场送给邢福煌60万元现金。
邢福煌在海南省盐务局当局长的近4年中,采取的是“权力资源尽享用,当官不打送礼人”的伎俩。工程老板送几十万要收,盐务局系统干部送几万元照收。无休止的贪欲驱使他陷入了利令智昏的怪圈,也使得盐务系统送礼成风,败坏了风气。案卷资料显示,邢福煌收受盐务系统干部的礼金共计21.4万元。
海南省盐务局下属分局、分公司领导多数给邢福煌送过礼。彭某某为了当上东方市盐务局局长而事先送礼做铺垫,邢福煌将其调整为东方市盐务局局长后,事后再送钱表示感谢,共送出2.8万元;三亚盐务分局局长陈某某为了与邢福煌搞好关系,以便在工作等方面得到他的关照与支持,给邢福煌送了1.8万元。
然而,有的人送钱并非自愿,临高县盐务局局长谢某某称,送钱的原因是考虑别人都给领导送礼,我不送,担心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我年龄大了,万一被调到别的地方也不好,所以才送钱的。更为恶劣的是,榆亚盐场场长陈高峰、儋州盐务分局局长全某某等8个下属单位干部用单位公款向邢福煌行贿,事后用其他票据平账,用公款送礼使邢福煌中饱私囊,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极其恶劣,引起盐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强烈不满。
2010年6月,邢福煌被“双规”的消息传出,海南省盐务系统职工在省盐务局宿舍挂了“最牛贪官落马,盐务系统大快人心”的条幅,同时放了500万响鞭炮庆祝,这在海南的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堂堂的省管厅级干部竟然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极大地玷污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腐蚀了干部队伍,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其恶劣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
邢福煌受贿案,是在群众多次举报,纪检部门掌握了一定线索对其审查后,移送海南省检察院的。海南省检察院指定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并一举突破全案。
纵观全案,从邢福煌涉案时间上看,他从1995年至2010年,受贿的时间跨度长达15年,从行贿的人数看,既有个体建筑老板又有盐务局系统干部多达13人,从数额上看,邢福煌受贿414万余元,相当于海南一个普通家庭100年的收入。
邢福煌的人生经历不可谓不辉煌,17岁参军,21岁入了中国共产党,凭着自己勤奋努力,28岁就当上了海南自治州人民银行副行长,41岁就当了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该公司主政10多年,为海南最大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自己的贡献,53岁当上了海南省盐务局局长、党委书记,是一个有着36年党龄,正直壮年的领导干部,其人生和事业正处于黄金时期。
邢福煌案发后,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曾说,邢福煌作为一个省管厅级干部,一个曾经的国企领导、一个省的部门主官,正值壮年,本应兢兢业业,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但他却利欲熏心,贪赃枉法,翻船落马,令人惋惜,教训极其深刻。
邢福煌腐败案的事实再一次告诫人们。“物必自腐而后虫生”,邢福煌走到今天这一步最主要的原因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活生生的现实一再证明,人民赋予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绝不能变成钱权交易的工具,绝不能变成商品,无论谁从事了这种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其结果注定会失败。
从邢福煌受贿案可以看出,邢福煌无论是在海南高速,还是在省盐务局都是身兼数职,既是党委书记又是总经理,是名副其实的党政“一把手”。正如邢福煌和行贿者所言,邢福煌是一把手,想把工程给谁就给谁,如果邢福煌不同意、不支持,行贿者就拿不到工程,自然赚不到钱,可见一把手的权力有多大。邢福煌一案说明了对一把手的监管还存在较大漏洞,扩大民主,强化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规范一把手用权制度,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时效性,使“一把手”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势在必行。
办案人员分析认为,邢福煌之所以胆大妄为,忘乎所以,目无法纪,利欲熏心,说到底他是重权在握。早在2008年前后,他就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多次用公款60万元,组织省盐务局职工出国旅游,可谓顶风犯上,令不行、禁不止。2009年被海南省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邢福煌本应闭门思过,悬崖勒马。但他却心存侥幸、不思悔改,胆子越来越大,并没有及时收手。2010年他收了安瑞公司张伟送的60万元以及盐务局下属干部送的21.4万元贿赂,气焰十分嚣张,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坠入了冰冷的铁窗生活。
一般而言,一个贪腐分子一般潜伏2至3年就能被发现和查处,但邢福煌却潜伏了15年之久,因群众举报才被查处。这一方面说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腐败是不得人心的,无论腐败分子潜伏时间多久,隐藏有多深,最终难逃法网。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金钱,如何正确履行职责,使用手中的权力呢?早在秦代就有为官之道的《吏道》提出:“凡为吏之道,必精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私,微密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明确提出了廉政与勤政的要求,把“公勤廉干”的称为“良吏”,把不廉而“偷惰疾事”的称为“恶吏”。
时至今日,我国已进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官员本应是人民的公仆,成为良吏、廉吏的典范,难道还能像封建时期的“恶吏”被社会、被人民所唾弃吗?还能像邢福煌那样以权谋私不廉不洁,不择手段,贪婪钱财吗?■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