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已在扶贫系统内部下发并即将对外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采纳了调高贫困标准的建议,承诺“逐步调高国家扶贫标准”,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曾为国务院扶贫办做过相关课题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李实表示,如果贫困标准提高到2000元,中国的贫困发生率将发生很大变化,贫困人口将达到1.3亿人,过去没有贫困人口的东部也将有人被划归贫困人口。
李实表示,上调贫困线有逐步上调和一次上调到位两种办法。逐步上调标准,不能仅考虑物价水平,还要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但该思路的问题是,扶贫标准每年都在变,可能会造成一些混乱——政府部门会有顾虑:贫困标准变化之后,贫困人口的变化就很难显示出来,扶贫成效无法得到显现。
基于此,扶贫部门更倾向于一步到位的调整方案。但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果贫困标准一步到位,10年后再看也还合适,势必面临另一个难题:贫困标准要大幅提高。
“这也是比较棘手的问题。”李实说,到底提高到什么标准,各方面都没有很好的依据。“如果站在10年后,从那时的观点出发,制定一个标准,往前反推过来,那现在一看,这个标准就高得不得了。”
由于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扶贫标准和“低保”标准相衔接也并非易事:任何一个标准,要么东部感觉偏低,要么西部感觉偏高。“出于这样一个考虑,国务院扶贫办不排除会选择分散决策的方式,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扶贫标准。”李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