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局长 杨宝祥
局长 杨宝祥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抓手,以争创首批 “全国法治县 (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为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天津市东丽区荣获首批 “全国法治县 (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们的做法概括为:四保障,六推进,五个新,三个进一步。
四保障。即组织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活动,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治区办)主任。2010年4月,区委第90次常委会议、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东丽区关于争创全国 “五五”普法先进区和首批 “全国法治县 (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了 《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工作小组组长和组员单位工作规则》及 《东丽区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检查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监督保障。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保证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作了 《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争创全国 “五五”普法先进区和首批 “全国法治县 (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议》。经费保障。普法经费每年纳入区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为建设高标准硬件设施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六推进。即组织健全全面推进。组织做好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启动和推动工作,安排部署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60个创建活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同时,成立了8个创建工作小组,实行组长单位负责制。节点实施依组推进。根据各节点工作要求,各组长单位分别召开组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本组工作任务。治区办适时召开组长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各组长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会议由区长助理、治区办常务副主任王庆友同志主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治区办主任刘金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层级分解微观推进。结合全区实际,把全国普法办制定的法治区县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十个方面79条任务扩展为十一个方面82条,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第一个层级是组长单位,第二个层级则是组员单位,确保了各项任务的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落实。加大考核强化推进。将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纳入了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下发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考核细则》。治区办会同8个组长单位,分别由区主管领导带队,对组员单位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依项归档条块推进。基础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涉及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考核细则相互交错,局里提出了依项归档条块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共识,完成了任务。打造亮点创新推进。组织开展了东丽区“五五”普法和 “法治区县”创建活动亮点工程评选活动,突出东丽的特色,打造东丽亮点。共征集申报项目164个,2011年3月23日,区委、区政府对十佳、十优亮点工程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五个新。即依法执政工作取得新跨越。认真落实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员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实施意见》、《东丽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区政府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和完善了 《东丽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东丽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行政责任问责制 (试行办法)》、《天津市东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区政法各部门以公正司法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推行 “审务公开”、 “检务公开”、 “警务公开” 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服务大局与公正司法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整体司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为东丽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经济法治建设取得新发展。进—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健全,区、街乡、村 (居)、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经济发展呈现日益上升的良好态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在进一步办好 《法制经纬》专题节目、 《今日东丽》法治专栏、 《在线说法》节目、东丽普法网的基础上,先后投资近40余万元在26个村居建设了高标准的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学习触摸屏、法制宣传投影仪等硬件设施;东丽普法网依托村务公开网络资源优势实现 “村村通”;区委宣传部、建委、东丽农行联手打造东丽 “普法宣传中心城区”,教育影响面广,效果好;市容园林委在中心城区建设三条 “法治一条街”,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个进一步。即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纪律培训10期,规范法律服务,提升工作水平。在4个偏远街道设立公证便民服务站,方便村居民办证。做好律师参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律援助,维护贫弱者合法权益。法制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区人大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普治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治区办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借助创建平台锻炼队伍,培养人才,推进发展。
“法治东丽”创建活动凝聚了全区各方面的力量,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后,东丽区司法局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全面落实 《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高标准启动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和“法治东丽”创建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 “十二五”目标任务,加快城市化建设,实现东丽区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